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吃就是极好了,你还抱怨……啧啧,俞公子当真是仁主,待你们这般好,若是我有这运气,能为俞公子效力就好了!”
刘翎不是在瞎恭维,他说的是心理话。他不过是应募而来的官兵,今年也只是十九岁,与贾甄是一般的年纪,可是贾甄的身上什么都有,而他身上却是什么都没有!
俞国振身边,只有五百人,两百家卫,再加上孙临分给他的三百官兵。过河之后,他便让众人先择地休息,吃了一顿饱饭,又小睡一觉。
他自己却举在望远镜,在高处向渡河过来的地方张望。
“小官人,为何要在此停留?”田伯光有些不解。
“咱们击破了那个什么乱世王,夺了被裹挟的百姓,但贼人并未全部擒住,还有一些人逃过了河。他们是知道咱们人数并不多,必然会禀报给河那边的贼渠。”俞国振道:“方才审贼时你也听到了,这边殿后的贼渠是横天王王子顺,此人凶残狡诈,姓喜杀戮,他奉高闯之命来殿后,原本就是极不情愿,现在还出了事情,裹挟的百姓被我夺来,你说他会如何选择?”
“若我是他,有两个,一是立刻脱离,与闯贼会合,二是伺机反扑,重新夺回人口。”
“对,故此我在这查看,他现在应当知道,我可不是那些蠢人,而且他人力比我多。因此,他最有可能还是夜袭,在那边我没有断浮桥,表面上是为了方便我军渡河,其实是方便他夜袭呢。”
“可我们到这里……”
“吃过一次亏,我想王子顺会谨慎一些,他要夜袭,应当会兵分两路,一路自浮桥杀回,另一路则是择地趟水过河。”俞国振指了指自己过河之处:“既然要趟水,自然也要派人来探察,看哪里河浅水缓,你看,他的人来了。”
田伯光也举起了望远镜,这东西即使是新襄也是稀罕物什,但田伯光如今已经是团副,配有一架望远镜。
一小队,大约是十三四名流寇正牵马来到这里,此地离浮桥已经是十余里远,而且俞国振他们过河时留下的痕迹也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因此那些流寇并未生起疑心。
他们小心翼翼地趟过河,然后又迅速回来,从他们的神情来看,都变得轻松起来。在河边上又不知说了什么话,然后转身离去,一个人都没有留下。
田伯光咽了一下口水,他也是心机灵动的:“小官人如何知道他们必然从下游过河?”
“从上游的话,必要污水,浑水下流,便会泄密啊。”俞国振道:“当然,如果贼渠没有这么聪明,想不到这一点,也无所谓,我来时已经叮嘱过克咸,小心戒备。营垒扎得也不错,能守一时,这样我们再自后袭击,何惧之有?”
他说得有些散,因为他的心思不在这件事情上,而是考虑高迎祥会有什么应对。在他看来,这一战是必胜的,流寇的举动到现在都没有出乎他意料。但是,他面对的并不是高迎祥,而是横天王王子顺,无论是王子顺自己,还是他手中的兵,都不足以与高迎祥相提并论。
这一战即使大获全胜,也只能说断了高迎祥一指,还不能说是断高迎祥一臂。自己手中只有两百堪用之人,其余官兵,守守城尚可,方才一战已经证明,他们还不足以同流寇野战。
刚才那战中,俞国振带领的家卫,因为有嵌甲护体,虽然有些轻伤,却无一人伤亡,而官兵只是追亡逐北打顺风仗,竟然还被贼人杀了数十,伤者更是近百。这样的折损,在俞国振看来是难以接受的。
田伯光却听得仔细,他琢磨了一下:“那么,贼人会乘夜过河?”
“对,到时你觉得该如何做?”
“小官人将我们拉到这里,自然是准备突袭贼人过河的部队了。”
“呵呵,你这厮又取巧,我为何会挑过河偷袭的贼人突袭,而不是攻击贼人的本部?”
“那是因为……本部贼人会多些,而且他们要过浮桥袭击,更好防守,而这边的贼人则不然,他们人数会少,又可以从任何一方向偷袭孙副使,所以咱们要打掉这边。”
俞国振点了点头:“然后呢?”
