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明白,皇帝设立东院西院的用意了,我们墨社……要代表民人,最贫苦的民人,去争这法权!”
汪瞎子沉声说着,前路终于清晰展开。
“国法……法权……东西两院,唔,如我所料,真是一个大舞台呢。”
朱一贵这么想着,也有一条大道在心中清晰地铺开。
金陵十二钗与法司和宋铁嘴的斗法就此落幕,余韵正如涟漪,透过报纸、说书先生,行人口耳,向各地急速播传。而最终的结果,也被一般民人理解为两位皇妃娘娘跟皇帝斗得旗鼓相当,不愿伤害夫妻感情,大家休兵讲和。
各个领域都还在咀嚼这一案的收获,龙门的按察使署大堂里,史贻直、杭世骏等法司官员,还有泱泱数百来自岭南的法司官员都齐聚一堂,以这一案为样本,检讨和审视法司的运作。
“刑民案也必须学商庭,全面引入讼师!”
“没错,这一案若不是以宋铁嘴这样的讼师对阵那帮小女子讼师,而是法司官员亲自上阵,情形还真是不堪设想。”
由这一案,法司有了很多收获,最大一桩就是把控和判两件事分离开。
“查账和验伤等事,可以试着交给神通局和英慈院这样的外人,由此可免法司枉法之责,也少民人争辩法控环节的公正。”
“杭大人的三项选择给得妙!调解也用得好,以后该在各地推开。”
庭上的一些细节,以及杭世骏的个人发挥,也成了宝贵经验。
“法司引入公讼,那就得让民人都能用私讼,到时岂不是人人艹弄国法,光我们法司这些人,又怎么能抵挡得住?难靠国法给罪人定罪,那不是天下大乱?”
“讼棍横行,只钻钱眼,贫苦之人无钱请讼师,到时富者能借国法之利,贫者却无所依,我们法司可就要被斥为专护富贵人家的衙门。”
还有人对未来很是担心,刑民跟商庭毕竟不一样,商庭仅仅只是仲裁,而刑民案则是要以国法主持公道,全面引入讼师,由讼师而入的就是钱财事,这就是法律与资本的纠缠,还不知有多少害处在等着。
“要公道,法司就得尽可能公正。要公正,就得学商庭,控判分离。控判既分,讼师必然大兴。讼师既是艹弄国法,那就得在一国的管制下,如何调剂富贵和贫苦人,我们可以在这管制下定法嘛。”
杭世骏虽未全胜此案,但感觉收获比打赢了好多,带着丝兴奋地回应道。他就觉得,一扇大门正由他开启,一国之法,正进入一个全新的天地。
史贻直点头道:“控判要分离,还不能只是在庭审之上分离。我觉得,专门办公讼的,还可以另设一司,跟判案衙门分割得越清楚越好。”
身为法司使,主持一国法务多年,史贻直看问题的高度自然不一样,而他并不知道,因他这一句话,英华司法体系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法庭和检察官不仅有了专业分工,还迈向了分权之路。
法司在作总结的同时,龙门学院明法分院礼堂,也就是之前庭审现场,薛雪、宋既和来自各家学院明法分院的学子们也齐聚一堂,他们讨论的是更上层的问题。
“我华夏朝政和官府格局,尤重分权制衡。但因为根底未扎到各界民人身上,而只是对上,上端只有皇权一点,让这分权制衡就像……”
薛雪举起一枚橄榄果,大家一看就明白了,两端小,中间大,怎么也难立稳。
“陛下正开天下之大格局,骨架虽立,血肉未生。这法权一桩,就是扩于天下,分权制衡的一个点。”
“此案我们也看得很清楚了,法权,包括细目条陈,若是被执法之人握住,那就是天下大害。它既大权在手,就不会求公道,而是求它的利,以害公道而求利,因此法权首先就要从执法的衙门剥离出来。诸位可以多想想,执法的衙门,要怎么定权定责,才能确保国法护得一国的公道。”
薛雪说的是法权和法司的关系,宋既谈的还要高一层:“陛下为何要推着大家变革律法,早前那个不列颠人在学院里的演讲,大家也都听过。”
“我英华之法,现今已是两条腿在走路。一条是商法,仲裁纷争,维护公道。桩桩条陈,层出不穷,而所循法理,跟刑民案格格不入。刑民案,也就是法司这部分,再不更张,就要被民人,被一国推着更张,那时还不知是怎么一番乱象。”
“更有紧迫之事就在眼前,我英华力推族田公田分户,接下来还要推族田公田定人,定产到人。这一步陛下立下二十年之期,现在已过了十年。岭南才完成分户,江南才开始分户,可之后会越来越快,不止是朝廷要推,民间自己也在推。”
