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叫何娘子,真是个美娘子,倒是名副其实的。虽然她话有些隐瞒,洛奇那帮人好像在找上门,而马二水不是不肯给么?这些昨晚司徒南就知道了,各种缘由如何,他也不想深究,但谁人没些秘密呢?

    “嗯。这身世也怪够可怜的。可有其他亲朋好友可以投靠的?说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司徒南问道。既然把人救回来,自然要处理好。

    “小女子幼年有一兄长,可惜失散已久了,今已无处可去了。望公子收留,小女子愿帮公子洗衣做饭。”何娘子说着就要跪下来。

    “别啊,有话好好说。”司徒南最受不了别人动不动就下跪了,这是他在这个时空最讨厌的事了。

    他把何娘子拉了起来,这手抓起来,有些软,没有什么柔软无骨那么夸张。

    嗯?何娘子穿的衣服有些大,看起来松松的,天气热,袖子很短,一双洁白是手臂漏了出来。刚刚司徒南拉起她的时候,发现何娘子胳膊上好像有朵荷花似的图案,不由得用手撩起她的衣服,看了一下,洁白的肌肤上确实是朵鲜艳的荷花!

    “啊!公子,你要做什么?快放手!”何娘子急得直挣扎。

    这点力气怎么拗得过司徒南呢,司徒南不理会何娘子的挣扎,又伸手在那多荷花上抓了一把。嗯,确实是个印记,估计是刺上去的,不是画上去的。司徒南得到了答案,准备松开手的时候-----

    啪的一声,门被撞开了,进来一个大汉:“发生什么事?”

    韩刚听见房间里有女子的叫声,冲了进来,却看见司徒南抓住何娘子的手,何娘子手臂上的衣服被撩开了,正急羞地挣扎呢!那姿态怎么像是贴进司徒南的怀里似的。

    难道boss想用强?不过那妹子挺水灵的!韩刚第一反应想到。

    他知道自己的boss眼光有多挑剔了,除了家里的那个大洋马玛丽,韩刚还没见过boss对那个女人动心的呢!更不用动手了。难道好这口,凌弱那些带雨梨花的特有成就感?

    司徒南还不知自己的人品在韩刚心里一点也经不起考验,不然他肯定要这个脑子有点龌龊的保镖头子好看!

    屋里的两人被韩刚这个不速之客惊呆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过撞坏了boss的好事显然不是什么好事,还好韩刚有些急智,不理会屋里的两人,好像没看到似的,自言自语地说道:“刚刚好像阿勇叫我去切磋武功呢!怎么突然跑到屋里来了!哎呀,这人怎么出现幻觉了呢?”韩刚拍了拍脑袋,说完后大步走了出去,留下屋里面面相觑的两人,还有他们那暧昧的姿态。

    “呼!好险啊,幸亏我够醒目。”走出门口的韩刚拍着胸口,长吐了口气。他暗暗发誓,下次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要进去了,特别是boss和女人共处一室的时候。还得把这个告诉下面那帮兔崽子,免得那么家伙犯傻。

    哈欠!隔着不远的司徒勇打了个哈欠,莫非谁在挂念我?

    司徒南不知不觉地松开了手,他刚刚太鲁莽了,除了他自己,就连上帝也不会认为他不是心怀不轨了吧?

    “哪个・・・・・・・”司徒南有些不好意思地摸着鼻子,尴尬地说道,“对不起啊,刚刚我就是想看看那个印记,那朵荷花,可以说说吗?”尽管这个问题有些过分,但司徒南还是问道。

    “从我懂事以来就有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何娘子刚刚被司徒南吓了一惊,还以为・・・・・・原来是想看这个,不过他真的好无礼哦,自己的衣服都被扯开了。

    “那这样吧!以后你就跟着我,也不用你洗衣做饭了,那些有人做了,你就不好抢人的饭碗了。偶尔泡泡茶就行了。不需要做粗重活。明白吗?”司徒南好像想通了什么,笑着说道。

    “知道了,公子!”何娘子低头应声道。什么都不用做,泡泡茶就行了?这似乎做得不是丫鬟而是・・・・・・何娘子心有些乱了,跳得厉害。

    “还有就是,以后不准叫我公子什么的,我不叫公子,叫我司徒南,南哥,史东尼,或者boss什么的都行,总之不叫公子。”司徒南还是不太习惯公子这个称呼,他觉得还是随和一点好。

