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丽丝的任性已经完全地伤透了她的父亲托马斯的心了,就算是罗伯斯从小显示出来超人的天赋也没看改变家族对他们母子的看法。

    克丽丝生下罗伯斯后,也没再嫁人,一个人把罗伯斯抚养大。可惜在罗伯斯刚上大学的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夺走了这个坚强女人的生命,从此罗伯斯又成了一个人了。

    他从小非常聪明懂事,不然也不会以优越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令人欣慰的是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的罗伯斯没有长成一副孤僻的性格,反而很开朗乐观,除了很少提及他的家庭以外。

    私生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当年克丽丝跟梅隆家族就有过约定,以后罗伯斯不能拥有梅隆家族的继承权,只能每月从家族领到一笔抚养费,直到他大学毕业。

    。

    罗伯斯不怎么看重梅隆家族的继承权,自从他母亲克丽丝死了后,他就一直自力更生,从经济,感情上都完全独立于梅隆家族之外了。

    不过,别看罗伯斯和司徒南有时挺没大没小的,但那只是极少数人能获得的待遇,一般的人罗伯斯很少放在眼里的,心里就更不用说了。当然,生意场上的八面玲珑那又另说,商场上的人都带着多重面具,谁也不会轻易表露自己的真心,虚以委蛇是常有的事。

    当初司徒南有意让罗伯斯在西方石油公司担当亨达的副手,一方面是看重罗伯斯的才华,也有点制衡亨达的意思。

    不过在德克萨斯,罗伯斯干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西方石油和梅隆家族控制的海湾石油有交易,罗伯斯不想跟梅隆家族的人纠缠在一起,所以在司徒南提出要去纽约做金融投机生意的时候,罗伯斯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之后就是成立罗伯斯证劵公司,从蹒跚起步都现在的茁壮成长,罗伯斯证劵一点一点都倾注了罗伯斯的心血,就像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一样。

    同时用他的名字而不是姓来命名公司也有点和梅隆家族划清界限的意思。

    唯一他从梅隆家族继承过来的东西就只有他母亲的姓,这是她母亲克丽丝留给他的礼物之一,所以罗伯斯也没打算去更改,虽然他从不认为旁人眼中的梅隆这个姓氏有多么了不起。

    如果可以的话,罗伯斯宁愿用他母亲克丽丝的名字来命名的公司的名字。

    罗伯斯的母亲克丽丝就希望梅隆家族能够接纳自己的儿子罗伯斯,不过这个奢望克丽丝始终没有透露出来,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死后不久,她那个放心不下的儿子在遇见了一生中的贵人之后,竟会一飞冲天,不再需要她引以自傲的家族的庇佑了。

    现在的罗伯斯已经有能力自己去开创一个家族了,他已经不需要梅隆家族的怜悯了,就算是梅隆家族有心想要“收编”罗伯斯证劵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首先在感情上罗伯斯就不能接受,这样做,好像是自己认输头像似的。

    再说回归家族后,还能像现在这样自由吗?做起事来没人阻肘?大家族里面的一个垂头顺眉的小字辈哪有自己当家作主自由快活啊?

    还有就是罗伯斯不能做对不起司徒南的事,司徒南是他是好兄弟,给予他几乎是无条件的信任,一直在背后支持罗伯斯,所以对从小没有太多朋友的罗伯斯来说司徒南更像是自己的亲人而不是那些名字后面一栏和自己一样的人。

    这也是罗伯斯一直都没有回来,也很少接触梅隆家族的原因之一,他生怕自己一时心软,受不住诱惑,而让他和司徒南的友谊受到破坏。

    梅隆家族这两年来也开始有了跟罗伯斯接触,不过每次罗伯斯不是拒而不见就是敷衍了事。

    不过谢天谢地,经过了摩根的海盗3号秘密聚会之后,罗伯斯逐渐意识到自己身份地位的变化,他变得更加自信了,终于有足够的底气“衣锦还乡”了。

    司徒南一开始听罗伯斯说来,不怎么相信,但想想,这种事罗伯斯不可能骗自己,所以也信了。

    他自己不也是这样的人么?只不过比罗伯斯要幸运不少,至少在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司徒南活得一直挺滋润的。

    温馨的家庭,甜蜜的爱情都有过,这比罗伯斯要好多了。

    幸福感这个东西还真是对比出来的,现在司徒南有些同情罗伯斯了。

    “那你怎么今年突然想回去梅隆家族了呢?”

