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以后我就叫你李臭弓,我说李臭弓,明天把豹皮给我送来,听到了吗?”

    其他三人听李庆安得了个李臭弓的外号,都忍俊不住,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李庆安苦着脸,暗暗忖道:“他奶奶的,高仙芝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

    ........

    喝完酒,高雾先回府了,段秀实和席元庆另有事情,白元光和李庆安一路返回军营。

    “七郎,你可别小瞧雾娘,她弓马娴熟,剑法很高,几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我看得出,你们都很喜欢她,对吧!”

    “是!安西军上下都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姓子爽快,而是因为她很仗义,看见有不平之事,她就要管,去年康怀顺的儿子在街上鞭打士卒,被她看见了,不仅把康怀顺的儿子狠揍一顿,还逼他向士卒道歉,现在想想都解气。”

    李庆安点点头,他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着问道:“她外号叫什么?”

    白元光哈哈一笑,“她最喜欢给人起外号,所以大家也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高脚凤,不过你可千万不能在她面前提起,她好像对你特别不满。”

    李庆安不觉哑然失笑,高雾的个子很高,一双腿又长又细,可不就是一只高脚鸡吗?

    “七郎,对了,我有件事险些忘记告诉你了。”白元光重重一拍脑门,连忙道:“明天有场马球赛,你可要参加。”

    李庆安欣然点头笑道:“我还没有正式比赛呢!正好用实战来检验一下。”

    ........

    马球在大唐之盛,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上至帝王权臣,下至走卒小贩,无人不酷爱这项运动,它要求参加者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高超的骑术和精准的射击,还要有最坚韧的意志和无比灵敏的反应。

    马球从它诞生那天起就被称为‘军中戏’,是大唐军人必须的一项训练,大唐高水平的马球手大多出身军队,尤其是骑兵众多的边军,更是人材辈出,马球在安西军也同样深受喜爱,拥有众多高水平的马球手,在去年春天大唐举行的马球大赛中夺得第三名。

    李庆安接触这项运动仅仅数十天,便已经表现出了超然绝伦的天赋,他捕捉战机的能力和临门一杖的精准,令无数人深为赞绝,他现在缺的只是一种大赛经验,这种经验需要在一次次比赛得以磨砺。

    今天这场比赛是夫蒙灵察亲兵队和高仙芝亲兵队之间的一场比赛,这两支队伍中拥有安西最优秀的马球手,高仙芝这边是段秀实、白元光,李庆安,贺拔余润等名将,而夫蒙灵察那边则拥有白孝德、荔非守瑜、柳青、刘志奎等高手,两边各出十人,在龟兹马球场上举行了这场比赛。

    马球场长约千步,相当于现在的三个足球场大小,球杖长三尺,外形如偃月刀,球大小似橙子,而球洞是一块木板上挖出一尺见方的圆洞,后面编以软兜,以打进对方球洞为赢。

    全场比赛共分上中下三局,每局时长一柱香,进球多者获胜。

    这场比赛吸引了五千余人观战,不仅有士兵、军属,而且龟兹城的许多平民也闻讯赶来观战。

    在马球场旁的观兵台上坐着节度使夫蒙灵察,副都护、四镇兵马使高仙芝,监军边令诚,副都护程千里,押衙毕思琛、行官王滔、长史康怀顺等安西军一班文武高官。

    夫蒙灵察年约五十余岁,双眼细长,皮肤黝黑,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他的身子变得有些肥胖了,已经没有了当年率军南征北战的威武和雄心壮志。

    他看了一眼高仙芝,眯着眼笑道:“仙芝,我们照例设个彩头如何?”

    高仙芝欠身笑道:“可以!”

    “那好,老规矩,我们各出五十贯,胜者得之。”

    旁边监军边令诚笑道:“咱家也凑个趣,我有一颗明珠,哪队获胜,就归谁。”

    “边公公,一队有十人,可你只给一颗明珠,获胜后怎么分啊!”

    坐在高仙芝身后的女儿高雾插口笑道。

    “雾娘,大人说话,你不要多嘴。”高仙芝轻轻斥责女儿一声。

    夫蒙灵察笑了,“雾娘说得很有道理啊!监军,你就不要吝啬了,就再掏点钱来助助兴吧!”

    边令诚干咳两声,点头笑道:“既然雾娘有意见了,咱家就不得不出血了,我再出一百贯,胜者得之。”

    “那明珠呢?”高雾不依不饶问道。

    边令诚捻出一颗核桃大的明珠,在她面前一晃笑道:“若你的破刀烂枪队赢了,这明珠就归你!”

    “真的吗?”

    高雾大喜,她拢声大喊道:“段小剑、白蜡棍、李臭弓,你们要拼命啊!”

    周围的安西军纷纷笑了起来,夫蒙灵察也哈哈大笑,笑罢,他问道:“雾娘,李臭弓是谁?”

    “就是、就是....”高雾忽然忘了李庆安的真名。

    “就是那个单弓独箭,射杀四十名突骑施骑兵的李庆安,我收他做了牙将。”高仙芝接口笑道。

    这时,有人轻轻哼了一声,小声道:“稍有点本事,便立刻收为私有,不知道的,还以为安西军姓高呢!”

    高仙芝勃然变色,站起身厉声喝道:“程都护,你说清楚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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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马球风波(下)

    安西人人都知道高仙芝和程千里不和,这并不是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官场中最常见的僧多粥少问题,夫蒙灵察是一把手,这无可争议,但二把手该是谁,那就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了。

    资历派认为,程千里早在夫蒙灵察的前任盖嘉运时代便是副都护了,资历甚至比夫蒙灵察还高,也没有退居二线,按理,就算委屈当不了一把手,那二把手也非他莫属了,可偏偏杀出个高仙芝,抢走了都兵马使的掌兵大权,硬生生把程千里挤成了三把手,这就着实令人愤慨了,所以在资历派的眼里,程千里是受了委屈。

    但在实力派的眼中,高仙芝却是受害者,实力派认为,安西非中原,担负守土拓疆的重任,所以真本事要远远比所谓资历重要得多,程千里空有资历,而军功不著,这就说明他能力有限,做不了大事,不能成为独镇一方的诸侯。

    相反高仙芝虽年轻,但南征北战,军功卓著,天宝元年,原来归附大唐的西突厥达奚部落举兵反叛,从哈密一带逃到了碎叶,高仙芝率领二千骑兵万里追击,追达奚部落到碎叶,将他们斩尽杀绝。

    由此可见高仙芝卓越的指挥才能,而程千里时时进谗言,处处设障碍,这就让实力派人替高仙芝打抱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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