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丝丝腾一下就站了起来,莎娃一向色厉内荏,其实胆子也不见得比花姬大多少,被吓得退了两步,朱丝丝快步出屋,鞋子都没穿,就赤着脚跑了出去。

    莎娃对着她背影又喊了几声,看起来气愤极了,叶昭又好笑又好气,可思及朱丝丝,更觉羞愧。

    “去看看她。”叶昭对莎娃努了努嘴。

    莎娃激动的情绪终于也慢慢平复下来,会说中文了,嘟嘴道:“我不去,她太坏了!”

    叶昭笑着揉揉她瀑布般的金发,说道:“听话,去看看她,对于中国女人来说,刚才我的行为比杀了她还令她难受,你知道吗?”

    “为什么?”莎娃一脸的不可思议,一场误会而已,再说又是自己的甜心,女人会不喜欢吗?

    “听话,你去就是了。”叶昭拍了拍她翘臀。

    莎娃自然听话,换了衣服,拿了油伞走了出去。

    无奈的摇摇头,虽然挨了一顿打,这要传出去怕能把手下骄兵悍将们吓个半死,但怎么想怎么自己理亏,虽然确实不能怪自己,但这件事上,又是在这个时代,毫无疑问,自己带给朱丝丝的是极严重的耻辱。

    等了好久,不见莎娃回来,叶昭想上床才发现自己满身泥污,苦笑一声,去洗澡间冲了澡,回身躺到了床上。

    淡淡清香,和莎娃身上香味不同,想来是朱丝丝刚刚躺过的地方,侧头,却见枕边有一双洁白的小袜,小巧可爱,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那儿。外面又是一声炸雷,敲打纸窗的雨点好像更加急了,想到朱丝丝刚刚光着脚就跑了出去,叶昭又叹口气,颇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那么坚强自信的一个女孩儿,在这个时代突然摊上这么个事儿,那是极沉重的打击了,莫出什么事儿才好。

    再想想这个小辣椒的暴力倾向,以前还真不觉得,不过想想可不是,第一次遇到她就想收拾自己的情形,那才是真正的她吧,不过做了巡捕后,她在尽力约束自己辣椒般的姓子而已。

    小辣椒温柔斯文的时候很可爱,辣起来更是动人。

    叶昭随即摇头,都不知道自己乱寻思什么呢,可这件事固然对朱丝丝冲击很大,他心里又何尝好受?

    脑子里翻江倒海,渐渐迷糊起来,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床猛的一沉,睁开眼睛,莎娃正褪去衣裙,抬眼看了眼枕边的怀表,已经四点多了。

    莎娃**裸的火辣雪白**钻进了叶昭怀里,见到莎娃眼角有泪痕,叶昭奇道:“怎么了?”

    莎娃脸色悒悒,俏脸伏在叶昭胸口,说:“她,她一直哭一直哭,我也哭了。”又道:“我,我跟她道歉了,说她还是我妹妹,后来,后来她在我怀里睡着了,我才回来的。”

    叶昭揉了揉她柔滑的金发,没说话。

    “甜心,我们**吧。”莎娃小声的说。

    叶昭一怔,说:“什么?”

    莎娃低声道:“我不知道,我不开心,就想**,那我就能忘了不开心的事。”

    叶昭道:“你今天不要下乡么?”

    现在仲裁委员会根本没有案子,只能每天去民众中宣传仲裁制度,今曰莎娃等几名仲裁官要下乡,除了宣传之外,也要调查民生,为政务院提供第一手的调查报告。

    莎娃这才省起,哦了一声,说:“那,那我这就睡。”

    叶昭却不肯放过她了,也确实,不想再琢磨刚才的事,和莎娃缠绵自然是最好的逃避办法,何况这个金发碧眼的小尤物躺在怀里,那弹力十足光滑无比的**,那双贴着自己大腿的长长美腿,可真令人恨不得时时刻刻蹂躏她,享受她美腿动起来令人欲仙欲死的神奇滋味。

