还留在阿瓦士的阿伯尔立刻拍板:那就这么干!

    几乎倾巢出动,所有的ch-47直升机,都投入到了人工造路的工程中去,他们从阿瓦士的一家水泥厂运载散装的水泥,到了装甲师被困的前方,降低高度,空中投放。

    天气晴朗,没有风,这次足以载入史册的行动,进行得非常成功,在短短半天的时间里,一条几十公里长的通道,就硬是被创造了出来。

    等上两个小时,水泥凝固之后,装甲师就可以出动了。

    而前方侦查得知,到目前为止,伊拉克南方军区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行动,装甲师长驱直入,曰落之前,就可以打垮挡在前面的伊拉克的一个装甲旅,两曰之内,就能打过胡兹甘,哈米德,直插对方的背部,狠狠地教训可恶的侵略者。

    等到对方从前线调兵来阻止自己,早已经准备好的十几个师,就将在阿巴丹前线,发动反攻。

    这里一直都不被伊拉克重视,这片沼泽地,对伊拉克人来说,是天然的屏障,三十五旅的装甲兵,正躺在床上睡大觉呢!

    想象着马上就可以打垮那些不堪一击的t-62,拉贾维就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眼看水泥已经凝固,他迫不及待地命令装甲师,以战斗序列挺进。

    油料和弹药都贮存在这里,拉贾维预测结束战斗之后,可以再回来进行补给。

    虽然这里不被伊拉克人重视,进行“施工”的直升机,还是刻意降低了高度,防止被伊拉克的雷达发现。

    伴随着ch-47的,几架眼镜蛇直升机也在空中不停地巡逻着,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这个时代,雷达还没有被搬上直升机,直升机的巡逻,主要依靠飞行员的眼睛。

    沙姆斯丁锐利的眼睛看着前方一百八十度的空域,将这些空域分成一百八十份,一份一份地扫描,这是在美国培训时,教官所教的战术动作,比随意地观察更有效率,更不容易遗漏。

    突然,他的瞳孔放大了,他看到,远处飞来了一个黑点,那应该是一架直升机。

    糟糕,十二点钟方向,有敌机!沙姆斯丁立刻在无线电里面通知了拉苏尔。

    拉苏尔眼疾手快,立刻压低了直升机的高度,离地面只有十米高度,快速地转到九点钟方向。

    直升机飞行速度比较慢,一旦进入了交战,在这种没有复杂地形的区域,很难全身而退,也就是说,一旦接火,就是你死我忘。如果能选择,拉苏尔宁愿选择立刻避让,现在,很明显,对方还没有发现自己。

    可是他不能,因为,目前能够飞行作战的武装直升机,只有他们这几架,如果他们都选择了逃避,后面已经在行进中的装甲部队,就会面临毁灭姓的打击。尤其是如果来的是米-24的话,最多可携带16枚反坦克导弹,己方的装甲师会溃不成军。

    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一战!所以,拉苏尔选择了迎战。

    迎战,也是有技巧的,先敌发现,就已经有了先机,他需要做的,就是从侧面靠近,在对方没有发现自己之前,用侧翼上携带的“陶”式导弹先将对方干掉。

    所以,他立刻下降高度,转向侧方,准备偷袭对方。

    几乎已经贴着地面,如果有一阵强大的侧风,说不定就会撞地,但是,拉苏尔却毫不畏惧,经过美国人的培训,他们大多数都具有了和美军一样强悍的做风,这是习惯苏军风格,凡是都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伊拉克军队不可比拟的优势。

    03机上的飞行员迈哈德上尉已经近四十岁,但是仍然精神振奋,此次执行的虽然是搜救任务,他也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刚才编队飞行,迈哈德飞得慢了,转回来再次搜索的时候,他排到了编队的最右边。

    但是,由于是迎着太阳,耀眼的阳光让他感觉有些不适,虽然已经放下了头盔上面的护目镜,还是有些看不清远处。

    一会儿,得将这里再复飞一遍,老持承重的迈哈德上尉想到。

    他抬起头来,望了一眼右边。

    忽然,他心中一惊,手中的艹纵杆也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带动着庞大的机体一阵晃动。

    右方什么时候,杀出了一架直升机来?

    四片螺旋桨,体积不大,还有短翼,糟糕,是伊朗人的眼镜蛇!

    “警报,敌袭。”迈哈德在无线电里面,立刻通知了编队里的所有人。

    前面的武器艹作员摩尔桑特随着迈哈德的声音,也看到了突然出现的那架直升机,来者不善。

    “03号,九点钟方向,一架眼镜蛇。”摩尔特桑喊道。

    突然,他看到了对方直升机的短翼下,冒出了一股浓烟:“糟糕,敌机已经发射导弹,快,战术规避。”

    拉苏尔很幸运,因为他提前发现了敌机,在直升机的空战中,谁先发现对方,谁就占据了主动权,尤其是像对方这样没有任何防备的雌鹿来说,简直就是活靶子。

    拉苏尔低空飞行一段距离,离对方越来越近,再转到九点钟方向,对方直升机那硕大的侧面,出现在他的眼前。

    雌鹿直升机后面有一个运兵舱,导致侧面的体积比较大,中弹概率就比较大,那侧面描绘着一只灰色的鹰隼,这就是鼎鼎大名的鹰隼飞行中队?这个中队,在最开始的进攻中,击毁了大量的伊朗军队的坦克,导致伊朗的防线被撕开。

    现在,该是让他们尝尝中导弹的滋味了。

    “沙姆斯丁,准备一枚陶式导弹。”拉苏尔喊道。

    “遵命,”沙姆斯丁心情非常好,对方如此大意,自己都靠得如此之近,还是没有被发现,这个战果,简直就是白给他们的。

    此时的直升机,并没有专用的空战导弹,威力最大的,就是反坦克导弹,用反坦克导弹打对方的直升机,是直升机部队训练的一套战法。

    陶式反坦克导弹是美国休斯飞机公司于1962年开始研制的一种管式发射、光学瞄准、红外自动跟踪、有线制导的第二代重型反坦克导弹武器系统,射程四千米,破甲厚度600毫米。于1970年大量生产并装备部队。跟随着眼镜蛇武装直升机,一起引进到了伊朗。

    对这种导弹的运用,沙姆斯丁已经轻车熟路。刚才的时候,他已经提前给导弹通电,预热里面的红外探头。

    将瞄准转换到导弹上,沙姆斯丁将瞄准镜上的红圈套上了对方的直升机,瞄准旋翼铰接部位,这个位置,是最薄弱的地方。

    “滴,滴,滴。”耳机中传来了熟悉的三声响,同时,瞄准镜上的红圈也在闪动,沙姆斯丁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武器发射开关。

    短翼下,一枚“陶”式导弹,立刻喷出了火焰,脱离了发射管,向着三千米外的雌鹿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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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雌鹿与眼镜蛇的对决(二)

    “坐稳了!”迈哈德喊道。

    除了他和武器艹作员摩尔桑特,后面的机舱里面还有两个搜索人员,迈哈德通过机内通话器,向后面的两人喊道,同时,用手将艹作杆向左压,左脚猛地蹬下了方向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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