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年征战养下的习惯,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就认真对待每一次出征,甚至是每一天,哪怕是没有战事的一天。

    喝空了壶里的茶,裴行俨算计着时间差不多了,戴上自己的铁盔,拎着一对铜锤走出了军帐。几十名同样用锤的亲兵紧跟在他身后,大步向前。夜色已经很深,这是裴行俨今夜第二次巡查,应该已经过了子时。

    可就是这深夜里,走到燕王军帐不远处的时候裴行俨又看到了那个虽然柔弱了些但倔强的身影。那个人个子不高,身形偏瘦,穿了一件不怎么合适的皮甲,所以显得有些滑稽。而他此时在做的事,也显得有些滑稽。但不管是裴行俨还是他手下的亲兵,都不会觉着那个人滑稽。

    他在拔刀。

    拔刀,然后入鞘。再拔刀,再入鞘。

    如果裴行俨走到近处的时候,一定会看到这个少年郎眉宇间的痛苦。他的手臂已经肿起来老高,他的双腿在按耐不住的打颤,他的嘴角已经咬破有血丝流出来,他的脖子已经如石化了一样僵硬,但他依然还在不停的重复着拔刀这个动作。

    “主公收了个不错的弟子……”

    裴行俨看着那少年郎的身影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了出去。他曾经听说过,当初主公跟着达溪将军学刀的时候,也是每日如此煎熬着完成一次次这枯燥的动作。他不是用刀的高手,但他知道这样做是为了锻炼手臂的力度和反应的速度,可这样强度的训练,也极有可能毁了身子。

    就在裴行俨走出去十几步远之后,他听到了身后传来当啷的一声。那是横刀落地的声音,在静夜中显得尤为清脆。

    他再次摇了摇头,没有停下来。

    ……

    ……

    跌坐在地上的叶怀玺几次试图站起来,却没有成功。他的右臂肿起来很高,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很剧烈。他的左手上满是刀痕,血淋淋的让人看了忍不住为之一寒。并不是每一次入鞘都能做到精准,所以,他扶着刀鞘的左手上都是被割出来的口子。

    他的两条腿已经无法站立起来,撑在地上的手逐渐失去最后一分力气,扑通一声,叶怀玺扑倒在地上,下颌重重的磕了一下。

    “你不是他,何必要逼着自己重复他的路?”

    不知道什么时候,嘉儿搀扶着叶怀袖走了过来。看着面前这个趴在地上大口喘息着,如同一个刚刚钻出地面的妖孽一样的少年,叶怀袖忍不住微微摇头。

    “你们是不同的。”

    她说。

    喘息了很久之后,叶怀玺才有力气抬起头看向叶怀袖:“我知道我和先生不同……但我却不觉得,您说的不同有什么问题。难道身体上的差异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可不这么认为……我之所以要走一条和先生一摸一样的路,是因为先生成功了。”

    她认真的说道:“您知道,我需要成功。先生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自己的身体就是我的器,这个器必须尽快变得锋利起来。”

    叶怀袖本想说你不是叶家的人,却和叶家的人一样偏执。可转念一想,这个少年整日相伴在阿史那朵朵身边,这偏执也算是出自叶家。

    “嘉儿,扶他去休息吧。”

    叶怀袖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继续再劝什么。

    “不行啊……”

    叶怀玺自己挣扎着站起来,然后将横刀捡起来当拐杖用稳住身子。

    “还差三次。”

    他说。

    然后他抽刀,入鞘,身子再次扑倒。

    他倒在地上喘息着,喃喃道:“还差……两次。”

    叶怀袖摇了摇头,缓步走进李闲的大帐。看着那个坐在灯火下安静读书的年轻男子,叶怀袖语气轻柔道:“你捡了个好弟子。”

    她在李闲不远处坐下来,微笑着说道:“达溪长儒现在还会提起,当初你随他进草原学艺的时候。似乎阿史那结社率和你是一个性子的人,都倔强自负到了骨子里。也不知道如果达溪长儒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徒孙,是该摇头苦笑还是得意骄傲?”

    李闲笑了笑,没有回答。

    叶怀袖叹了口气道:“或许我真不该将你的事讲给他听,我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份毅力,在我认识的人中能坚持的下来的,似乎不多。”

    “没事的时候可以多给他讲讲。”

    李闲语气温和的说道:“既然答应了朵朵让他变得成熟起来,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有些时候光靠自己的眼睛去看,并不能真正的领悟。也需要去听……你知道,我是绝不会将自己的过往当故事说出来的,因为……似乎其中的喜乐并不多。我有时候也会很懦弱……害怕回忆。”

    叶怀袖微微一怔,然后点了点头:“有个传人其实也好,就当他继承了你的故事。”

    李闲缓缓抬起头,看了看外面那娇小的身影认真的说道:“幸好他不是……不然我会杀了他。我不希望,未来草原上有这样一个敌人。”

    ps:早晨起床的时候觉着很冷,果然是发烧了,咳嗽的欲仙欲死愿大家身体健康,远离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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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 决战之前的决战三

    (ps:还在发烧,真心很难受啊但稍后还有更新,我下去接着码字。)

    第七百三十四章决战之前的决战(三)

    李闲在行军途中看舆图想策略,并没有刻意去指点阿史那结社率什么。这个倔强的少年只是依照自己的性子,一步一步重复着李闲走过的路。练功,读书,竟是还有余力跟在李闲身边看他如何处理军务。

    他就好像一个黑洞,虽然小,但拼了命的吞噬着自己需要的一切。

    距离武当山还有一段日子的路程,叶怀玺却似乎一点也不觉着自己每日的生活枯燥艰苦。

    坐在叶怀袖的马车里,叶怀玺默默的给自己左手上的伤口抹药。虽然伤口都不深,但很多,密密麻麻的就好像平坦的沙土上爬虫来回爬过的痕迹。他低着头,微微皱着眉,也不知道是伤口还在疼,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缘故。

    “会不会不能复原?”

    抹好了药膏之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军稽处二部的药是极好的……”

    叶怀袖看了他的手一眼,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可你这手上的伤口太密集了些,即便二部的药再好也无法保证复原如初……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的,看来无论你多倔强对自己多狠,但爱美的心思还是天生就来的,改不了。”

    叶怀玺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笑着摇了摇头:“不能复原便不能复原吧,没什么。您也是在草原上生活过很久的人,所以您肯定也知道……一只从头到脚都完美无瑕的狼绝对会被同伴看不起,也会被排斥。因为它身上没有伤痕,它的耳朵没有豁口,这说明它没有靠自己的能力去捕食去厮杀过……我不想做一个身上没有一点伤痕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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