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述不负重托,他谎言欺骗了李浑的儿媳妇,让她举报她的公公。说李浑是必死的,如果你举报,你还可以活下来。于是李浑的儿媳妇就把自己公公给告了,证明李浑谋反。杨坚大悦,下旨杀了李浑等三十二口。当然,这个可怜的儿媳妇也没活下来。

    注二:历史上,知世郎王薄渡过黄河南下比本文中提到的要早,本文将时间移后是为了情节安排,当史实和本书有所冲突时,以本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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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三方汇聚

    (感谢亚热带的早晨,钢铁小强的捧场,求收藏)

    本来已经散去各自回家的齐郡郡兵又被重新召集起来,在齐郡校场集结。郡丞张须陀一身铁甲走上点将台,看着下面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用力的挥了挥拳头。立刻,场下两万余郡兵变得安静下来。一左一右站在点将台下面的,是被人称为齐郡双虎的秦琼和罗士信。

    罗士信虽然才到了齐郡并没有多长的时间,但他的凶恶名声却已经传遍了齐鲁大地。杀人割鼻子的恶人罗士信,那可是连皇帝都命人画了像挂在书房中的人物。虽然他的官职并不高,但无疑已经是张须陀离不开的好帮手。他是个黑脸的青年,相貌说不上英俊却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

    站在罗士信右边的是个黄脸中年汉子,身材魁梧健硕,虽然脸色看起来比罗士信的黑还要别扭,不过此人四方脸大眼睛,剑眉入云,相貌堂堂。穿一身铁甲,手中擎着一条远比一般马槊还要巨大的长槊。一般的长槊,槊锋三尺已经很难练了,这天下间只有一个人用的长槊,槊锋长达四尺!那便是他,齐郡都尉秦琼秦叔宝!

    两个人都是用的马槊,杀人的本事也是不相上下。

    张须陀有此二人相助,更加是如虎添翼。

    罗士信一手持槊,一手按住腰畔的横刀,虽然年纪轻轻,但身材笔挺,一身铁甲还披了一条黑色的披风,显得威风凛凛。秦琼的腰畔则没有悬挂着横刀,他的后背上缚着一对瓦棱金锏,看起来颇为沉重。

    “将士们!”

    张须陀大声喊了一句。

    “喏!”

    下面两万士兵大声答应了一声,肃然而立。

    “你们脚下站着的这片土地,叫什么名字?!”

    张须陀高声问道。

    “齐郡!”

    “你们的身后,你们的家中,看着的你们是谁!”

    “家乡父老!”

    “如果有人想要抢走你们脚下站立的这片土地,屠杀你们的家乡父老,你们应该怎么办!”

    张须陀往前走了一步,大声的问道。

    “杀!”

    两万人齐声高呼,士气如虹!

    罗士信和秦琼对视了一眼,随即同时会心的笑了笑。这两年的并肩作战,已经让他们之间的友谊根深蒂固。他们两个都被对方身上的那种气质所折服,尤其是罗士信,对秦琼这位对他关怀备至的兄长十分敬佩。在齐鲁大地上,金锏秦叔宝的名号极为响亮。也不知道有多少大家闺秀将其视为心目中的英雄,但这个人十分宽厚,乃是一个难得的谦谦君子。

    罗士信到了齐郡之后,秦琼对他十分照顾。无论是在军中,还是生活上都对他关怀备至。这让罗士信十分感动,将秦琼视为兄长。

    不论在武艺上,还是为人处世,秦琼的风度都令人折服。

    到了齐郡之后,罗士信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正是因为有张须陀这样的长辈,这样的好将军,秦琼这样的兄长帮助他,他才逐渐从一个愣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军人。如秦琼一样,他对张须陀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尊敬上司那么简单,而是将张须陀视为长辈,甚至是老师。

    “这次不许和我抢先锋!”

