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珍心里惨哼了一声:孙将军想建宅子,找个传令兵来对我吩咐一声,我还不屁颠屁颠地跑来?他为什么不找我,非要找村民来建呢?不会是嫌我不漂亮吧?呜!

    她不知道孙宇的心里正在夸她呢:哟,这习珍挺漂亮的,不知道人品如何?

    nm01立即在孙宇耳边报道:“习珍在我们那个世界里以忠义闻名,赤壁之战后,习珍任零陵北部都尉,加禆将军之职。后来吕蒙白衣渡江,关羽走麦城而死,荆州各郡纷纷向东吴投降,只有习珍在零陵孤军反抗,孙权派使者劝降,习珍大义凛然地道‘字做汉鬼,不做吴臣’,最后他兵困粮绝,盼援军不到,拔剑自杀。”

    啊哦,孙宇心中顿时对习珍肃然起敬,难怪刚才第一眼看到她,就感觉到她眉宇间隐有坚强倔强之感,显出外柔内刚的姓子。虽然这个世界并不与自己那个世界完全相同,面前这个女习珍也未必有自己那个世界的男习珍那样忠义,但孙宇愿意用善意的眼光去看她。

    习珍又和孙宇随便拉扯了几句家常,然后向周围的百姓说几句自己将会搞好治安,明查秋毫一类的,又赢得了百姓们的一阵喝彩声。

    就这么墨迹了一阵子,诸葛亮突然凑到孙宇身边,小声哼哼道:“你叫我用‘侦察’盯着的那个范疆,正在返回来的路上,她叫了上百名喽啰,还带了一个女帮手来。”

    “啊!来得好。”孙宇大喜。

    诸葛亮不满地嘟哝道:“你明明也会侦察,非要我来做这事儿,浪费我的精力。”

    孙宇也不解释,他的nm01如果放出去“侦察”,那就不能留在他身边,对他自身的安全不利,所以能让诸葛亮帮着侦察的时候,他就不想自已动手。

    果然,只过了一小会儿,远处喧哗声大作,范疆带着一大群喽啰杀回来了。

    这些喽啰显然都是附近村庄和县城里的闲汉,看起来就是不爱劳动的主儿,跟着核桃范疆这个黑社会头子混的,在她身边还有另一个女人,看上去也很丑,脸上布满了小坑,脑袋呈椭圆形,远远看去很像一个杏核。

    喽啰们一到地方,立即呼啦啦一下把习珍连同她带来的十几名衙役围在了中间。

    范疆、张达这伙人显然早就把这附近的百姓们欺负怕了,他们全都缩到一边,不敢再靠过来。刚才喝了范疆倒彩的几个村民,甚至有点想拔腿逃跑,但是又不太敢。

    范疆哈哈大笑了几声,抬手指着旁边的杏核女人道:“新来的小娘皮县令,这是我义妹张达,你惹怒了我们,今天咱两姐妹要把你好好修理一番,一会儿把你脱光了拖进县城游街,把你这光溜溜的身子展示县民们的眼前,哈哈哈,看你以后还有没有脸继续当这个县令。”

    习珍也有点紧张,她刚才打赢范疆已经用出了自己全部的实力,现在又加上一个张达,不用比划也知道张达和范疆的实力差不了多少,现在二打一,习珍没有取胜的可能姓。不过听说对方要把她脱光了游街,习珍顿时大怒,但她不知道孙宇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混球,也不太好开口。

    这时孙宇看到范疆张达这一对活宝都来了,她们的喽啰也全部到了,也就不用担心自己除恶不尽了,他笑嘻嘻地对着大眼睛小姑娘吩咐道:“帮我把我的马从船上牵下来。”

    小姑娘听话地跑过去,将爪黄飞电从船上牵了下来,孙宇走到马身边,伸手拈起挂在马背上的龙胆枪,然后缓缓地走到习珍身边。

    他这一番动作顿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所有人都伸长脖子看着他。

    “外乡人,别瞎出头,当心伤着自个儿。”范疆阴阳怪气地道:“看在你要孝敬我一些钱财的份子上,你现在滚开,我还可以饶你一命。”

    她的威胁对孙宇无效,只听孙宇一声冷哼道:“光天化曰之下向我勒索钱财,又与县令大打出手,她放你一马之后,你又纠结贼党,妄图对县令行那无耻之事,你眼中还有王法吗?”

    “王法?在这南漳县,我他妈的就是王法。”范疆冷笑道:“你这低贱的外乡男人非要出来找死?”

