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帽女:“……”

    两军数万人:“……”

    赵范先是气得七窍生烟,这小女孩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但她仔细一想小赵云说的话,顿时全身泛起一阵寒意:这个小女孩明显是在威胁我,她的意思应该理解成如果我不投降听她的话,她就要把我吃掉。

    我的妈啊,公孙军的将领居然还要吃人?赵范吓得全身打起哆嗦来,难怪长坂坡之战此人天下闻名,原来董军都被她给吃了。

    其实赵范并不是一个武将,她只是一名文官,听了陈应和鲍隆的计策之后,她才跑出来故意吓唬赵云的,没想到赵云不但不怕她这个包子,还扬言威胁要吃掉它,这对于一个文官来说何等可怖。

    赵范纵马向前冲了没多远,噗通一声从马背上摔了下来,趴在地上将脑袋向地面一磕,狂喊道:“别吃我,我投降了!”

    “我就知道这个世界好人多,大家都是讲道理的。”小赵云开心地笑了。

    高帽女简直呆了……什么叫常胜将军?这就叫常胜将军,于无声之处起惊雷,赢都赢得这么让人搞不明白。甚至不用出手,一句话直接击溃敌军总大将的斗志,使之俯首称臣,这王霸之气,比寻真的还强了不止一倍。

    陈应和鲍隆也吓傻了,两人刚才还得意兮兮地对着陈到说大话呢,一转眼就发现赵范已经趴下了,两人哭丧着脸,赶紧也趴到了地上。

    远处传来了小陈到的惊叫声:“馒头,别趴在地上,地上很脏,馒头落地就不好吃了。”

    赵范听了这话,心中更惊:原来公孙军中吃人的不止赵云一个,陈到也要吃人……难道吃人是公孙军的传统?太可怕了……赵范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卖妹求荣一类的恶名了,她急吼吼地道:“我有个表妹名叫樊花,有倾国倾城之貌,愿意送给公孙军的孙宇将军当作妾侍,请饶我一命吧。”

    小赵云歪了歪头:“妾侍是什么?能吃吗?”

    赵范听了这话,顿时口吐白沫,晕倒在地,临晕前最后一秒,她还在想:传说孙宇弄了很多女人,看来并不是因为他好美色,他找这么多女人都是用来吃的……恐怖!太恐怖了!我可怜的表妹,表姐害了你啊。

    桂阳就此落到了公孙军的手中――

    此时的孙宇,正和软妹子、魏延一起前往武陵。

    武陵昔曰属于楚国的地盘,其地多山,武陵城就正好在一个高高的山丘之上,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山城。不过这点麻烦难不倒孙宇,他在纸上绘上了投石车的图样,交给燕云去建造,打算弄几十辆投石车来解决敌军的坚城。

    于是燕云带着白马义从们到了武陵城西边的山林里,砍树造车。

    按说这砍树造车本来不应该有什么问题的,古代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树,这可不是两年后的中国,植被还没怎么被破坏,到处都是茂密的森林。

    可是……武陵城西的树林偏偏是进不得的。

    因为这里的地名叫做五溪,山林里居住着一群蛮夷,汉人们称之为“五溪蛮”。

    五溪蛮和天下所有的蛮人都有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全部都是小集体主义者,在他们的地盘上活动,那是十分犯忌讳的事儿。我管你是来砍树的,砍柴的,打猎的,种田的,反正你踩进了的地盘,我就该把你往死里打。

    于是燕云大人率领的砍树队伍刚刚进入五溪蛮领地的树林,就有一个蛮人伏在树林里,张开猎弓从古怪的角落里抽冷子放了一只冷箭过来。

    一名白马义从的膝盖中了箭,顿时扑倒在地,燕云大怒,拿起弓箭就向树林里招呼。于是那个蛮人的膝盖也中箭了,蛮人吹响了口哨,一大堆蛮人跳了出来,于是又有好几个白马义从的膝盖中箭了……燕云大人可不是好脾气的人,受到如此欺负,当然要立即还以颜色,他也吹响了集结号,于是更多的白马义从杀进了树林里,更多的蛮人膝盖中箭了……公孙军还没开始攻打武陵,先倒是与五溪蛮互掐了起来。

    孙宇不由得感叹:“咳!哥们儿我本想攻打武陵城,直到我的膝盖中了一箭。”

    “孙将军,别抒情了,树林里打得好热闹。”随军而来的伊籍一边抹着汗,一边急吼吼地叫道。

    孙宇看到软妹子和魏延两人已经进树林了,心知有她们两人在,白马义从吃不了亏,于是向伊籍打听道:“你对荆州比较熟悉,说说这个五溪蛮到底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来找我们公孙军掐架?”

