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人房左伯,送循公子《诗》、《书》、《春秋》、《论语》、《孙子兵法》等诸子百家印刷本各一本。”

    家丁端着一大盘书进来,都是一本本薄薄的小册子,这也是匠人房接到推广诸子百家命令后,印刷的第一批书籍。

    刘璋拿起来一本翻了几页,纸张白净,手感较好,字迹清晰,点了点头,对一旁刘循道:“喜欢吗?”

    “恩。”刘循清脆地应了一声,刘璋笑了一下,他知道刘循喜欢写诗文,平时那些竹简在自己屋里一大堆,小小年纪又不喜欢家丁丫环帮忙,每次都是两只小手抱进抱出,可累着他了。

    有了这些轻薄的书,又方便查阅又方便搬动,刘循当然高兴,明显比那精巧水龙珠要高兴些。

    “伴读周不疑,送循公子竹枪一个。”

    礼宾大声宣读完,原本高高兴兴的文武还有丫环家丁,全都垮下脸来,家丁端着一个盘子进来,盘子里放着一把青翠欲滴的竹枪,划开处连一个竹丝都看不到,可见做工精巧。

    可是,这拿来干什么?

    家丁端着竹枪进来都觉得不好意思。

    马钧送的水龙珠可不是玩物,那轻妙的音乐可以让人身心舒缓,摆在刘循书桌前,如果刘循写诗文累了,只要拨一下,就能全身放松。

    左伯送的更不用说,其他文武送的也都是有助于刘循成长的东西。

    可是这把竹枪?

    文武们看着家丁端着盘子进来,都议论纷纷,要不是周不疑声名远播,早吵起来了,只有周不疑大踏步进来,站到末尾昂首挺胸。

    黄玥略微皱眉,对刘璋道:“大人,自从周不疑答应当循儿伴读以来,不是出去遛马戏水,就是亭台嬉戏,有一次还带循儿去后山抓蛇,循儿不愿意还强拉着,这不但容易带坏,还可能有危险,现在循儿生辰又送这……大人,这样好吗?”

    毕竟是刘璋安排的周不疑伴读,刘璋没说什么,黄玥自然不便说什么,只是黄玥还是觉得不好,眼看着刘循一个乖孩子,虽然有时候和周不疑在一起看起来有些笨,但是还是很讨人喜欢的,黄玥可不想周不疑把自家孩子带坏了。

    刘璋想了一下,刘循是自己的儿子,当然不能荒废学业,可是问题是,现在刘循快成了个学习狂了,每天除了写诗就是写文,要不是萧芙蓉嘱咐他每天练练武艺,强身健体,他就成一个地道宅男了,而且还只有六岁。

    黄玥站在古人的角度,头悬梁锥刺股,当然越勤奋越好,可是刘璋是知道的,孩子小时候,不能放纵他嬉玩,可是也不能完全剥夺他的童趣,要不然真成周不疑说的榆木脑袋了。

    说不定偶尔去抓抓蛇也好。

    刘璋笑着对黄玥道:“先随他去吧,我想周不疑应该有分寸。”

    黄玥迟疑着点点头。

    刘璋拿起盘子里的竹枪看了一眼,主要结构是竹筒和弹力片,只是在竹筒旁开了个槽,加了个拉柄,好像后世某些款半自动步枪,需要往后拉一下,子弹就自动卡进去了一般。

    这个拉柄设计的精巧,不但比一般小孩竹枪直接扣弹力片省力,还能在拉开的时候卡石子进去,很方便。

    “喜欢吗?”刘璋把竹枪递到刘循面前,刘循看着竹枪垮着脸,小脸阴沉似水。

    刘循就是个逆来顺受的性格,当初萧芙蓉折磨他,他默默忍了,虽然不情愿,还是坚持练武艺,萧芙蓉出征前嘱托每天练武,也老实地每天坚持着。

    现在周不疑欺负他,他压根不想出去捉鸟游泳,更别说抓蛇,可是周不疑以伴读的身份一逼,刘璋也没说不准,刘循还是乖乖去了。

    现在再拿来这把竹枪,刘循打心眼里不想要,可是看刘璋饶有兴致的把玩了一番,还是只能苦着脸点点头:“喜欢。”甭提多委屈了。

    “巴西曲家曲溪,送循公子战甲三副,短剑一柄,骑士靴一双。”

