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杀猪,也不过如此了。
卫兵们在旁探头探脑,有勤快的慌忙上去拍马屁,想要替他处置,而高起潜则一脚将之踢翻:“快去查看,谁敢擅自击虏,杀了,杀了悬首示众!”
他说话的时候,嘴角和下巴,几乎是肉眼可见,一个个水泡显了起来。看到这一幕,崔秉德心中生出一阵快意,他爬了起来,这个死太监是下定决心不出战了,此前他说要半途截击,只是为了应付官兵将士求战之心的敷衍!
崔秉德心里同时还充斥着一种绝望的悲凉,这样的一个太监却身居高位,深受皇帝的信任,自己这样有志为国击贼的将领,却要在他面前俯首贴耳。他无意再在这里多呆下去,转身便出了高起潜的府邸,迅速向关城上奔去。
他心里也很急切地想知道,究竟是哪个,竟然敢在没有得到主将高起潜命令之下,对着建虏动手。
“不对,不对,声音不是关城上传来的,是外边……莫非是张凤翼与梁廷栋?是了,是了,他们两家合拢,也有十余万的大军,他们衔尾追击,在这一刻发动得倒是恰到好处,虽然放过了建虏主力,却可以将大部分百姓解救回来……”
心中如此想,但崔秉德还是隐约觉得不对。
张凤翼与梁廷栋那二人……有这种胆子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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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四、飞扬跋扈为谁雄(一)
枪声响起的时候,风停了。
这是愤怒的火焰,是复仇的火焰,是毁灭的火焰,也是新生的火焰。
当暴风骤雨般的铅子,向着建虏的身体飞过去的时候,一个新的、武勇与阳刚的华夏之魂,在这片大地上苏醒了。
她为这枪声而欢呼,舞蹈,她扯来天空上的云,作为这场欢宴的衣裳,她鼓动着群山,回响起枪声,给这场欢宴伴奏。
俞国振的新襄虎卫,怕是这个时代火器配备率最高的部队了,每人一枝姓能卓著的火枪,充足和优良的弹药,使得新襄虎卫可以尽情倾泻火力。
而超过此时一般火枪一半的射程,也让他们拥有足够的优势。
孟威将手中的枪递上前,然后飞快地将地上已经放完的一枝火枪拾起,用通条清理干净,咬破纸壳,装上弹药,然后再将火枪递上去。在阳山之下呆的这些天里,他们每天做的除了队列训练,就是装弹、递枪、清膛,如此循环往复。
这些动作并不复杂,也正是因此,即使是登莱兵中反应最慢的人,如今在这上面也变得迅速了。
对于如何使用这些登莱兵,俞国振与孙临的看法并不太一样。孙临的想法是,家卫最为宝贵,因此这些登莱兵最适合的工作是代替家卫去做那些最危险的活儿,必要时,可以牺牲他们来挽回家卫。对这个原则,俞国振并不反对,但他同时认为,让这群登莱兵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倒不如让他们当最纯粹的辅兵,除非必要,不派他们直接与建虏交手。
有他们辅助,虎卫的实际战斗力能大增,这样甚至只凭借正面的火器攻击,就可以压制住建虏。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控制或者摧毁建虏的炮营,否则建虏用火炮来轰击的话,毕竟火炮射程还是远胜过火枪,那时家卫的火器优势就不大了。
要看管数量超过十万的俘虏、牲畜,如果完全分散是不行的,因此扬古利将他手中的兵分为十部,每部两个牛录。其中有两部骑兵于马上往来奔走,防止有俘虏乘乱逃走,在队伍前后又各置两个牛录,前为引路,后为殿后。他身边放着四个牛录,以备不时之需,另外两部四个牛录,则分散到了俘虏之中,负责驱赶、督行。
虎卫猝然攻击的目标,就是队伍最后的那两个牛录。老奴努尔哈赤之时,一个牛录是三百人,但如今这个标准已经不是很严格,象扬古利的部下,一个牛录普通超过三百,两个牛录加起,是七百人左右。
但他们面对的是由一千多名打过数千乃至上万发子弹的火枪手和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火枪。
象是被风扫过的黄叶,又象是被镰刀挥过的庄稼,这些骑在马上的建虏几十几十地掉了下来。
孟威乘着递枪的机会,向敌阵中望了一眼,两杆火枪射击结束之后,队伍最后的那七百八旗建虏,仍然在马身上的,不足五十人!
