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爷,你这是故意玩我的吧!”

    李肆痛苦地呻吟出声。

    装作是脑袋上的伤口在发痛,李肆遮掩住了自己的沮丧。

    “四哥儿,可有大碍?”

    关凤生脸上的关切再也明显不过,李肆勉强扯出一个笑容。

    “没事,关叔,看来脑子里没丢什么。”

    关凤生一颗心放下来,哈哈笑了。

    “丢什么都无所谓,别把你关叔丢了就好!”

    他一个憨实人,分辨不出李肆那内涵丰富的眼神,只要李肆还认得他就心满意足了。

    “多休息几天吧,有什么事,关叔在呢,别担心!我就说过,四哥儿你不是干体力活的料……”

    关凤生说话遮遮掩掩的,李肆这个前世当老了记者的人,一下就听出了异样,正要问他,关凤生话锋一转,又让李肆自己的心绪乱了。

    “怎么是二姐在守着你,云娘呢?那个死妮子,就是不落教,看我不好好训她一顿!”

    关凤生正咬牙切齿说着,一个怯怯的女声在他身后响起。

    “爹,女儿去摘桑叶了,正是蚕儿初孵的时候,吃得也多……”

    关凤生转身,李肆也从他肩头看去,一个十四五岁的素装少女走了过来。见她衣裙虽旧,却还洁净,眼眉和关凤生隐隐相似,虽然也算秀丽,却跟关二姐迥然不同。李肆很是不解,莫非关二姐是收养的?

    原本对着父亲还没什么,可被李肆的眼神瞄着,关云娘马上低下了脑袋,还侧开了身子。

    “忙乎那些有什么用?能比照顾四哥儿更要紧?”

    关凤生口气很不好,关云娘脑袋更低了,“女儿错了,请爹爹责罚。”

    李肆赶紧打圆场:“我真没什么啊,二姐就照顾得我很好了,云娘总得做自己的事。”

    关凤生转头看了看李肆,欲言又止,接着叹气转身,对云娘的语气也缓了下来。

    “家里没指着你做什么,你那脚爬山也遭罪。先回去吧,跟你娘说一声,晚饭得准备好四哥儿的。”

    云娘咬咬嘴唇,低低应声,端着竹篮子走了。走之前还瞄了李肆一眼,眼神里有一股李肆看不懂的东西,反正不是什么羞涩,更没有半点情意。看着她摇曳的步姿,果然裹了脚。

    确认李肆真没大碍了,关凤生再嘱咐了一通才离开。看着远去的背影,后脑勺的小辫子晃来晃去,李肆之前压下的心绪又翻腾上来,

    造反……

    撼动满清的白莲教起义还有八十多年,将满清打成筛子,整个华夏大地星火遍燃的太平天国还有一百四十年。李肆虽然在网上和满遗多番论战,但他只是个历史的门外汉,不得不承认,在康熙统治的后期,老百姓曰子还算安宁,满清的统治有如一块铁板,没有他这只苍蝇翻腾的余地。

    心中的火苗渐渐熄灭,关凤生刚才话里没吐露出来的苦衷,关云娘一个小脚女人也要上山采桑的现实,让李肆心中微微荡动。而早前关二姐被玉米窝头引得直吞唾沫的那一幕,更像一把刀子插在他心口上,现在还悠悠晃着。

    还能有什么苦衷,那就是一个字,穷!

    不是说康熙是位仁君吗?他李肆多出了三百年的见识,在这个康熙朝逍遥地活着,总该没有问题吧,钱,不过是挣钱而已。

    李肆虽然是李天王,肆无忌惮,可还是知道胆大和疯狂之间有多大的距离。推翻满清这事,在现在看来,可能姓太过渺小,就如同后世当记者时经常被撤稿一样,有些现实,他必须接受……

    李肆呆立了好半天,沸腾的血液早已冷却,他苦涩地一笑,那么,先暂时就在这康熙朝,为着生存而努力吧。

    【主角要干什么,请见简介,别担心,他可不会来这清朝泡格格拜阿哥跪伏鞑子皇帝,而随着他的体验,也会渐渐摸到这个时代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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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家底居然不是负资产

    走出屋门,眼前顿时一片开阔,蓝天、白云、青山、绿田,李肆心中的压抑也散去不少,虽然“李四”的记忆大多都在,但他还是想四处走走,将记忆里的东西一一串起来。

    他这破土屋就在一座小山的山腰上,左右看去,还有几十座土屋也绕着这小山而立,这就是凤田村。山腰之下有两三圈零碎的旱田,没见庄稼,只见着有几个人在翻土。而山脚下就是一片水稻田延伸而开,更远之处则是一条大河。

    这里是广东,春水早泛,河中激流湍急,该是他穿越之前还没来得及跨过的那条河。李肆回头看看自家所在的这座小山,心说这就是那座崩塌而下的山丘。

    逝者已矣,既来之则安之,李肆平复着心绪,朝山下走去。大概一两里外又是一座山头,一柱黑烟正冲天而起,正粗暴地侵犯着宛若处子的洁净天空,隐隐听到叮叮当当的敲打声,记忆告诉他,那就是矿场所在。看那山头的位置,再想想穿越前自己那破捷达挣扎的泥泞村路,李肆恍然,那山头就是他被泥石流冲下去的那座大坑,只是三百年后,山头已被整个刨掉。

    “四哥儿,头可无碍了?”

    路过一片旱田,一个人忽然叫住了李肆,转头看去,是个三十来岁的憨实汉子。

    林大树,这个名字跟着这张脸在李肆脑子里浮了出来,接着钩起来的事情,让他微微吃惊。这个汉子是他家的佃户,脚下这片大约两亩的旱田,就是李肆家的口粮田。可惜李肆不会种田,所以就将田皮佃给林大罗,五五分成,每年能收到大概三四石苞米的租子【1】。

    不得了,他居然还是个小地主……

    “不妨事了,可是在春耕?”

    李肆随口应着。

    “还早呢,春苞米还得一个月后才种,现在地气刚暖,得趁着这时候翻土。”

    林大树尽心解释着。

    “今年这天气暖得早,水田马上得种了,忙完了四哥儿的地,咱还得去打理自家的田。”

    李肆恍然,人家可不只是他的佃户,家里还有自己的田,来种他这两亩旱田,多少也有些友情助耕的意思。

    接着李肆才记起,自家居然还有十亩水田!可田骨已经卖给这一带的富人钟老爷,只留下了田皮,也就是所谓的永佃权,说起来他自己又是钟老爷的佃户。而李肆连旱田都不会种,更不用说水田。那十亩水田都是关凤生张罗着雇工在种,扣去租子和工钱什么的,每年还能收到七八两银子。

    农事什么的,李肆一想就头痛,而什么田皮田骨的佃种关系,他也理不清楚。不过算起来,他每年有四石玉米,接近三百来公斤粮食,如果不怕吃成棒子的话,饱肚子没问题,再加上七八两银子,似乎一个人能活下去吧,怎么还跑去挖矿呢?

    “康熙年间的物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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