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回去了,必须回去了”

    她对欧思青青说,该和必须两个字咬的极重。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思单纯的欧思青青偏偏感觉自己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忽然,欧思青青感到很悲凉,因为她发现有时候回家去这么简单之极的事也会有很多种意思,并不一定是因为想回家,渴望回家而回家,或许是该回家了,必须回家了。

    “是啊……你是突厥王庭的圣女。”

    欧思青青叹了口气。

    阿史那朵朵握着欧思青青的手,很认真很羡慕的说:“真的很羡慕你,可以不必……急着回家去。”

    欧思青青道:“家就在那里啊,什么时候回去都行。而且,有时候家并不止一处。哪里有他,哪里都是家。”

    她笑了笑,很甜美:“我一直在家里。”

    “家不止一处,而且,我一直在家里。”

    欧思青青的话让阿史那朵朵心中震颤,本来就就已经不再风平浪静的心湖上骤然掀起一阵波澜,这波澜势不可挡的冲击着她的情感关卡,多年来苦心苦身才封锁起来的心门竟然有了被撞开的痕迹。她赶紧将思绪引向别处,尽量再也不去想欧思青青话里最后那六个字,我一直在家里。

    只是,她又如何能控制得住心湖波涛?

    扪心自问,我的家在哪里?

    开始的时候她的羡慕仅仅是局限于欧思青青的单纯而无忧无虑,因为她从她的眼神中看不出离家的悲哀和无助。现在她羡慕她的是,她的满足。是啊,她一直在家里,那么,我一直在什么地方?

    “回家也好”

    欧思青青感觉到了阿史那朵朵手心逐渐凉下去的温度,还有一丝滑腻的汗水。

    “回去之后,就没有那么多伤心事了。”

    阿史那朵朵一怔,随即心中的羡慕更浓烈了起来。是啊,这个小姑娘是个心里干净的没有长草的人,而自己,从肩膀上有了那个金色的狼头开始,心里面的草早就已经生长蔓延到无法铲除的地步。如果能铲除,也不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能做到的。可是……帮自己将心中杂草除掉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在哪里等着自己?

    恍惚间,她又看到了那个盘膝席地而坐,认真书写每一笔的清秀少年。

    坟包上被他刻意移植了一些新绿小草,可是看起来,那草……并不令人烦躁,相反,如此纯绿的令人心生感念。是啊……无栾睡在里面,或许也喜欢自己的身边多一些色彩吧。

    草并不可怕,无论长在什么地方。

    可怕的是,你不敢去打理。

    她又想起弱洛水畔的怀袖草庐,春风吹佛后,也不知道篱笆下的蔷薇有几支窜出了新绿,又有几支吐出了花蕾。

    师父她……真的比自己看的透彻。

    这一刻,她竟然连对叶怀袖的怨恨都淡了几分。

    “是啊,回去之后,一定没有这么多伤心事。”

    阿史那朵朵笑了笑,其中苦涩渐去。

    “要不要让阿爷派人送你?”

    欧思青青问。

    阿史那朵朵骄傲的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肩膀说:“别忘了我的身份,只要过了北长城,整片草原都是我的家。”

    欧思青青也笑了,竟然也带着羡慕:“你的家,可真大啊。”

    ……

    ……

    在辽水东岸真真切切的看了大隋东征的第二战之后,李闲舒舒服服的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冰冷刺骨的辽河水中来回畅游,辽水不是静止不动的,所以血腥味早已经随着波流去了未知之地。而李闲这次来辽东其实目的姓并不大,顺便积累些将来用得到的人气已经是额外的收获。他只是想真真正正的做一回大隋观光客,看看历史上这场波澜壮阔的战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他来的那一年大隋才二十岁,正是朝气蓬勃的时候。但他却一直没有好好看过,去过很多地方,也曾经驻足停留过,却因为那恼人的生存问题而根本无心欣赏风景。这一次,李闲不仅仅是要欣赏风景,还要欣赏天下致锐的大隋府兵是如何作战的。

    这才是真正要留心关注甚至下力气研究的正事,谁知道将来某一天会不会和其中一支府兵正面交锋?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李闲没奢求过什么战无不胜,可最起码要了解敌人,尽量多,必须多的了解。所以,他才会将只五十人的飞虎军带到辽东,然后先是不顾人生死不负责任的将其中最精锐的二十个人散出去深入高句丽境内,锻炼他们收集情报的本事。再然后,就在今天大隋的雄兵渡过辽水一口气杀到辽东城下之后,他又把剩下的三十个人放出去在各个角度观察记录辽东城之战的始末,他要细节,所有的细节。

    高丽人是如何防御的,大隋是如何进攻的。

    这些将来都用得到。

    既然自己已经开始打算将来在乱世分一杯羹甚至喝完了它,那么各种经验都是必须的,靠自己去经历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谁也不能保证这个过程没有危险。能从别人身上吸取经验,这才是速成之道。

    没错,他是从另一个科技水平相对来说高不少的时代而来。可他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以现在的工艺他还造不出热兵器来终结一个时代。他脑子里没有那么多科学数据,这只是一个在那个时代也挂过科的普通人不得不在冷兵器时代立足的有些艰难的过程,他只想不艰辛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可能,他倒是甘愿有一支巴雷特12.7毫米口径的重狙在辽水东岸一枪打爆了杨广的脑袋,然后哼着风萧萧兮辽水寒,皇帝一去兮不复还的小调调骑着大黑马拉风的跑路,管他史书上怎么记录这一笔最起码不必再担心姓杨的偶尔动念就会给自己带来的无尽麻烦。

    可说来说去,他空有心而力不足。

    终究他不过是个从四岁开始妖孽一样修炼不辍努力适应弓箭适应横刀适应战马适应打不过就跑打得过就杀的外来人,并且逐渐从外来人变成家里人。

    好吧,如果非得说他有什么常人所没有的本事,那就是他知道那么一些这个时代的故事,并且还大部分是从什么隋炀帝艳史之类的不靠谱的小说中吸取来的。当然,他记住的更多的是床地之欢而不是什么扯淡的勾心斗角。二十一世纪的他又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怎么可能知道精确到哪天的历史史实?他也不是军工科技人员,连枪械爱好者都不是,怎么可能动动念头就能造出战车大炮?

    所以,在李闲看来最靠谱的还是手里的刀,还是手里的弓箭。

    他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畅游而不会抽筋到淹死,不是因为他是个穿越者就带着无敌光环,而是因为他从四岁就开始每天洗冷水澡有机会就下河摸鱼的积累,是因为他努力的适应这一切。

    在辽水中脱光了洗澡的人古往今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可像他这样躺在河面上一边打水漂行一边认真思考明天该做什么后天该做什么甚至于将来要做什么的人绝对不会多。

    他很认真的想,以至于陷入沉思。

    以至于,当下游划水而来的一叶扁舟上那个背着一柄大黑伞的娇小女子冷冷看着他的时候,他才骤然惊醒。

    他记得那个看起来娇弱的女子,也记得她身边另一个看起来同样娇弱的女子。

    着绿衫背大号黑伞的女子,叫青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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