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怕贼人回头来夺俘虏百姓,故此孙副使据河而守,正待巡抚老爷遣人去交接战获。”说到这,那家丁又一拍脑袋:“啊呀,小人险些忘了,我家老爷亲手射死一寇,据俘虏称,其人便是寇渠混世王!”
“混世王被射死了?”卢象升脸色沉得更深,而祖宽更是恨恨向地面吐了口唾沫。
若说卢象升只是怀疑这个战果,那么祖宽就是完全不相信!
他们与混世王交手也不只一次,此人歼猾悍勇,虽然不算是十三家大头目,却也是贼寇中的一个巨寇,射死此人,功劳非小!
既然前面已经杀良冒功,那么再弄颗人头来冒充贼渠,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好,好,好,本官……总理与本官必将联名上奏,为你家副使请功!”听得射杀一名贼渠,而且是孙临亲自射死,史可法更是兴奋,他连声说道。
卢象升见他这模样,心中暗暗叹息了声。
早闻史道邻气节刚直不逊于其师,但眼光智慧,却逊其师不只一筹,如今看来,果然如此。
竟然给一刁民和一庸官耍得团团转,将对方谎报之绩当真!
他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批评史可法,因此只能咳嗽一声:“道邻,待我们验看过之后,若是属实,自当禀报天子,论功行赏。”
他说得委婉,史可法却没有听出来,连连点头道:“是,是,咱们这就前去验看!”
“还用验看?自是杀良冒功!”祖宽早就忍不住,咆哮着道:“好大的狗胆,竟然杀戮无辜,假充军功,这等鼠辈,当斩,当斩!”
史可法仍旧没有出声,潘可大却不干了,他原本是一游击,如今升到副将,靠的就是年初与张献忠战时,俞国振让出的军功。他心中明白,俞国振对升官不感兴趣,对发财才有兴趣,而他潘可大还指望着这一次,俞国振仍然分润些功劳给他!
因此他冷笑道:“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说谁是小人!”
“自然不是孙副使,他乃名家之后,他之兄长孙明卿,乃是工部给事中,他之岳丈方潜夫,乃是南都尚宝卿,岂是那种谎报军功的小人?”史可法终于忍不住,他为文官,对着武将有着天生的心理优势,因此捻须道:“只因他喜好武事,又有志报国,我才将他请来,屈就监军副使之职。”
他说这话,却是对着卢象升。卢象升一听就明白,这位监军副使孙克咸,竟然是他们东林一脉,原来也是文人!
卢象升心中,向来以东林自居,在他看来,东林的正人君子们显然是高于一切的。因此,他眉头竖起,手抚腰间之剑,对着祖宽喝斥道:“祖宽,你若是再敢胡言乱语,便回关外去!”
祖宽虽然不是非常惧怕他,但比起去关外苦寒之地与凶残无比的东虏交战,在这边打打流寇简直就是轻松无比的活儿,他哪里舍得!当下嘿嘿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只是脸上不服气的神情,却比什么都清楚。
虽然喝斥了祖宽,卢象升却还是觉得,孙临可能在谎报军功。他心中已经在想,当如何为孙临转圜,想到与孙临一起去的,还有一个和东林关系说不清道不明的俞国振,他心中一动。
或许……可以将事情扣在俞国振头上,反正他只是一介百姓,最多就是训斥一番,不至于要军法从事。
他打着这样的主意,自然是要与史可法商议的,但如今酒宴之上,当着这么多人,却是没法子说话。因此他道:“既然前方传来战报,道邻,咱们就一起去看看,也接应一下这位孙副使,你觉得如何?”
“正当如此。”史可法见他喝斥祖宽,心里已经极是欢喜,忙不迭地道。
“我也去,末将也愿同往!”祖宽闻言道。
“你要去做什么?”卢象升当然知道他的心思:“留守大营!”
“贼未远遁,末将要去护卫总理!”祖宽理直气壮地道。
史可法再迟钝,此时也明白祖宽的意思了,他嘴角噙起一丝冷笑,若是别人,他倒还真怕谎报军功,可是俞国振,他一向只有少报甚至推让军功的,用得着谎报么?
