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先进的武器,但是先进的武器,是需要人来使用的,到了我们手中,这件武器就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反之,我们的天阙铳即使被敌人缴获了,他们也不会使用,在他们手中,不会发挥出作用,所以,决定战争胜负的,不仅仅是武器,更重要的,是人。”张阳说道,这些话,自然是剽窃了[***]他老人家的论断了,即使是在信息化战争的现代,人也是决定姓的因素,再先进的武器,也要人来艹控。

    这一席话,说得众人茅塞顿开。决定战争胜负的,最重要的,是人!

    “除了这个之外,最重要的是,是纪律。”张阳接着开导道:“没有严明的纪律,我们的这支队伍,永远只能沦落为一个杂牌的农民起义军,到处抢掠,以战养战,最后也会落得怨声载道,比如战国时秦之所以能一统六国,全靠其部队有这严格的纪律,部队不是讲情面的地方,我们私下里都是好兄弟,但是,一上战场,要是有谁不听军令,休怪我铁面无情。”张阳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中一股肃杀之意。

    “是,大哥!”众人一齐说道。

    这是个下马威,要想带好部队,下级必须绝对地服从上级,张阳可不想自己的属下有朝一曰拥兵自重,把自己架空。

    “我刚才说的这两条,大家回去之后,向自己的小队传达一下,现在都已经训练到了二百步射程能够精确射击,他们下一步的要求,是三百步内优秀,五百步内不能脱靶!还有,纪律问题,一定要传达清楚,我需要的是绝对服从,对于任何一个兵**,绝不姑息!”

    “是!大哥!”五百步内不能脱靶?三百步内优秀?回去之后,恐怕又得刷下几个人去,自己可得加把劲。

    张阳面色缓和,接着说道:“接下来,我想谈谈我们这支部队的发展。”

    发展?众人支起了耳朵,这么长时间,才扩充不到一百人,发展得太慢了。尤其是汤和,他在起义军里面呆过,自是觉得人越多越好,自己曾经是千户,按照现在,也就是个十户。

    经过这段时间的积累,张阳觉得,已经可以进一步扩充规模了,真的打起大仗来,不论自己这支小分队如何精良,放在元末这支起义军的大海里,也掀不起太大的浪花。

    这段时间,天阙铳的产量,应该又有五六十支,所以,他想把自己的这支部队,再扩充五六十人。

    “刘老伯又招收了八十多人,还有从牢里出来的其他人,只要愿意加入我们的,都可以暂时招进来,还是由鼎臣负责训练,在训练中,淘汰掉不合适的人,最后剩下七十人就足够了。淘汰下来的人,进基地干活。”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在基地里干活的人,本身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军事素质,一旦需要,他们还可以被召进队伍。

    “是,大哥,没问题。”汤和咧着嘴傻笑,这段时间,他从训练中找到了乐趣,把别人训得像狗熊一样,他只是觉得,就这几十个人太少了,要是有个几百人,那才好呢。

    这样波浪式地递进,到了年底,张阳估计,自己的部队规模,就会达到五百人左右,到时候,这支力量,就足以掀起高邮的一番浪潮来。

    “鼎臣,先留下你的人驻守这里,交由吕珍指挥,你回杀人港训练这批新人,训练好了之后,再安排驻防问题。”张阳接着说道,芙蓉寨易守难攻,是个不错的军事基地,既然自己攻下来了,当然要为自己所用了,这里容纳五百人的队伍,应该是没问题的。

    听说自己手下使着正顺的兄弟要调拨给吕珍,汤和有点不乐意,但是没办法,刚才强调了纪律的,他可不想因为不遵命令被杀鸡给猴看。

    “下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部队的军饷问题。”张阳说道,既然是常备军,自己又不让他们上生产线干活,也不让他们出去抢劫,虽然管他们饭吃,也得有个饷银。生产线上,每人每天大概二十文钱,到了这里,自然得高一点,每天三十文,每个月一两吧!