“砰,砰!”
第三杆火枪也发射完毕,这不足五十人的建虏,也已经落马!
仅仅是最初的一击,便让两个牛录,七百名建虏失去了战斗力,他们就算没有死尽,也只会溃散了。
“啧啧,果然,果然!”孟威啧啧称赞着,眼里闪动着敬佩之光。
他是登莱本地的兵,登莱卫上一回出现的名将,名字就叫戚继光!
戚继光对火器的重视,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对于各种火器战术的安排,也绝不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位世界级名将之下,甚至可以说,他拥有超过这个时代的眼光。孟威祖父,便曾在戚继光手下为兵,一谈起当初“戚爷爷”,便是口沫横飞。
他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支新的戚家军,不,比那支戚家军更为强大的军队在形成!
虽然他现在还不能算是这支队伍的一员,但孟威心里却涌动着一种狂潮:我要加入他们,加入他们!
这是戚家军犹未断绝的血脉,在他身体之内被唤醒,发出的巨大呐喊。
“这是……这是……”
莫尔庚额手已经将腰刀拔了出来,与席特库不一样,他是老兵,第一反应便是反击。但他看到的,是聚在一起的八旗兵成片成片地倒下,是自己所拱卫的炮营转眼间成了一片血泽,是自己兄弟方才跟随的部队突然间变成了敌人!
“哥哥,这里来,这里来!”
席特库拉着莫尔庚额握刀的手,神情极为惶急,战场上火枪与箭矢可是不长眼的,若是被击中,那可就是冤了。他可是知道,新襄虎卫个个都有着一身精良装备,象张正他们,外头的皮袄子里,还掩着钢甲。他亲眼见到过,明国人用的克敌弩,在十步距离里都无法彻底穿透那钢甲,他自己也试过,他在三十步处用弓箭射不穿这甲!
偏偏这甲还比起一般的步人甲轻便,那些虎卫穿着这甲,行动几无妨碍,一个个都能行动自如,比起笨重的步人甲可是要灵活得多。
莫尔庚额不愧是老兵,此时反应过来,他眼睛瞪得老大,看着席特库,嘶声吼道:“席特库,你背叛了大清!”
“我们原本就不是他们僮家的部族,我们是那拉氏,不过是被老奴吞并了!”席特库拉住莫尔庚额:“现在有更强大更英武的大汗在明国崛起,我们正好可以重振辉发部族!”
他们兄弟二人的父亲,确实原是海西女真中辉发部纳拉氏,后来努尔哈赤吞并了辉发部,他们便成了觉罗氏的包衣奴隶。听得这话,莫尔庚额瞪大了眼睛:“你竟然敢这样称大汗!”
“为什么不敢,那是建州觉罗氏的大汗,不是我们的,我们的大汗拜音达里被他们杀了,我们的身上有王机褚的血统,我们也可以……为汗!”
“什么,你这个狗奴才!”莫尔庚额一脚将自己的弟弟踢翻,转身就想回去,结果却听到背后“刷”的一声,紧接着,一柄雪亮的匕首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他记得这柄匕首,这是他一次出征的战利品,回去之后,便送给了自己的弟弟,希望他能成长成为这柄匕首一样锋锐的勇士,用这柄匕首杀死胆敢冒犯的敌人。现在,他的弟弟终于动用了这柄匕首,但是目标却是他!
“哥哥,莫尔庚额,你这个蠢货,我不会让你这样去送死的!”
席特库声音有些冷涩,他已经将全部都赌上了,他知道自己哥哥回去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莫尔庚额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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