“既是祖总兵一番好意,那就来吧。”史可法淡淡地道。
他仿佛看到,俞国振曾经抽在他脸上无数次的巴掌,这一次要狠狠抽在祖宽的脸上,将这个令人生恶的骄悍武将,打得抬不起头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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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九、筑尸为堰塞柘皋(二)
柘皋河是流入巢湖的一条支河,此时冬季,水势尚平,因此绕道循水浅处过河,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风从水面拂过来时,还是带着股冷意。
贾甄用随身带的毛巾将腿上的水擦干,再套上棉袜子,穿好长裤,用绑腿将裤腿绑好来。
在他旁边,刘翎啧啧了两声:“你们倒是会保养。”
说这话的时候,刘翎脸上满是羡慕。
他自然要羡慕的,贾甄作为俞国振的家卫,他是第四期中的一员,因此已经被提拔为棚正。但在俞国振的家卫中,无论是身有职守的,还是普通白身,装备都是极齐全。比如说,每个人随身的五件套:水壶、毛巾、绑腿、跨包、搪瓷碗,极为方便,其余四样倒还罢了,那搪瓷碗是特制的,除了可以用来饮水之外,还可以用来煮水和熬粥。
搪瓷的发明,倒是一个偶然,为俞国振研究玻璃制造工艺的工匠中,有一位原先学过制造景泰蓝,他有一次出于好玩儿,在坩锅炉中放入了他自己做的一个小玩意,只不过景泰蓝原先用的是铜胎,而他在新襄能弄到的只是铸铁成而的铁胎。最后烧出的东西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因为有了一层玻璃瓷釉的原故不易生锈。在潮湿高温的新襄,这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发明,因此很快在窑匠中便流行起来。俞国振回新襄后发现了这个,当时真是大喜,便重赏了那名工匠,而新襄的物产中,便多了搪瓷器。
首先装备的,就是家卫,原先家卫们使用的葫芦和铁碗,全部被搪瓷水壶与搪瓷碗代替。这搪瓷碗底部还有铁片做的活动把手,既方便家卫将之架上火堆加温煮热,又可以防止温度太高烫着人手。
贾甄笑着道:“我们小官人说了,还望着我们为他效力一辈子,当然都得活长些。刚趟的水可真冷,若是不擦干了,今后便是风湿。”
架在火上的搪瓷碗里传来水开的沸腾声,一股香味传来,让刘翎忍不住深吸了一口。贾甄见他这模样,爽快地将那搪瓷碗拿下来,推到他面前:“吃吧。”
“这如何好意思?”刘翎有些窘。
“有何不好意思的,不过是一餐之食罢了,我们虎卫,随身都带有五曰之粮,若是到无法补给之处,也不惧会饿肚子。”贾甄一边说,一边拍了拍肩上斜套着的粮袋,颇有些自豪地说道。
随意折了两根树枝充作筷子,刘翎接过了搪瓷碗,打开之后,喷香的米饭味传来,除了米饭之外,里面还有大约七八块咸鱼干。刘翎只吃米饭,小去碰那咸鱼,贾甄见了笑道:“你只管吃就是,我都说了,我们身上可是带了五曰的储粮。”
闻得此语,刘翎这才去吃咸鱼,一尝便觉味道不一样:“这是什么鱼?”
“谁知道,反正是海里捞起来的,腌渍好来,再用冲压机压出水,就变成这玩意儿,若不煮开,简直就是树皮,咬都咬不动!”
“有鱼吃就是极好了,你还抱怨……啧啧,俞公子当真是仁主,待你们这般好,若是我有这运气,能为俞公子效力就好了!”
刘翎不是在瞎恭维,他说的是心理话。他不过是应募而来的官兵,今年也只是十九岁,与贾甄是一般的年纪,可是贾甄的身上什么都有,而他身上却是什么都没有!
俞国振身边,只有五百人,两百家卫,再加上孙临分给他的三百官兵。过河之后,他便让众人先择地休息,吃了一顿饱饭,又小睡一觉。
他自己却举在望远镜,在高处向渡河过来的地方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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