    “普通士兵,每个月一两纹银,每个小队的队长,还可以有一两银子的津贴。”张阳说道。

    也就是说,大家每个月可以领二两银子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每个人都比较高兴,除了士信。

    “大哥,怎么才这么点,咱们每一次买卖,足能有几百两甚至上千两银子的收入。”士信说道。

    “不想干就滚蛋。”张阳一口回绝了自己的这个四弟,一句话让士信哑口无言。

    “除了平时的饷银之外,更重要的是战功。”张阳这才说到了重点,“每杀死一名敌人,赏金二两,杀死一名蒙古鞑子,赏金五两。”

    哇,还是打仗划算,比平时的饷银高多了,士信这个财迷,打定主意多打几次仗,至于平时那点饷银,毛毛雨啦。但是,他注定是悲哀的,因为,张阳给他的主要工作,是出去做生意。

    要想让士兵英勇战斗,对敌人的仇恨是很大一方面,因为朝廷对汉人的歧视,地主对租户的压迫,阶级对立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张阳即使不给饷银,不给奖励,只要管饱饭,也会招到足够的兵员,但是,他想走职业化,正规化的军队道路,就必须建立这些奖励制度,有奖励,有惩罚,才会让士兵信服。

    “还有,就是抚恤问题。”张阳说道。

    提起这两个字,众人都是心头一沉,虽说天阙铳很先进,但是打仗,难免会有伤亡,谁也避免不了这个问题。

    “凡是伤残的,五十两银子,死亡的,一百两银子。”张阳说道。

    看到他们的神情紧张,张阳觉得自己说这个问题有点压抑气氛了,这和自己的初衷不符,只好换了个口气:“所以,大家一定要爱护自己的生命,很值钱的,一百两银子呢!”

    这句话说的大家大笑。

    “俺老汤无牵无挂,要是真的没了,这一百两银子自己也花不了,还是大哥留着吧!”汤和说道。

    “就是,就是,我们不要。”

    气氛再次活跃起来。

    军队的编制暂时还比较乱,分成了各个小队,等再扩充了一批兵员之后,张阳就可以正式为部队解决各个编制问题,自己的部队应该起个什么名字呢?还真是个头疼的问题。红军?和红巾军就一字之差,不好。解放军?这年头还没解放这两个字呢,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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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喜欢张公子

    “小爱,你说我是穿这件衣服好呢,还是这一件?”何照依拿起衣服,在自己的身上比划着。

    一件是略显简单的素白色的长裙,用深蓝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粗壮的枝干,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几朵蓄势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胸前,再加一根浅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就能显示出自己的身材窈窕,清雅华贵。

    另一件则是粉红色的绣花锦衣,再配合一个黄色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手挽珍珠白色的宽丝带,简直就如同一个下凡的仙子。清丽秀雅,楚楚动人。

    “小姐,您穿哪件衣服都好看。”小爱巧嘴说道。

    “我是问你哪一件更好看。”

    “我觉得,刚才那件淡紫色的长裙,配合着蓝色薄纱,更适合小姐您的气质。”

    “那你怎么不早说!”

    早说?这都换了一整天的衣服了,小姐啊,您就选一件吧,别再折磨奴婢我了,小爱心里想道。

    “我一定要穿得最漂亮。”不知为何,她在心中,总是喜欢和刘若寒比,刘若寒虽然只是寻常的几件衣服,可是穿起来,却是那么超凡脱俗,让人嫉妒。

    算起来,离重阳节只有几天的时间了,何照依一直呆在大哥的湖边别院里,名义上是自己的盐也是运到这里的,方便看管,实际上却是为了见到每次随船而来的张公子,和他聊聊天,说说话,望着他那宽阔的背影,就有一种莫名的满足感。

    生在大户人家,她自幼就养成了一个大家闺秀的气质,举止文雅,知书达理,虽然对张公子有莫名的好感,但是却从不敢说出来。

    相比之下,小家碧玉的刘若寒,反而是秀而不媚,清而不寒,喜欢一个人,就会主动地表现出来,让张阳知道,她非常想和他在一起。

    张公子答应,会在重阳节的时候,来陪自己踏秋赏菊,何照依非常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现在,眼看着曰子越来越近了,她反而有种无名的心虚慌乱,我该怎么见他?我该穿什么衣服?我该和他说什么样的话?

    从骨子里讲,何照依只是一个大家小姐,她怎肯将自己的心事全部倾诉给张阳?怎肯主动示好?再说了,自己的婚事,在这个大家庭里,恐怕还由不得自己做主,二哥就一直在想把自己嫁给那个两淮盐运使,自己宁可死,也不愿意嫁给那个人。

    “照依,干吗呢?”随着声音,是大哥何照仁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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