    伊籍赶紧介绍了起来,孙宇又叫nm01也向自己介绍,弄了半天才弄明白。原来这个五溪蛮就是黔、川、鄂三省交界地沅水上游若干少数民族的总称,由于当地有五条溪流而得名。主要从事农业,并且善长染织,倒也算是很勤劳的民族。

    但这个民族与别的少数民族一样,非常排斥汉人,对他们自己的领地看得很死,有汉人进入五溪的范围,他们就会激烈地反抗,不死不休,非常难缠。所以武陵太守金旋平时也不招惹他们,任由他们窝在五溪。

    孙宇听了一阵之后,也有点头痛,打算不跟这种奇葩的民族较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孙宇总觉得五溪蛮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似乎在什么地方听过。他忍不住问伊籍道:“这个五溪蛮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或者出过什么有名的人物吗?”

    伊籍想了半天才道:“似乎没做过什么大事儿,不过五溪蛮的首领沙摩柯非常有名,据说武艺非常了得。”

    “沙摩柯?嘿,这个名字我绝对听过。”孙宇的双眼一下子就亮了起来:“nm01,我要沙摩柯的详细资料。”

    nm01冰冷的电子合成声立即在孙宇耳边响了起来:“沙摩柯,三国时期五溪蛮首领。刘备伐吴时,以金银赏赐引诱沙摩柯为蜀军助战,沙摩柯从之。此人武艺很高,在《三国演义》第八十三回,沙摩柯一箭射死了甘宁,但随后不久被东吴大将周泰杀死。”

    我汗,能射死甘宁的家伙,看来是相当厉害的人物啊,孙宇顿时动心,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当然是人材!看来五溪蛮是一个很有必要网罗的势力。

    可是……这个古怪的部落要怎么网罗呢?现在已经打起来了,看来要网罗也不容易呢。

    孙宇仔细想了想nm01做出的介绍,刘备是用金银赏赐来引诱沙摩柯的,我也可以走这条路线嘛,这个世界大部份人还是爱财的,虽然我手下的将领大多都不靠谱儿,爱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这种人毕竟是少数,因为她们是少数,所以才奇葩。

    孙宇相信这个世界大多数人是正常的,是靠谱的,是不奇葩的!所以他相信用金银是可以打动大多数人的,这个沙摩柯爱不爱金银他不知道,但刘皇叔以前就是用的这招,他试一试总不会错。

    孙宇赶紧追进了树林,找到了正在指挥白马义从和蛮人们隔着树林乱射箭的软妹子,微笑道:“软妹子,咱们别射箭了,我觉得这只蛮人军队是可以网罗的!”

    软妹子摊手道:“可是现在打得真热闹啊,不是网罗的好时机。”

    孙宇伸手入怀,摸出一个闪闪发光的金饼子,笑道:“我来试试这东西好不好用。”说完之后,孙宇一边大叫停止射箭,一边将金饼子使力向前一抛。

    金饼子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闪亮亮的金色弧线,向着前方的树林里飞了过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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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1/3】

    金饼子刚刚飞到半空中,树林里就响起了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停止放箭!”

    这个女声很好听,含着一种张扬的野姓,又带着些许豪放之气,只见树林里一阵子枝摇叶晃,一条矫健的少女身影窜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扑向了半空中的金饼子。

    由于她的动作太快,身影一晃而过,几乎没有人看清她的样子,但是孙宇借助nm01的慢镜头功能,倒是把她的样子看了个一清二楚。

    这是一名肤色偏黑的少女,大约十七八岁,身上穿着非常绚丽的织染衣服,衣服上面挂满了各种闪闪发光的金银饰品,这种衣服的样式有点像土家族,又有点像苗族,但又有点瑶族味儿,还带着佩带族、仡佬族的装饰品,实在说不清楚是什么少数民族的妹子。

    她长了一张红扑扑的小脸,双眼并不是黑色,而是浅褐色的,看起来十分可爱。

    最奇葩的是她的兵器是一把铁蒺藜骨朵,这是一种古怪的锤,锤头上有许多尖锐的钉刺,下面接着长柄,这种古怪的兵器不光可以砸人,还能用来锁架敌人的兵器,涮、曳、挂、砸、盖、擂、云、冲……各种技法都能发挥,非常难缠。

    她的腰上挂着两把猎弓,左右各一把,这也是一件奇葩事,因为任何人使用弓都必须双手开弓,也就是说不可能同时拉开两把弓。所以普通人都只会带一把弓,身上带两把弓实在没什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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