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秀上前抓住司徒南的肩膀,锐目凝视着司徒南。

    真受不了他!这个家伙!司徒南推开何文秀的手。

    “你先冷静一下。到底是不是还没确定呢?现在叫她进来,你可冷静点,别吓着人家啊”。司徒南警告道。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万一不是的话,对何文秀打击太大了,所以司徒南让他坐下来平伏一下情绪。司徒南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个家伙如此地激动呢!

    不一会了,司徒南又把何仙姑叫了进来。

    “仙姑,出来一下,有事找你!”

    何仙姑正在学英文,被司徒南打断了,不知道是什么事。

    进来的时候,何仙姑发现除了司徒南,房间里还有一个冷漠的男人,热切地看着自己,显得有些激动。

    “少爷,有什么事吗?”说真的,何仙姑还真有点怂房间里的那个陌生人,她不经意地往司徒南身边靠了靠,感觉安心多了。

    “仙姑啊,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哥哥失散了啊?这个大哥叫何文秀,可能是你的亲生哥哥。”司徒南直接点明道。

    “什么?”何仙姑感到震惊,司徒南的话就像一个子弹击中了她的心,她身体一软,眼看就要倒下来了。

    还是司徒南眼疾手快,及时扶住了何仙姑,而激动上前的何文秀只得悻悻地收回手,一脸关心地看着何仙姑。

    “不,我不相信!”尽管何仙姑一直都渴望找到自己的哥哥,但突然之间出现一个男人之称是自己的哥哥她还是不能接受。

    “秀妹,我真的是你哥哥啊,你手臂上靠近肩膀的地方有个荷花的印记,那是你出生不久娘给你刺上去的,这个我也有,你看!”何文秀激动地一把衣袖给撕下来,流出一条健壮的臂膀,上面真的有个图案呢,不过不像是荷花,好像是一节藕。

    “你那个是朵荷花,我这个是节藕,爹娘希望我们兄妹就像这荷花跟藕一样,藕断丝连,永不分离。”何文秀说完又露出胸膛,指着心口附近的一个疤痕说道:“这个是15岁那年,那些该死的白人驱赶我们离开的的时候我跟他们他们搏斗留下来的弹孔,他击穿了我的胸膛,差一点点就要了我的命!”

    何仙姑这才想起来,很小的时候马叔带着自己兄妹逃命,那些蒙着白色头巾的白人疯狂地驱赶他们,当时自己的哥哥还有其他一些人留下来跟那些人拼命,从此她们兄妹就失散了。

    曾经几年后马叔还偷偷地潜回去找哥哥,但一直没有消失,找了几年毫无音讯,心就淡了。何仙姑也常常祈祷能够找到自己的哥哥,不过人海茫茫如大海捞针,这个希望实在太渺茫了!

    如今真的让自己找到了哥哥,叫何仙姑如何不激动,她已经彻底相信何文秀就是自己的哥哥了。

    何仙姑挽起衣袖,很高很高,终于露出多荷花的印记来,和何文秀的藕的印记相互印证。此刻他们兄妹都感到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哥!”梨花带泪的何仙姑扑到何文秀的怀里。

    “好好好!”何文秀紧紧地抱着这个失而复得的妹妹,别过头来感激地看了司徒南一眼。

    这太煽情了!

    司徒南欣慰一笑,只是感觉心里有些酸酸的,他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悄悄地,司徒南退出了房间,端着一杯酒依立在大门口,看着外面洛杉矶的落日黄昏,细细地品着,点点滴滴,冷暖在心头。

    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何家兄妹久别重逢,自然有很多话要说,需要一点时间来填补心灵的距离。

    兄妹两人都聊了分散后各自的机遇。

    何仙姑被养父马二宝带着兜兜转转了几年,后来到了旧金山才安定下来。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马二宝对她很好,把她当成亲生闺女一样对待,好吃的好穿的都留给何仙姑,生活还算是安稳。

    何仙姑想起了马二宝,不由得难过,眼睛又湿润了,那晶莹欲滴的样子真是楚楚动人,人见尤怜。

    “又是这帮白色垃圾!”何文秀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对了,哥,这些年你是这样过来的?”何仙姑才发现都是自己一个人在说,哥哥何文秀只在一边聆听,很少插话,她还不知道这些年何文秀的经历呢。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那些人以为我死了,后来就离开了。我大难不死,躲进了一个农场,在那里养了好伤后就到处流浪,做些小买卖,一个人也这么过来了。”

    何文秀有些感慨,要说自己的故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经历被何仙姑要坎坷得多了。

    何文秀还记得当时躲在那个农场里偷土豆,玉米,还有鸡吃,一个月后终于被那个白人农场主发现了,那个白人农场主放狗来咬自己。

    闭上眼,何文秀脑海里就浮现起那条狼狗冷森森的牙,仿佛下一刻就要扑上来,那一幕他永远都无法忘记。

    要不是自己机灵,跳进了一条小河里,没准还被狗咬死。

    “你这个肮脏的黄皮猴子,小偷,没出息的家伙・・・・・・・”

    那个白人农场主站在河边用最恶毒的话来骂自己的样子何文秀一辈子都记得清清楚楚,旧伤还没好,又添新创,每次都死去活来的,好几次何文秀都几乎见到了阎王,但终究凭着坚韧的意志活了过来。

    三个月后,何文秀偷偷地潜回那个农场,他要报复那个该死的家伙。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溜进那个白人的房间里,用棍子把那个白人的脑袋敲碎了。还有那条咬他的恶狗后来也被何文秀炖了!

    还好那个农场位置比较偏僻,那个农场主又是单身一人,何文秀在哪里继续躲了半年都没人发现。

    之后就是流浪,流浪,流浪・・・・・・

    也不知道是环境所迫,还是何文秀天赋异人,干起了无本买卖都是一路顺风顺水,这门生意对他来说还是很有前途的。

    当然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出来混,多少都会还点的。

    好几次何文秀都跟死神插肩而过,不过这个打不死的小强总算活了过来,无本的生意干得也有点有滋有味了。

    直到遇见了司徒南后,何文秀才有点金盆洗手的意思,至少司徒南看来是这样。

    究竟暗地里有没有有时候手痒出去刷一把就不好说了,这个家伙看起来有些闷闷的,但内心不知道生了多少个窍门。

    何文秀身手很好,司徒南亲自见过他拿把匕首就干掉了一只狗熊,所以对他的身手很有信心,所以一直很放心他。只要不是出格的事司徒南也装作看不见,事实上何文秀还从来没给司徒南惹过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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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一顿饭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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