    “知道了,公子!”何娘子机械地答道。

    “你这小脑袋这么张的,还叫我公子?”司徒南轻轻词戳了这个有些迷糊的小脑袋壳。

    “以后叫你何仙姑吧!不叫何娘子了。”娘子,娘子的,还以为是谁的娘子呢?还不如何仙姑听起来舒服。

    “仙姑”

    “哎,公子”

    “你・・・”
------------

第三十一章唐人街(求收藏)

    “一两口酒乡美酒,三四颗洽洽花生。五六人楼中小聚,七八载难舍真情。”

    第二天,尝了华人地道的早餐:豆浆油条后,司徒南难得心情好,便出去逛了旧金山的唐人街。

    唐人街是海外华人聚集的地方,漂洋过海的华人离开家乡在异乡打拼,人生地不熟,言语不通,只能聚居在一起,彼此也好照应。

    随着人口的增长,主要是国内新来的移民日益增加,当初华人聚居的村落渐渐地发展成为一个小城镇,这华人的小城镇又被大城市包围着,成了城中之城,这是历史遗留下来比较特别的产物。

    旧金山的华人数量据说有好几万,司徒南没有算过,不过走了好几个街区,往来的都是黄皮黑发的华人,他们的衣着风俗跟国内差不多,走在这里的白人看来也会有异国他乡的味道吧!

    唐人街的建筑有些比较时髦,用水泥混凝土建的,也有不少是木材建起来的房子,楼房一般不高,都是两三层楼的样子。

    或青灰或褐红的瓦顶,翘起来的房檐,还有地上的石板路,看起来挺怀旧的。

    司徒南还没有回国去看过清末民国的建筑的样子,前世他在广州长大,然后去美国留学,除了记得印象不是很深刻的西关大屋之外,好像没有真正领略过中国古色的建筑,如今在这边的唐人街终于看到这些遗留着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子,所以看得兴致盎然。

    “韩刚,有没有感到亲切啊?”司徒南问了问跟在背后的随从。

    “是啊!好几年没来过这里了,我以前也在这边长大的,十几岁的时候老爸死了我就去洛杉矶了。”韩刚感慨地说道。

    他的舅舅是个墨西哥人,在洛杉矶经营着一个小农场,杭钢以前就在农场里干了几年,直到后来遇见了司徒南。

    韩刚有时还帮他舅舅应付一些生意买卖,会说英文,所以比常年生活在唐人街的那些人多了不少见识。如今故地重游,别有滋味。

    唐人街有些人终生都没有步出唐人街,对他们来说,走过几条街道,一下子就是另一个世界了。面对陌生,有些人宁愿窝在熟悉的角落里也是人之常情。

    让司徒南津津乐道的是满街挂着汉字的招牌,比如什么王婆豆腐店,老张猪肉档,广州牛杂铺,德丰米铺等等,也有一些是写着中英两种文字的招牌,比如饭馆,公司什么的。

    吃着中国特色的小吃,说的都是中国各地的方言,街上熙熙往往的都是黄皮黑头发布衣的同胞,司徒南仿佛置身于国内的某座小城呢!

    逛了一圈让司徒南思乡之情得到了满足,他走进了一间客栈,上面的牌匾写着“广州菜馆”几个大字,银钩铁画,苍劲有力。

    司徒南虽然开始不大适应这些繁体字,但这几年,他学会了入乡随俗,偶尔也会练习一下书法,写字有时候还会疏漏笔画,但阅读起来完全没问题。

    文字是知识和文化的载体,一个人如果不懂得自己民族的文字是悲哀的,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文字传承下来,那这个民族的传统已经断根了,除了被人消灭就是被别的民族同化了。

    所以如果在家里的时候,司徒南更多的时候都坚持说中文,受到他的影响,玛丽还有小汤姆或多或少懂得几句中文。同时华人人数不少的保安公司里面,除了英文外,中文也是第二种主要交流的语言,司徒南身边跟着的侍从都懂得一些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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