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小姐茫然的摇摇头,将紧贴在脸上的湿发拢到一边,低声道:“你也没有吧?”这种时候,一切公子小姐全都成了无聊的称谓,只有‘你’‘我’才能将这种困境中相互依赖的情感表达出来。

    “我有。”沈默便将双手在水里简单一洗,再从怀里掏出一堆黑褐色的粘稠物,他轻声道:“这是我自己调配的考试用点心,可以很快补充热量,”感情他从考完试到现在,还没换过衣服:“不过被水泡了,样子不好看,既然你没有吃的,就得吃点这个……”在水里泡了将近一个时辰,两人急需补充热量,这种用豆类,肉羹,滋补品调制而成的东西,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我吃。”殷小姐平静道:“但我食量不大,你给我一点就可以。”

    沈默便将一小半分给殷小姐,自己将剩下的风卷残云的吃完……这是他两辈子吃饭最快的一次,因为长子争取的时间太宝贵了。

    殷小姐才将那一小半吃了一小半,见他吃完了便递还给他道:“我饱了。”

    沈默摆摆手道:“带着路上吃。”便将自己的安排说了出来:“你沿着河往东南跑,知道哪是东南吧?”殷小姐无奈的点点头,心中哀叹道:‘今天表现的太失败了,被人以为是个傻瓜了。’

    待殷小姐将其小心的收好后,沈默沉声道:“大概跑二十五里路,就会看到一个烽火台,你将情况告诉看守的民夫,让他马上点燃烽火!”说着从河岸上抓起一把淤泥,碰到她面前道:“涂到脸上去,还有身上。”

    望着那黝黑的烂泥,殷小姐不由自主的摇摇头。

    “你以为别人都像我一样,是宋玉柳下惠一样的好人啊?”沈默恶狠狠道:“如果你不抹,就由我来帮你抹。”

    知道他是好意,殷小姐这才委委屈屈的往自己脸上点了点。

    这都火烧眉毛了,沈默见她还这么秀气,一着急便把一手泥抹到她脸上去,看看她身上道:“衣裳就不用了,已经够脏的了。”

    说着将自己亲手装扮的小泥猴拉起来,语重心长道:“能不能将这些畜生抓住,就全看你的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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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九章 新任浙江巡演

    夏曰夜短,天已经蒙蒙亮了,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去吧。”沈默轻声道:“拜托你了。”

    殷小姐低下螓首,小声问道:“那你呢?”

    “我得追上长子。”沈默沉声道:“他一个人做不来的,我必须要配合他。”

    殷小姐沉默了,她十分想阻止他,却无法说出口,在短暂的思想斗争后,她双目中闪过一丝决然道:“这个箱子你拿着。”便将一直视若姓命的红木箱子,双手送到他的面前。

    沈默推辞道:“这里远离城镇,我想是用不到钱的。”

    殷小姐差点没把箱子掉在地上,稍稍使力,把箱子搁到他手上,语气中带一丝娇嗔道:“打开看看再说!”

    沈默狐疑的一摁绷簧,那价值不菲的红木盒子便弹开了,一看到里面的东西,他便不由自主的叫一声道:“火枪?”

    只见那水密姓极好的盒子里,安静的躺着两把将近一尺长的短枪……不同于大明军队装备的那种一人高的鸟铳,这两支枪完全可以握在手里发射――也就是传说中的手枪。而且这枪的做工极为精细,枪管银光闪闪、枪柄和基座上还用金纹镶嵌,一看就带着浓重的西洋味。

    殷小姐拿出一把短枪,再从一个黑色的瓷瓶中取出一小勺同色的粉末,轻声解说道:“这是击发火药,像我这样做。”说着将其塞入枪口,再用一根与枪口内径同粗的银条桩实火药。

    “再放入子弹。”说着从一个鹿皮袋中取出三颗铁弹,放入枪口中。又将火折子拿给沈默看,小脸严肃道:“一点药线,铁弹便射出去了。”

    沈默点点头,他没有问姑娘‘有这玩意儿昨天怎么不用?’想来是陡遭大变,一时害怕忘记了。而且这玩意装填太复杂,实在不适宜应付突发事件。

    姑娘将两支枪都压上弹,搁回盒子里道:“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其实她想说‘救你一命’,但太不吉利,所以改口了。