    “想回去就回去呗。就是让那些人看看我,让他们妒忌。再说,我对那个家族也谈不上恨,现在的家族当家人安德鲁是我舅舅,对我们也算可以。

    现在大家的关系虽不可能像亲人一样那么融洽,但也不用搞得太僵硬。克丽丝不喜欢这样。我知道,她一直想让我好。”

    罗伯斯低声说道,似乎在压抑着内心的伤感。

    “嗯,相信她在上面也想看见你过得开开心心。罗伯斯,我们是兄弟,一直都是,不是吗?”

    司徒南拍了拍罗伯斯的肩膀。各人都有本写满伤心记忆的日记,只是有些人很少去翻阅罢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很多东西都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但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也不能回到从前了,所以做人不要给自己留有太多遗憾。

    ········

    以下是废话!(昨天有点想去打篮球,可是没有去成,结果今天本来是我码字的时候,一点码字的心情都没有,无聊地在起点点了一下其他的书籍,结果从凌晨开始到早上,一直看了两本篮球小说,呵呵。说来也挺逗的,我有时候看小说的时间比我码字的时间还要长,还没有从一个每天等着看更新的读者转变成一个扑街作者。囧!不知道为什么写下这句话!但以后还会尽量更新吧。下面会安排女主角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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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老狐狸(求推荐收藏)

    “把他们安排好了吗?”理查德一进来书房,安德鲁就问道。

    “好了。”理查德恭敬地回到到。

    “感觉怎么样?”安德鲁问道。他的手指轻轻地在桌面上敲着,细长的眼睛微微眯着,另一只手手指夹着跟雪茄,烟雾从指间袅袅升起,就像是一个正在打盹的老虎。

    只有亲身所见,理查德才知道自己这个大伯可是老奸巨猾,别看他平时一副挺和蔼可亲的样子,那只是他的伪装。

    一旦发怒起来可不得了,不少不可一世的大人物都在他这里吃了亏还叫不出来呢?

    平时也很少说话,安安静静的,有时一坐就是一下午,看起来有些木讷,但他那浅褐色的眼珠似乎可以直看透人的内心。

    有时候,一个安静的人的思考往往比大多数人更有深度,安德鲁·梅隆无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对于一个一生熟读心里大师和成功学家克里斯汀·拉尔森的安德鲁·梅隆来说,在洞察人心方面已经修炼成精了。

    这事说来也有点意思。

    克里斯汀·拉尔森的《山洞里的大师》记载了自己与安德鲁·梅隆奇异的相遇:一次,梅隆到美国西部寻找石油,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他深入到荒山野岭中进行实地考察。

    为躲避一场暴雨,他进入一处神秘的山洞。山洞中,一个只在腰间围一块粗糙麻布的男人坐在篝火旁。他胡须很长,看上去落魄不堪。

    梅隆感到有点害怕,想退回到暴雨肆虐的黑夜中去。那个男人却用真诚的眼睛凝望着他,并向他伸出一双友善的手。

    梅隆留了下来,在山洞里,一边喝着那个男人烹制的美味的热汤,一边与他攀谈起来。梅隆发现,山洞的陈设虽然十分简陋,但却摆满了各种书籍——一个回归原始人类生活方式的人,为什么还要读这么多的书呢?

    梅隆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那男人笑着说:“理由很简单,我要让自己在绝对的安宁中观察自己的内心世界,发现自己的内在能量,也就是人类内在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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