宋既发挥得更远了:“读史者都清楚,分产引发的动荡最为猛烈,如何在这动荡中护住一国人心,就得护住公道,公道靠什么?国法。不列颠人曾著述有《乌托邦》一书,说的是不列颠人圈公田,致民人失地,千万人颠沛流离。”
“不列颠来的劳伦斯爵士说,那只是文人夸张言辞,圈地之害实际没有那么大。可我们西行之人也看过,害处也不如劳伦斯所说的那么小。但不列颠那一国并未因此事而举国动荡,关键在哪里?就在不列颠人的律法已成体系,法权立得稳健,可以在大面上守住公道。”
宋既感慨道:“陛下要推律法变革,就是要解决这桩眼前之难。我英华的族田公田分户定人,虽跟不列颠人的圈地有区别,但引发的动荡却是一致。华夏以农为本,我英华又有工商之本,要将这两桩根本融在一起,就如商庭融汇法司的刑民庭一样,是我英华真正能成融华夏各处故土的根基。”
学子们个个两眼发亮,认识到自己所投身的事业,意义如此重大,都觉全身热血翻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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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八章 谁说男儿不如女
四月下旬,皇帝在江南发布《国法广议诏》,宣布将推动英华“变法”。此“变法”非往曰的变法,依照旧朝标准,英华那是天天都在变法,这个“变法”说的就是变革律法之制。
看了诏书,正在热议李煦案的国人此时才算明白,皇帝是从国体的高度来看这一案,压根就不是跟皇妃的宫闱之事。
皇帝在诏书里提到了多项变革,引得一国震动。
一是改法司为法院,设置有国、省、府、县四级,之前乡镇区的法正另有处置,不列入法院体系。
二是法院的职权大幅更改,有增有减。商部的商庭并入法院,但又在尚书省设置了律部,负责公诉之事,同时管理所有讼师。法院对律部没有行政管辖之权,这就意味着英华司法的控判要完全分开。
第三项是在刑民案里全面引入讼师,而新设律部就是管理讼师和诉讼流程。为此英华将实行讼师资格制。讼师的资格门槛,以及公讼私讼的调和补剂,皇帝自不会拟定细节,交由相关各方商定。
第四项则是将民案交归地方,法院只负责商刑两案的审裁,涉及婚姻、家产、孝悌等等民事纠纷,由省财政所支撑的乡镇区民庭处置。跟法院不同,这些民庭都以调解为主,民庭调解和初审失败,再转交法院审理。
这四项变法仅仅只是大面上的规划,具体细节需要政事堂和法司协商敲定,估计到年底才有定案,明年才开始逐步推动。
就李肆而言,这项变革也只是过渡,但已埋下了几条线。首先当然是向现代司法体系转型,其次是兼顾了地方分权。
将民事案尽量转交地方,一方面是减少中央财政支出。如果是将原本一直延伸到乡的中央司法体系全部转向现代司法体系,增加的人力、场地和办公费用就无比高昂。计司粗略估计,法院和律部的常规财政支出将增长八倍以上,才能满足转型后的需求,总额高达千万两白银,这是目前英华财政难以接受的,还不计法学院校的建设投入。
如果将中央司法体系从民事上退出来,费用只是三分之一。而地方也能根据现实所需,逐步完善地方司法体系,中央统一规划的种种弊病也能避免。
另一方面,这也是扶持地方分权的一项举措。地方获得民事裁判权,必然要主张民事立法权。而华夏各地民情大不相同,由中央一刀切地规范民法细节也不现实。根据权责对应的原则,让地方拿到民事立法权,也能更大程度地贴近区域民情,确保社会稳定。
当然,先让法权在地方生长,这也是由下及上,推动英华法权变革的一项基础。
此时的英华,懂法之人还少,不少士子还在叫唤英华是不是要走上暴秦那套法家老路,又开始在报纸上鼓噪。
不过此时的英华,变革滚滚,人心都在朝着前,当然也是朝“钱”看,已没多少人在意那些腐儒的叫唤。在很多人眼里,这一国已变得越来越陌生,可爱之处越加可爱,可恨之处也越加可恨。
“江南的姑娘也开始失风迷窍了,我看早晚得跟岭南女子一样,满大街露胳膊亮脚,不知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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