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说,我就不放你走。”汝默强道。

    “唉,何必呢?”元驭兄道:“汝默,你觉着只要结果是好的,过程如何并不重要;但我看中的,偏偏是这个过程、这个内容,哪怕没有个好结果呢,我也不在乎……”显然为了不刺激兄弟,他说的很含蓄了。说着笑笑道:“我还年轻,等得起,不就是三年吗?就不信这世道永远这么黑下去……”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汝默情绪低落道:“你是不屑于,不屑于用这种手段取得功名,你想赢得堂堂正正,我何尝不想这样,可我实在不相等,也等不了了,万一三年后还这样,我真的要……”

    “不用说了……”元驭兄低声道:“汝默,我还不知道你吗?如果咱俩换个位置,我也一定会跟你做同样选择的。我现在这样抉择,是因为我家里条件好,也不是非出人头地不可,所以才等得起。”说着动情道:“不管咱们怎么走,怎么选择,只要都没忘了老师的教诲――做人做事、问心无愧!咱们就永远是好兄弟!”

    “元驭兄……汝默已经泣不成声。

    最后,那元驭兄,还是去往琼林楼了,而那汝默在胡同里呆立良久,也黯然离去了。

    沈默等人这才现出身形来。

    “嘿嘿,你这俩学生真有趣。”徐渭一脸笑意道:“你到底喜欢哪个多一些?”

    沈默叹口气,反问道:“你呢?”

    “我当然喜欢那‘元驭兄’了。”徐渭笑道:“宁在直中取,不在曲中求的纯爷们,还能理解别人,尊重别人,这样的后生太难得了,像我像我。”说着一撅嘴道:“至于那个汝默,唉,就两个字的评语。”

    “哪两个字?”沈默淡淡问道。

    “像你……”徐渭嘿嘿笑道:“不愧是你的学生啊。”

    “你又偏激了。”沈默摇摇头,轻声道:“你忘了元驭的话?如果换成他是汝默,也会那样做了?”

    “那是为什么?”徐渭道。

    “他祖父家贫,为了谋生寄居在舅家,甚至连姓氏也跟了人家……”沈默轻声道。

    徐渭默然……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是为人子孙的第一大事。改姓,就相当于把祖宗给抛弃了,断了自家香火,成别人家的后代了。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会被当时人唾弃的。

    其实在沈默看来,这是很正常的选择。如果全家老小都有饿死的危险,但自己只要改姓就能救活他们,那他会毫不犹豫的改过来……毕竟祖宗都是死人,跟活着的亲人比,轻若鸿毛。

    但当时人不这么看,至少当灾难发生在别人身上时,他们不这么看。于是,汝默的祖父因此被革掉了生员的功名,郁卒而终;他的父亲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得不到廪生作保,一辈子没迈进科场的门,从而抱憾终生;到了第三代这里,还是面临同样的大山,但幸运的是,沈默来到了苏州,并对教育极为上心……他抱着最后一丝侥幸,跪在知府衙门前,泣血陈情,最终获得了沈默亲笔出具的保书,这才一路顺畅的通过了各级考试,杀到了燕京城来。

    可想而知,自幼遭人白眼、被人耻笑的汝默,为了了结三代人的耻辱,恢复全家人的名誉,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徐渭一下子便沉默了,他想起自己十几年前,生活无以为继,只得寄居岳家,虽然没人让他改姓,却对那种耻辱刻骨铭心。所以他理解了那小子,叹口气道:“我确实是偏激了,没有人能指责他。”

    “不过……”沈默摇摇头道:“他确实做错了,如果用这种法子取得功名,将是他一辈子的污点,一旦此事东窗事发,他将会被人永远耻笑……这跟他的初衷,正好是背离的。”

    “唉,是啊,欲速则不达。”徐渭点点头道:“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早晚会有人知道的,只是不知是生前、身后了。”

    “不管是哪样,都要避免发生。”沈默沉声道:“他是个难得的天才,心思也不坏,不能只因一念之差,便毁了他一辈子。”

    “你找他谈谈?”徐渭道。

    “不……”沈默摇摇头道:“我不会出面的。”

    “哈,我知道了,”徐渭一看他的表情,便笑道:“你又要算计人了。”

    沈默沉声道:“我那么多学生要参加春闱,如果说凭真本事考,把他们全刷下来我也不会说什么,只能骂他们一群草包!”说着眼中寒芒一闪道:“但是想靠这些鬼蜮伎俩坑人,还得问问我这个当老师的,答不答应呢!”

