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你无罪,起来吧!”叶昭说完,就快步绕过她,再不走,这嗓子都发干呢。唉,现代男人真劣根啊,自己历练了二十多年,还是受不得这种男尊女卑到极致的刺激感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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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天下英雄几许,我自逍遥

    西关泰和号后院,春曰明媚,叶昭摇着扇子坐在樟树下晒太阳,红藤躺椅旁,有一方墨色大理石几,其上各色碟碗点心,色香俱全。

    瑞四恭恭敬敬站在叶昭身边,虽然俨然成为广州城最大的特务头子,但在叶昭面前他就改不了那副猴样,令叶昭也莫可奈何。

    “都办妥了吧?”叶昭抿了口茶水,淡淡的问。

    “托主子的福,奴才还算办好了这趟差。”瑞四一脸谄笑。

    叶昭微微点头:“他没怀疑什么吧?”

    “没,奴才看这小子也是歼猾之辈,特意加了小心。”

    叶昭就笑:“敢情你也知道自己歼猾呀?”

    瑞四愁眉苦脸道:“奴才对主子可从不敢耍滑头。”

    叶昭摇了摇折扇,淡淡道:“但愿吧。”

    “主子,这是那小子的出行表。”瑞四递过来一张纸。

    叶昭接过,草草浏览了一番,微微点头。红娘的亲卫阿蔡留在了广州,瑞四办的事就是同阿蔡联系,传递消息,僧王肇庆军营的兵力配置早就送了过去,此外还有数条军情,僧王手下将领的姓格、资历都极为详备的送了过去。

    瑞四并不知道密封蜡丸里到底是哪些机密,其实就算他知道也无妨,他定会以为自己旨在削弱僧王实力才会偷偷给贼党通消息,其实就算自己造反,瑞四也断不会背叛自己,最多只是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私通贼党而已。

    阿蔡的身份自己没有瞒他,毕竟阿蔡是公平党众,当然要内务局的特务们盯着点。自己给阿蔡送去的机密蜡丸,现在瑞四大概以为是自己的什么计策吧。

    自己也想过沾上胡子直接和阿蔡联系,但想想不妥,中间总要有一道防火墙,如此自己才可将诸般事情都在幕后艹作。

    瑞四,可以说是自己最好的防火墙了。

    至于送蜡丸给阿蔡的内务局特务们,那自是根本不知道阿蔡的身份的。

    僧王的诸骑诸劲旅,应该已经磨刀霍霍,现今只是等派往广西的探子探明虚实而已,而僧王一旦利刃出鞘,常规路线自是首攻梧州、接着克平乐、袭桂林,只要攻陷桂林、平乐、梧州三府,理论上公平党就大势已去,虽说红娘深悉农村包围城市之道,但若没有经济渠道支撑,已经被清廷视为眼中钉的公平党想进山区星星之火燎原?那可真是千难万难。莫说现在大多数民众尤其是乡绅们皇权至上的年代,就说当年红军,有共产国际财源,加之军阀林立,如此才能夹缝中艰难生存,只不过后世史书淡化了很多内容而已。

    僧王骁勇善战,应该可说是红娘遇到的最强对手,这石破天惊的对决难道自己只能壁上观么?

    “四儿啊,你去吧。”叶昭拎出怀表看了一眼,托马斯该到了。

    瑞四却跪下,磕了三个头,叶昭奇道:“作甚?”

    “奴才不能跟在主子身边伺候,只能给主子多磕几个头!”瑞四有些哽咽的说。

    叶昭心中一动,想起从小被他伺候大的情谊,也不由得鼻子微酸,却是笑道:“滚你的蛋吧!”

    瑞四又磕了几个头,这才起身退出。

    叶昭轻轻叹口气,其实外人很难明白这种主子和从小伺候长大的奴才之间的感情,可能有些畸形,却是一种渗透到骨子里条件反射般的忠诚,如果一定要打个比喻,就好像人类和爱犬吧。

    一刻钟后,托马斯在老夫子引领下进院,老夫子虽然对工商业的门道不在行,但兵工厂的琐事可以由他穿针引线和自己联系。

    看得出,托马斯精心修饰了一番自己的衣着,蓝呢子短大衣,头发梳理的也极为整齐,对这次会面他显然充满了期待。

    “大卫!来坐!”看托马斯拘束的搓手,叶昭微笑招呼他。

    “叶先生,谢谢您给我机会跟您见面。”托马斯满脸的真诚。

    叶昭笑道:“怎么样?还在研究带弹匣的步枪?”

    托马斯眼睛就是一亮,叶先生还记得这事儿,但随即目光黯淡,摇摇头道:“搞了几个半成品,都行不通,佛斯特先生认为我浪费资源,不许我再进实验室。”

    叶昭就笑:“不过,你应该没放弃吧?”

    托马斯腼腆的点点头。

    叶昭起身,拍了拍他肩膀,道:“逆境才能磨砺人,来,我有瓶不错的红酒,跟我来喝一杯,预祝你成功。”

    托马斯跟着叶昭走向堂屋,叶昭边走边道:“不要急,你感觉没感觉到,弹仓弹匣步枪的最大缺陷是什么?”

    托马斯马上道:“火药,火药残留物,很影响子弹连续发射。”

    叶昭微微点头,道:“过段时间,炸药厂兵工厂都搞起来了,我帮你弄点无烟火药,你再试验看看。”

    “无烟火药?”托马斯有些迷茫。

    叶昭笑着拍拍他肩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托马斯眼里满是期待,真恨不得马上就见识到叶先生说的“无烟火药”,听起来,好像是没有烟雾的火药,那么,或许燃烧后渣滓就会很少吧?越想越是心痒,抓耳挠腮的,叶先生,好似总能给他打开扇窗子,令他看到朦朦胧胧的希望。

    ……江西赣州。

    夜色如墨。

    密密麻麻的士卒潜伏在夜幕中,他们各个红巾包头,鲜红的头巾铁血狰狞,带起无边杀气。

    远方,是闪耀着微弱火光的军营,大清辅国公景祥的嫡系精锐,名声震天下的“振武营”,管带乃大清名将神保,景祥的忠实鹰犬。

    李秀成用马鞭鞭稍轻轻挑起面前迷雾,笑了笑,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这位太平军优秀的年轻将领,后起之秀,在攻克江南大营的拉锯战中数次大破湘军,早就成为独当一面的统帅。

    “七,怕不怕?”李秀成轻声问,他问的是牵着骏马缰绳站在他身边的一位高大健硕的猛汉,猛汉叫覃七,健步如飞,常常跑在马的前头。人人叫他“马头七”。

    “不怕!”覃七爽快而响亮的回答,挺着胸膛,他永远可以直面死亡。

    “好!男儿就当如此!景祥又如何?!”李秀成猛的一挥马鞭,豪气冲天:“儿郎们!今曰,我们就去砍掉景祥的鹰爪!你们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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