    “还有点时间,我晚点叫人送你去。”叶昭声音就有些发颤,又在莎娃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莎娃自然听话无比,嘻嘻傻笑一声,身子就滑了下去,瀑布般的金发华丽丽的洒在叶昭小腹上,那种刺激感就别提了,致命的温热轻轻包裹,金发在叶昭小腹上波浪般抖动,华丽璀璨无比,更令人升起巨大的征服满足感,加之那要命的香舌挑弄,叶昭不禁倒吸口冷气,险些呻吟出声…………叶昭在惜阴书院坐了一天衙,墨镜也戴了一天,毕竟眼上淤青明显,能看出来是被人打的。

    一个多月,各部渐渐走上正轨,再不似政务院初立时千头万绪,要叶昭事必躬亲,忙得不可开交。

    今天没什么要紧的政务,倒是柏贵弹颏袁甲三的折子令叶昭费了番思量,柏贵的折子上说,袁甲三在贵州“妄拿良民,诬指为盗”,说是袁甲三在贵州抄了一家作坊,称其为公平党余孽,实则作坊的东家是极老实本分的商人,只因不肯出资修路得罪了袁甲三,是以才被袁甲三拿了,杀鸡儆猴。

    从正理来说,叶昭本应派出调查组赴贵州调查,如果事情为真,自要治袁甲三之罪,事情作伪的话,那柏贵更不消说要好好惩治,免得地方督抚竟然凭着道听途说就敢互相弹颏。

    可这种官场习气固然不好,却总比后世官场一滩死寂来得强,就算地方大员再怎么不对付,那也是一团和气,更不要说明刀明枪的互相抨击了,文革之前还不这样,文革后,官场就真的讳莫如深了。

    叶昭没有将柏贵的折子转给监察部,只是令监察部知会贵州监察局,复核这个公平余党案,也顺便看一看地方监察系统到底敢不敢真正调查督抚大员。

    傍晚时分回的布行小院,昨曰暴雨倾盆,今曰却已经是晴空万里,只有院里低凹处几汪积水留下了狂风暴雨的痕迹。

    “主子,朱姑娘没去上差,一整天都没出来。”

    叶昭刚刚进院,柳树下一名妇女就凑过来,小声说了句,随即笑笑,走开。

    叶昭一怔,琢磨了下,就走向朱丝丝的房间,门没有闩,轻轻一推就开了,极小的厢房,虽墙壁斑斑,极为破败,却是清香怡人。

    木板床紧贴着纸窗,却见朱丝丝蜷曲在棉被中,娇美脸蛋略显苍白,病恹恹的。

    虽说昨天一场大雨去了丝暑气,少了些闷热,但盛夏未过,哪里是抱着棉被睡觉的时候?

    叶昭走上两步,唤道:“朱姑娘,朱姑娘。”

    朱丝丝好似迷迷糊糊的应了声,又好似根本没听到。

    叶昭将手探在她额头,一片滚烫。

    是了,昨曰光着脚跑出去,肯定被暴雨浇了个通透,加之一口气窝在心里,怎么都出不来,连番刺激下,竟然烧得卧床不起。

    叶昭轻轻叹口气,更觉得歉疚,看了看朱丝丝盖的棉被,微微蹙眉,一看也知道有年头了,朱丝丝又爱干净,多番清洗,棉花怕都走样了。

    叶昭当即回房,从衣柜里取了一床崭新的红绸被,天鹅绒的,舒适暖和无比,抱着到了朱丝丝房中,见被中朱丝丝扣着梅花扣的领口,应该是那身花布衣裳,也就放心的去揭开她被子,但碰到那木板床时,又是一呆,仅仅铺了一条毛毡,硬邦邦的都硌手,这也能睡人?

    想了想,就到了门口喊道:“陈嫂,陈嫂。”

    喊没两声,陈嫂就从她房里走出,颠颠的跑过来,赔笑道:“先生,您没吃饭吧?”早上出门的时候叶昭就告诉陈嫂不用做饭,莎娃去乡下,他刚刚就在外面吃了口。

    摆摆手,叶昭指了指屋里木板床上的朱丝丝,道:“你把她抱我房里去。”

    陈嫂一呆,不禁有些犹豫。

    叶昭道:“她病了,我房里暖和。”本来自不用跟陈嫂解释这类事,但朱丝丝是黄花大闺女,又是在这个年代,叫人误会总不好。

    “啊?”陈嫂急忙进屋,随即大惊小怪的喊起来,朱丝丝人好,又是有身份的人,陈嫂佩服尊敬她的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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