    沈默拿出一把道:“你带一支防身吧。”姑娘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把湛蓝的匕首道:“我是去报信的,有这把见血封喉的匕首足矣。”原来人家那时候不是没有防备。

    她又从盒子的夹层里,摸出两枚爆竹似的竹筒,自己收起一枚,又给他一枚道:“这是我殷家的求救弹,点燃升空爆裂,虽然白天远了便看不清,但声音是极响的。”

    互相交代完事情,分头行动的时刻到了。

    沈默此生第一次,毫无顾忌的望着一位姑娘――她的容颜虽被污泥遮掩,但仅那双大而明亮的眸子,就已经让沈默感受到生命的美好了。

    殷小姐此生第一次,毫不闪避的迎向一个男子的注视――他虽然身材有些瘦弱,却是个真正的男人。

    这一眼的对视仿若跨越了千年,其实不过是一瞬间,沈默长叹口气道:“快走吧,一定要坚持住!”

    殷小姐毅然绝然的点下头,一字一句道:“定不负所托!”说着便转身上路,没有人看到她的泪水已经如串珠般的流下,将面颊冲的白一道黑一道。

    走出十几丈后,她突然听到沈默在背后大声喊道:“如果我回不去了,拜托你跟我爹说,我爱他但不能再尽孝了,他愿娶谁就娶谁吧,传宗接代的任务又交回他身上了!”

    殷小姐起初听得眼泪哗哗直流,可听他说到后来,便哭笑不得起来,心中啼笑皆非道:‘这人怎么一时着调,一时不着调呢。’但在下个瞬间,她突然完全体会了沈默说这话时的复杂心态,心神激荡间,她也回过神来,双手搁在唇边,用最大的力气对他道:“我叫殷…若…菡……”

    沈默已经转过走开了,闻言没有回头,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听到了,下一刻便消失在茫茫芦苇荡中,连一丝背影也看不到了。

    沈默除下外袍,将红木盒子紧紧捆在背上,辨别一下方向,便径直往南去了。

    一边走一边思索着下一步的方向,沈默这半年来在军事上下的功夫,终于在此刻体现出来。他只要闭上眼睛,方圆几十里内的山山水水就在脑海中浮现,便按照长子‘往周山村相反方向,尽量避开人烟’的说法,想要勾勒出一条合乎要求的行进路线来……然而没过多久,他便断定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江南人烟稠密,虽说‘十里八乡’有些夸张,但无论怎么走,都会看到农田屋舍,然后顺藤摸瓜、找到村镇的。

    生于斯、长于斯的长子定然也会意识到这个问题。当沈默想到这,便猜到他一定很着急。

    “我得先让他知道我在这。”沈默自然自语道,然后便撒腿狂奔,一路上遇河过河,遇岭翻岭,一步也不肯停留。终于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从一个山坡上跑下来,在一条崎岖的山道边大口的喘着粗气,这是长子的必经之道!

    一边喘息着一边仔细观察路面,只见地上浮灰平整,并没有大队人马通过的痕迹。“太好了。”沈默用袖子擦擦汗,从地上捡起一块土坷垃,在道边的山壁上歪歪扭扭写下一行大字。完事把那土块一扔,便沿着山道,撒腿往南跑去。

    他相信长子一定能看懂,自己让他往鉴湖镇方向带领鬼子,所以他要先去那里报信。

    他又狂奔了五里地……加上先前的路程,已经水陆两路共计十里,这对于一个文弱书生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沈默感觉肺里像着了火一般,双腿像灌了铅一般,天地都在不停打转,却在一股力量的支撑下,坚持着不停下,速度也没有减慢……直到道路两边出现稻田,直到他碰上一个赶着牛车的老农,这才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嗬嗬’得倒抽着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老人家见这后生的衣裳肮脏不堪,脸上也跟唱戏的似的,黑一道灰一道,看不见本来相貌,便好心道:“小伙子,你这是遭了贼了吗?”沈默指指自己的喉咙,老人便扔个水囊给他。

    仰头咕嘟咕嘟灌一顿,沈默这才喘过气来,指着来路道:“倭……倭……”

    “你怎么了?”老人家关切问道。

    “倭寇来了。”沈默终于把话说完整了。

    “倭寇?”老人家吓一跳道:“小伙子,真的有倭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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