    五名家丁端着盘子进来,上面白光点点,皆是森寒的金属,曲溪带着一名随从从门外走进来。

    “曲溪拜见侯爷。”曲溪向刘璋拜了一礼。

    “曲公子无须多礼。”

    刘璋起身,诧异地看着家丁呈上的三副盔甲,样式各不相同,似曾相识,又说不上来,但是绝对不是现在汉朝的铠甲,还有一柄不到两尺的双刃短剑,看上去锋利异常,骑士靴拿在手里也简洁轻便无比。

    刘璋拿起短剑,对曲溪道:“看起来这柄短剑挺适合循儿用的。”

    曲溪拜道:“大人,这柄短剑和盔甲骑士靴一样,都是给士兵用的,草民以此祝大人厉兵秣马,横扫天下,循公子有大人福荫,自然快乐康健。”

    “士兵用的?”刘璋皱眉,突然灵光一现,一个熟悉的画面映入眼帘。

    一万训练有素的兵马,分成两个军团,一个军团五千人上下,每个军团分成数十个方阵,少年兵,青年兵,壮年兵,老年兵依次排列。

    厚重的盾牌,轻标枪,重标枪,短剑,游走骑兵。

    当敌人接近方阵,少年兵投出轻标枪,青年兵投出重标枪,然后向两方流动疏散,同时整个方阵向敌人压迫,青年兵投出标枪后,持盾牌与敌军狠狠相撞,进行第一轮格斗,盾牌挡住敌人,同时刺出短剑。

    然后与后面的军队核心壮年兵轮替,后面经验丰富的老年兵为后备。

    没错,这就是横行欧洲和西亚的无敌罗马军团。

    不管有多少人说方阵的多少缺陷,不管罗马兵曾败给多少对手。

    但是罗马人自从几百年前败给高卢人以后,这种战术护佑罗马人数百年,赫赫威名,功不可没。

    而在三国时期,虽然大汉骑兵战力已经在汉武时期得到印证,方阵战法与汉军的锥形战法没有接触,无法直接比较,但是就所用的装备来说,汉朝冶金技术是不如罗马的,罗马盔甲的精良程度被后世公认。

    而西班牙蛮族传入罗马的双刃短剑,能轻易绞碎人的**,既插入肉中,只要转动,就能将敌人的肉变成肉沫,号称碎肉丹奇(希腊诸神之一),连面对西班牙蛮人的“世界征服者”马其顿人也为之震惊。

    自从西班牙双刃剑传入罗马,大大强化了罗马军团的威力,盾牌,短剑,盔甲,投枪,组成了方阵的基本要素。

    刘璋再看向曲溪进献的三种物品,士兵骑士靴明显是欧洲才有的,汉人从来就不愿意把这些昂贵的东西用在普通士兵身上,这样侧面印证了这三副盔甲还有短剑是罗马出来的。

    只是刘璋还是不知道,曲溪进献这三样东西干什么?仅仅是新奇吗?

    “恩。”刘璋点点头:“盔甲,短剑,骑士靴,都不错,应该是大秦(既罗马)产的吧,本官收下了,曲公子请入座。”

    “大人。”曲溪没有入座,大声道:“大人真是慧眼如炬,博古通今,曲溪原本以为无人识得此三物,没想到大人一语道破,没错,这盔甲,短剑,骑士靴,皆是大秦人所产,窃以为比我大汉的精良,故献给大人,助大人扫平天下。”

    “笑话。”刘璋还没答话,一个声音先传了出来,许靖轻哼一声,走出来,鄙夷地看了盔甲短剑一眼:“区区蛮夷的东西,有甚稀奇,竟敢说比我大汉精良,真是不知所谓。”

    群臣也都议论纷纷,俱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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