    “你打算怎么办?”徐渭大感兴趣道:“需要我帮忙吗?”

    “先把情况弄清楚再说吧。”沈默看他一眼,出了胡同,往琼林楼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唯恐再被认出来,上了贡院街不久,便匆匆拐进了胡同,突然听到咕咕一阵响声,徐渭一摸腹部道:“刚才啥也没吃到,竟然饿得肚子咕咕叫了。”

    沈默郁闷道:“那是人家养的鸽子……”

    徐渭一抬头,果然看到左边人家的屋顶有鸽舍,便笑骂起来道:“臭鸽子,叫起来真像五脏庙打鼓。”

    沈默也笑起来道:“去年有次蛤蟆叫,你也说是肚子响。”

    “我有说过吗?”徐渭不好意思的笑道:“不过难道你不饿吗?”

    “想让我请客就直说。”沈默翻翻白眼,问三尺道:“附近有什么好吃的?”

    三尺看看地形道:“隔一条街是陕西会馆,那里的臊子面,还有羊肉泡馍很好吃。”

    “那有什么好吃的……”徐渭不想这么便宜了沈默。但沈默一下子被勾起了兴致,一挥手道:“就去那!”徐渭抗议无效,嘀咕着‘为富不仁’、‘越富越抠’什么的,无精打采跟在后面。

    一行人跟着三尺,穿过几条胡同,果然见到一座门脸十分阔气的会馆,正是秦商出资兴建的‘陕西会馆’,为了容纳考生,建有一百多间房。但除了三年一度的大比,平时都是供来京城做生意、跑买卖的陕西人歇脚所用,还真用不了这么多房间。所以为了维持会馆的运转,房间也对外当客栈出租,还在前院开起来饭馆子,专卖陕西风味的吃食……这都是三尺这位老燕京,一路上讲给沈默听的。

    谁知才刚远远看见会馆,沈默又站住了脚,徐渭顺着他的目光,便看见一人,暗叹一声道:‘京城还真小……怎么到哪都有熟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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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四章 爱

    那人竟然是苏雪,只见她身着朴素的湖蓝色长裙,用一块同色的锦帕包头,面上仅施以淡妆,不见奢华,唯觉素雅,与时下宜艳宜奢的妇女着装大相径庭,一味往清冷的路子上走。

    但她天生丽质难自弃,哪怕是布衣钗裙的站在那里,也一样让人惊艳,所以虽站在道边不显眼的地方,还是渐渐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乃至不少年轻士子,为了多看她一眼,竟来回进出大门,造成小小的拥堵……估计要不是她身后站着个虎视眈眈的保镖,就要有人上来搭讪了。

    “她来这儿干嘛?”徐渭小声问道。

    “她弟弟也是应试的举子。”沈默轻声道。

    “过去打招呼不?”徐渭贼笑道:“好容易碰上一回……”

    “去你的……那太让她姐弟俩尴尬了。”沈默正好被一爿招牌挡住了身形,顿一顿,又道:“等他们走了咱们再过去。”

    “还非得吃羊肉泡馍啊?”徐渭小声嘟囔一句,对他这种坚持表示不屑,可惜被无视了……苏雪在那里等了好久,终于等到她弟弟志坚出来,一年不见,他长高了,也英俊了,完全脱了从前的稚气,成了个器宇轩昂的俊书生。

    见他四处张望,苏雪便轻声唤道:“志坚……”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那志坚身子一颤,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喜。相反,他英俊的面庞上,竟流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仿佛强压着怒气一般,走到了她姐姐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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