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沾还想凑点俏皮话,凄厉的军号在北面吹响,居延堡先是诡异地沉寂了片刻,接着就轰然沸腾了。就如曹沾和代去病一样,急急朝北面城墙角楼跑去,体内的血液都在汩汩翻滚。

    飞奔到北面角楼上,正见陆军禁卫八十三营指挥使,外郎将杨继远举着望远镜,一边观察一边嘿嘿发笑。

    “蒙古人来了……”

    圣道十四年九月十七曰,西北战云翻滚,自半空向下俯瞰,东北两面烟尘翻滚,如风暴般卷向英华实际控制国土的最北点,居延堡。

    “蒙古人前锋大约三千,已到三十里外!”

    “俘虏交代,来犯之敌超过四万,为和硕特部、土尔扈特部、三音诺颜部和扎萨克图汗等部联军。”

    “军中有不少四轮重炮车,千斤以上旧炮的数目大略是三十到五十位不等。”

    哨骑回城报讯,不管是兵力还是火炮,数字都让刚刚赶到的曹沾心头发颤,四万人!三五十门炮!

    兵民都算,居延堡不过两千之众,虽有四门二十斤重炮,但火炮总数不超过二十门。

    角楼上,其他人的脸色也都变了,跟杨继远一样,喘起大气来。

    喘了好一阵,就听众人轰然大笑出声,这是畅快至极的笑声,曹沾也在笑,他心头发颤的另一面就在于此。

    等了两年啊,可泥马的等到蒙古人了!

    兵力是一比二十,火炮是一比二,力量对比如此悬殊,大家却浑不在意,就为一件事而兴奋。蒙古人这是倾巢而出了!在此击败他们,漠北砥定!而他们八十三营,将抢到这桩不世之功!

    “飞马急报东湾堡桂阎王!以那家伙的德行,肯定会建议张帅把咱们当作钉子,吸聚蒙古大军!所以……援军多半会来得很晚,但一来就是安西所有能出战的师营。”

    杨继远向部下呼喝着,毫不忌惮地揭露上司要将他们当作牺牲品的事实。可这一点已是禁卫第六师的常识,师统制桂真就是这么一尊阎王,为了胜利,敌军和部下的命都一视同仁。

    “守住居延堡,此战必胜!”

    营署几乎所有军官都已到场,杨继远的动员简单而直接。

    “死战!死战!”

    军官们高声呼应,士兵们也随同响应,整个居延堡顿时被一层昂扬而喜庆的战意裹住。

    “先要调齐援军,再千里跋涉而来,至少得两个月吧,好像不是件简单的事呢。”

    曹沾一边高呼着,一边这么盘算。

    从肃州(酒泉)到居延,路程一千里出头,多是戈壁,还有额济纳河贯穿,算不上难走。可一路荒芜人烟,草木贫瘠,大军行进要多携辎重粮草,速度慢得多。如果安西都督张汉皖心志够坚,信任居延堡,该会尽可能多地汇聚兵力,不急于驰援。两个月都是乐观估计,甚至得作好坚守三个月的准备。

    三个月,会不会死在这里呢?明年就要行冠礼了,行了冠礼就能娶表妹,真要死了,那可是舍不得啊。

    十数里远处,蒙古人先锋扬起的沙尘已经清晰可见,战斗即将打响,曹沾忽然紧张起来,脑子里荡起这样的念头。

    可连典军参谋都没升到,仅仅一个办杂事的行军参谋,就这样去娶表妹,不管她看不看得起,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战友们匆忙而不杂乱地备战,呼喝声也此起彼伏,军礼监的号手鼓手们开始试音,桩桩琐碎小节汇聚而起,让居延堡有如一张正分分加力,寸寸拉开的硬弓。这感觉如焰火一般,灼烧着曹沾的胸腔,他握起了拳头,杂念消失,就剩一股心气。

    死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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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四章 真正的敌人

    天际之下,乌蒙蒙的戈壁与金黄草木相交,拉出一条泾渭分明的地平线,一座灰扑扑如坚石般的城堡耸立着,如敖包【1】一般,宣示着这片土地的所有权。

    “这不是能急袭而下的城塞……”

    喀尔喀亲王额驸策棱放下望远镜,摇头叹道。再见城中正不断涌出步骑,赶紧吩咐部下收拢人马。他所率的三千骑兵全是本部三音诺颜人,可不愿意轻易折损。

    “父亲为何收兵!?汉人狂妄自大,还敢出城迎战,就该趁势夺取城塞,让三位大汗另眼相看,再不敢小视我们三音诺颜部!”

    儿子多伦扎布策马而来,不满地抱怨着。

    “汉人狂妄自大?我看你才是狂妄自大!汉人的血云之威已经广传漠北,别再当这些人还是五百年前的羸弱汉人!”

    策棱训斥着儿子,多伦扎布本还不服,哨兵来报说,上千红衣步骑出城,推算居延堡守军不下两千,他才悻悻然再没话。两千人加城塞,这不是三千骑兵能吃得下的。

    “我们的任务是遮断敌军联络,试探对方虚实。”

    策棱沉声道,他是谨慎,不是畏敌。汉人的勇武威名,已由红衣骑兵所组成的“血云”而传遍漠北,可策棱也只是听说,没实际接触过。前方只有百来骑红衣,显然并非成建制的骑兵,以骑对步,把红衣逼退入城应该还有把握。

    军令一下,游骑四出,袭扰乃至遮断居延堡跟后方的联络,对方红衣骑兵也因应而动,不多时,零星枪声响起,先锋战的帷幕正式拉开。

    多伦扎布领着八百骑人马,散作三面,向在城北一里左右远高地列阵而守的千余红衣逼去,左右和正面同时扬起冲天沙尘。

    先是小跑,进到两里范围内加速,一里……全速!

    “三音诺颜的子孙们,这是我们重新夺得汗旗的一战!图蒙肯汗在长生天看着我们!杀啊――!”

    红衣所组的单薄步阵清晰可见,多伦扎布挥刀高呼。

    他们这一部是喀尔喀蒙古的异类,因一直游牧于哈刺和林,是黄金家族正统后裔,但实力却远不及喀尔喀三部。归附大清时,也没有得到扎萨克之位,不被当作正式一部【2】。

    如今大清衰落,英华崛起,挟准噶尔和青海和硕特蒙古诸部兵锋杀奔漠北,喀尔喀蒙古已到了生死存亡之境。危难就是机遇,三音诺颜部自然有了趁势崛起的念头。

    响应多伦扎布的是一阵枪声,骑兵们手中的火枪发话了,连多伦扎布都举起手枪轰了一记,这些火枪都是罗刹所产。

    开枪过后,骑兵们纷纷换上了短弓,这是最近十多年来,接触火枪后的新经验。在远距离用火枪打乱对方阵型,中距离用弓箭杀伤,如果对方动摇,就冲上去近距离搏杀。虽然因此而不得不装备三种武器,携带和切换都很麻烦,但这是他们蒙古人在火枪时代所能想到的最佳战法,毕竟他们全是骑兵,又很难得拥有火炮。

    火红的步阵就在一百来丈外,一点也没因这波射击而散乱,多伦扎布心头一沉,忽然觉得,事情可能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嘿哟……王不死的骑兵复古,蒙古骑兵却用上了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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