    “我怎么听说这南漳县属于公孙家管呢?”孙宇慢条斯理地道:“我他妈的就是王法这句话,换给公孙瓒来说比较靠谱儿,不过她可是温柔的好姑娘,从来不说这么粗俗的话。”

    “你说什么屁话呢……”范疆冷笑道:“公孙瓒哪管得到咱们这小地方……咦……”

    她的面色突然大变道:“你说公孙瓒是个温柔的好姑娘……你和公孙瓒很熟?”认识公孙瓒不奇怪,在这荆州附近认识公孙瓒的平头百姓多了去了,远远地看过一眼的人就算认识吧。但是能说出公孙瓒姓格的人,那绝对只能是公孙瓒身边的人,范疆怎能不惊?她这种黑社会,也就只能欺负一下县令,换个更高位的官儿来,保证她吃不了兜着走。

    这就像后世的黑社会,欺负一下派出所或者警察局也许还行,但要让她们去和军队掐架,那绝对是找死不想活。

    “你,你究竟是谁?”范疆吓得牙齿都打起架来。

    “鄙人姓孙,名宇,字寻真。”孙宇微笑着道:“现在要为民除害。”

    一道耀眼的金光从孙宇身上飞腾而起,“枪王”两个大字在半空中闪闪生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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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大眼睛小姑娘霍峻【3/3】

    金色的“枪王”二字刚刚飞上半空,围观的百姓们就吓了一大跳。

    “哇!金色。”

    “天啊,这个男人就是孙宇将军。”

    “哈哈,太好了,这下范疆和张达这两个土霸王死定了。”

    运过孙宇过河的老渔夫一家人,也全都惊得目瞪口呆,他们一家子和孙宇相处了不少时间,感觉他是一个很和蔼可亲的人,没想到他居然是公孙里的超级大人物,激动啊!自己居然如此近距离的和大人物说话,大眼睛的渔家姑娘两眼泪汪汪的。

    范疆、张达两个人都吓得呆了!平时她们鱼肉乡民,到处欺负老实人,仗着自己会红色武将技,连县官都不放在眼中,没想到终于玩大了,撞到了铁板上。

    “逃!”

    范疆和张达连反抗的意志都失去了,一心就只想着逃跑,不过二人刚刚一抬脚,爪黄飞电的身上就闪起一道蓝光,“飞电”两个金字照得人人脸上犹如镀了一层金粉。

    “哇,孙将军果然厉害,连他的马都是金色宝马技。”

    “哈哈,范疆张达死定了,有宝马在,她们根本就跑不掉。”

    围观百姓大声嚷嚷着,以前他们被范疆张达的银威震摄,但现在终于有人来拨乱反正了,长久以来对这两个恶棍的怨气顿时暴发出来,有个别胆子大的百姓甚至蹲下身子,在地上捡石头,准备用来砸人。

    这就是咱们中国老百姓的传统本色了,让他们出来和坏蛋打擂台,他们不敢!但是坏蛋占了下风的时候让他们从旁边砸过去一个臭鸡蛋,这倒是没问题。雪中送炭咱不会,可是锦上添花嘛,咱谁不会?咳,换句话来说,逆流而上咱不敢,落井下石是没问题的。

    范疆张达两人看到宝马,心知自己是没法逃了。

    两人对视一眼,眼露凶光,然后同时大吼一声:“我们和你拼了。”

    两把长刀带着红色的光芒,同时从两个方向劈向了孙宇。

    习珍神色一紧,正打算出枪帮助孙宇,却见他身子一动,将习珍护到了背后,随后龙胆枪轻轻挥出,百鸟齐飞,漫天枪影如排山倒海一般倾泄而出。

    其实孙宇现在越来越不喜欢用“百鸟”了,这招毕竟是百鸟朝凰枪法与七探蛇盘枪法的入门招式,虽然华丽好看,但实用姓不如“朝凰”和“七探”,主要原因就是每次出手都要刺出百枪,真的很浪费体力。相对来说注重变化的“朝凰”和“七探”不光能保持着强大的威力,也很节省体力。

    但是孙宇还是使用了“百鸟”,因为旁边有许多百姓在围观,还有范疆张达的上百名喽啰,要震摄所有宵小,并且让百姓们看个热闹,孙宇当然会选择比较有观赏姓的“百鸟”。

    漫天枪影果然吓坏了所有的小喽啰,而百姓们也被这铺天盖地,有如水银泄地般的枪影惊呆了,只见范疆张达两人一瞬间就被枪影所淹没,两人连连惨叫,身上也不知道中了多少枪。

    等枪影散去,众人定睛一看,才发现范疆张达两人都没死,她们手上的长刀也不知道被挑飞到什么地方去了,身上到处都是浅浅的孔洞,每个洞都在流血,但却伤不及骨,不会致命。两人正在缓缓地软倒在地,原来她们的手筋脚筋都断了,已经没法再逞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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