“然后派人回渡口,让孙副使做出遇袭假象,诱桥这边的贼人袭击……”说到这,田伯光的眼中闪亮起来。
贾甄又煮了一碗米饭咸鱼,嗷呜嗷呜地吃着,或许是因为看到刘翎吃得香甜,他也觉得今曰的饭非常好吃,便是那平时他不喜欢的咸鱼块,现在也分外鲜美。扒完饭之后,他又将自己的搪瓷碗洗了洗,见刘翎一脸羡慕的模样,失笑道:“有啥好羡慕的,你若知道这搪瓷碗的另一个用处,保证就不羡慕了。”
刘翎奇道:“这碗还有什么用处?”
只见贾甄将那碗翻了过来,扣在自己的头上,再用一根带子系起,又把开始充当把手的铁片拉下,顿时,那搪瓷碗变成了一只头盔,甚至还带着面甲,除了样式丑了些外,倒象模象样。
只是想到方才是个锅、充当碗,现在就变成了头盔,刘翎感觉多少有些怪怪的。
“这玩意儿……是哪位心有九窍的想出来的啊!”他有些哭笑不得地道。
“可不是,奶奶`的,据说他们还在研究,是否可以将头盔边缘磨出刃来,必要时可以当小铲子刨土。我们私底下玩笑,说终有一曰,吃喝拉撒都靠着这头盔了,没准还可以用它来生个孩儿什么的。”贾甄低声忍着笑道,又指了指那边的田伯光:“这话可不是我说的,呐,是田团副说的。”
刘翎也大笑起来,不过想头这可以当头盔的碗,或者说可以当碗的头盔,他心中还是颇为羡慕:“啧啧,你帮我问一下你们官长,这玩意儿卖不卖,我倒是想买一个。”
他知道俞国振家卫的东西都是制式,每人一样,损坏了才能拿去换新的,因此倒不好意思向贾甄索要。
贾甄点了点头,正要答应,突然间身边传来了一声呼声,他顿时闭嘴抬头,向着俞国振那里望去,神态也变得严肃专注起来。
俞国振做了一个家卫们都很熟悉的手势,那是让他们在一分钟之内整理好装备,进入战备状态。
便是官兵们,如今也跟着俞国振打了一仗,算是熟悉他的风格了,也没有谁敢怠慢,一个个爬起,用不着军官的喝斥,便自觉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有些人就有这种感染力,如司马迁评李广一般,桃李无言,下自成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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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零、筑尸为堰塞柘皋(三)
之所以做出手势,是因为俞国振已经看到了流寇的身影。
有望远镜在,这让俞国振逢战便可抢得先机,在对方尚未见到自己时就做出反应。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让他占据了极大的优势。
开山虎驱着一千人绕道而来,为了避免被河对岸的官兵发现,他特意绕了远路。
“大当家的,就在前面,可以过河。”在开山虎身边,流寇的斥侯指着先前探过的地方道。
开山虎嘿嘿笑了一声:“贼他娘,混世王这厮竟然被官兵杀了,要咱老子去替他报仇!他个蠢货,一曰不弄娘儿们,便一曰头昏昏,给个假的红衣娘儿们便骗了。狗官倒是歼猾,兄弟们,都打起精神,咱老子可不想象混世王一般模样!”
“大当家的,兄弟觉得,咱们干脆走了算了,虽说到河边的官失只有不到两千,但是没准后续就有大队官兵到来,何必去为了横天王卖命?闯王是吩咐他殿后,你只是协理,有什么挂落,也是他吃……”
“叭!”
开山虎一鞭抽了过去,将身边另一个喋喋不休的人满嘴的胡言乱语抽了回去。
“你这厮,便是那读书人说的,什么鼠目寸光!”他翻着凶目咆哮:“方才与横天王一起劫掠村落,见着娘儿们便上的,就有你一个,好嘛,刚爽完了就不讲义气了?”
他口中这般说,心里却在大骂这厮蠢蛋,他们若就这样回去,肯定是要吃闯王挂落的,但横天王王子顺实力强,闯王便是挂落,也会找他这个软柿子捏。便是王子顺,回去之后,第一大责任自然是推到死鬼混世王身上,而他开山虎也少不得第二责任。
而且,他知道官兵数量不会很多,在他看来,来的可能还是关宁军的一支,除此之外别无他人,他们的数量不会很多,就是一两千罢了,既是如此,还有一半以上的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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