    罗士信悄悄挥舞了一下拳头,低声对秦琼道。

    秦琼笑了笑,同样压低声音说道:“这个……将军说了算。”

    张须陀见郡兵的士气已经可用,随即一挥手道:“出发!”

    说完,他对秦琼道:“叔宝,你带所有骑兵为先锋,为大军探路!若是遇到王薄的人马切不可贸然交战,只等我大军赶到再说!”

    秦琼抱拳道:“属下遵命!”

    齐郡郡兵虽然善战,但骑兵却并不多,重甲骑兵一个都没有,轻骑兵也只有五百余人。不过,这五百余轻骑兵确实张须陀手中的一柄利刃。

    罗士信一撅嘴,嘟嘟囔囔的说道:“上次历城剿灭裴长才石河子,就是秦大哥做的先锋,这次打王薄,还是秦大哥做先锋,将军好不偏心……”

    张须陀哈哈笑道:“士信,你性子太猛,只知进而不知退,我可不敢用你。”

    罗士信抗议道:“将军不用,怎么知我不知进退?”

    张须陀从点将台上走下来,一边走一边笑呵呵的说道:“什么时候军中操练,你能独领一军胜了叔宝再说。”

    罗士信道:“那好,剿了王薄回来便与秦大哥比过!”

    ……

    ……

    已经到了二月末,不过天气依然冷的拿不出来手。从济北郡渡河南下,跟着知世郎王薄的十万大军拖拖拉拉的行走在原野上,看起来就好像一大群没人看管着的绵羊。没错,人多了看起来会很壮观,但这壮观也分什么样的类型。密密麻麻看不到边际的人若是站在高处观看的话足够震撼人心,可如果能凑到跟前看看的话说不定会笑出来,撇一撇嘴,嘟囔一句不过如此。

    如果是十万精甲大军队列整齐的经过,那气势肯定如排山倒海一般令人心悸。想一想旌旗招展,长槊如林的场面都足以令人热血沸腾。可王薄手下这十万人马实在不提气,因为缺少装备护具和兵器,甚至连冬衣都不全,所以这支本应该雄赳赳气昂昂的队伍倒是走出了几分令人心酸的味道来。

    破破烂烂的衣服,乱七八糟的兵器,毫无建制可言的羊拉屎一样的队形,还有因为手冻的干裂而举不起来导致拖拉着行走的旗子,都让人有些无语。除了王薄手下那支不足万人的亲兵队伍还算是衣甲鲜明,其他人倒像是一群逃荒的难民。事实上,他们就是难民。知世郎王薄做了那首传遍黄河南北的莫向辽东浪死歌,吸引了数不清的人来投奔他。可是当他们加入这支队伍之后才发现,原来想象中的美好根本就是扯淡。

    当人们发愁如何能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中吞下怀里捂了半天依然比石头还冷硬的馒头的时候,他们只怕早就把莫向辽东浪死歌的歌词忘到了蛋后面。这个破日子过的,比菊还紧。屁放出来还有一股热乎气呢,他们的心却都是拔凉拔凉的。

    本来在济北郡他们已经打下了一片地方,本以为知世郎会带着他们在抢来的土地上开始新生活。可没想到那块地皮还没坐热乎,他们就得渡过黄河来抢另一块地皮。

    知世郎给他们的诱惑是,这黄河南北,还有比齐郡更富庶的地方吗?只要打下齐郡,粮食有的是,女人有的是,再也不用愁没吃没喝没女人暖被窝。

    但士兵们,姑且叫他们为士兵们吧。

    但士兵们的心思和王薄不一样,他们其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被王薄的人马摧毁了自己的村子,镇子,县城,然后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加入反贼队伍的。就这样,短短的两年不到的时间里,知世郎的队伍滚雪球一般从最初的几千人发展到了如今的所谓十万大军。他们的心思只是想着打几年不知所谓的仗,等抢下来足够大的地盘就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种庄稼了。他们没有争霸的心思,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是他们给了王薄争霸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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