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求歌的嘴里轻轻吐出三个字,然后将酒袋子里的酒喝光,站起来朝着那个少年走了过去,他想拍拍那个少年的肩膀对他说:“干得不错,希望你能活下来。”

    让朝求歌惊愕的是,他才站起来,那个少年再也坚持不住从黑马上掉了下去,重重的摔倒在草地上,将那匹黑马吓得往旁边跳了一下。不早不晚,刚好在一千五百次的时候他掉了下来,然后死猪一样在地上一动不动。

    朝求歌怔住,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很可怕的事。

    难道,那个少年在这样的状况下,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抽刀多少次?而且,在黑马站立的地方,一侧有一块突起的石头,另一侧则是平坦的草地。他没有掉在石头的那一侧,难道那个少年在昏迷之前还能冷静的选择自己跌落的方向?朝求歌原地怔怔的站了足有一分钟,才苦笑着摇了摇头朝那个少年走了过去。

    他将那个软得好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少年抱起来放在湖边,然后用毡毯将他的身子裹好。或许是因为对这个少年的好奇,朝求歌失去了困意。他挨着李闲坐下来,想喝酒却发现酒袋子已经空了。

    “谢谢。”

    已经神志不清的少年忽然艰难的睁开眼,真诚的对朝求歌说了两个字。

    朝求歌说:“不谢……你真的记得自己拔刀的次数?”

    没有回答。

    朝求歌低头看了看,却发现那个面貌清秀漂亮的少年已经睡着了。他的眉头微微皱着,那是因为他即便在睡梦中也能感受到身体上巨大的痛苦。

    “真是一个妖孽。”

    朝求歌感慨了一声,往后一仰挨着李闲躺了下来。

    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血骑兵已经习惯姓的醒来,卷好自己的毡毯放在战马上,然后开始准备早饭。达溪长儒走到李闲的身边,在他身边蹲下来,将李闲露在毡毯外面的手臂放回去,然后帮他掖了掖被角。

    “等吃饭的时候再叫醒他,如果他起不来…….就在他的屁股上刺一刀。”

    达溪长儒吩咐一名血骑兵道。

    少年的呼吸很平缓,只是眉头依然深深的锁着。达溪长儒知道李闲在忍受着什么样的痛苦,哪怕他是在睡梦中。

    “屁股没有得罪你,希望您善待它。”

    李闲缩了缩身子,没有睁开眼。

    达溪长儒笑了笑:“昨晚睡的怎么样?”

    李闲吸了吸鼻子,感觉自己可能是着了凉,鼻子有些不舒服:“肯定非常舒服……如果我能睡着的话。”

    李闲真的没有睡着,虽然他从马背上掉了下来,虽然他困倦疲乏到有自杀的心,虽然他眷恋着硬硬的石子地不愿起来,但毫无疑问,他一夜没睡着。这一夜李闲最大的感触不是草原的夜风有多冷,不是天空中的星星有多璀璨,而是他发现自己除了脑袋之外所有部件都不属于自己了,他甚至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

    当绷紧了的神经松懈下来之后,李闲连勾动小拇指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您拉我一把,我不吝啬于说谢谢。”

    李闲睁开眼睛,看着达溪长儒说道。

    达溪长儒伸出手,却没有等到李闲的手从毡毯里伸出来。将毡毯揭开,达溪长儒扶着李闲坐了起来。

    “怎么样,今天的一千五百次还能完成吗?”

    达溪长儒问。

    李闲想了想说道:“我尊敬的师父,如果我做到了,你是不是考虑给我什么奖赏?”

    “你想要什么?”

    达溪长儒没想到,这个还剩下半条命的少年竟然还有心情提条件。

    李闲叹了口气道:“如果您将送给我的表字收回去,我会感恩戴德的。我知道您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抵触那两个字,您可以认为我一听到那两个字就会便秘。师父,这样的要求虽然过分了些,但这是支撑我继续拔刀的动力。如果你不答应,我或许考虑投湖自尽。”

    “你会舍得死?”

    达溪长儒反问。

    他站起来说道:“学了那么多小手段,练了那么漂亮的箭法,我不觉得你是一个为了理想能慷慨赴死的人。我答应你,只要今天你还能拔刀一千五百次,我就去再想一个表字换了就是。

    李闲坚定的摇头:“我可以自己想一个吗?您可以说那是您赐给我的。”

    “是什么?说来听听。”

    达溪长儒问道。

    李闲笑了起来,很漂亮,很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害羞。他想起前世时候看过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说,想起那个和自己同样叫做闲的少年。只是那个少年的命运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码他身边有一个实力恐怖的瞎子,有一个给他留下大笔遗产的老娘,还有一个终究心里对他有愧的皇帝老爹,还有一支变态的重狙。而自己身边呢,有一群马贼,有一个叫张仲坚的大胡子,现在多了一个叫达溪长儒的变态师父。

    “安之。”

    李闲淡淡的笑着:“我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如果你今天还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应你。”

    达溪长儒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李闲试着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后惊喜的发现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来。他苦笑一声,心说这样锻炼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长?不是他的神经错乱了,而是因为用力,右臂终究抬不起来,左臂却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来。

    朝求歌微笑着对李闲说道:“别皱着眉头,坚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会适应,一年后,你的右手就能强壮起来。”

    李闲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没担心右手,我是在担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东西来给我吃?”

    朝求歌发现这个少年确实很可爱,这种状态下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去帮你烤一只兔子。”

    朝求歌站起来,朝着重新升起来的火堆走去。昨夜睡觉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经熄灭了,然后压上了石头,确保不会有一颗火星飞出来。

    达溪长儒没有阻止李闲一个人将一整只兔子吞下去,虽然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就这样暴饮暴食对身体很不好。因为达溪长儒很清楚,李闲今天……或许只有这一顿早饭可以吃。达溪长儒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而苛刻,连续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则没饭吃。不是一天累计一千五百次,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口气吃掉一只烤野兔不算惊世骇俗,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在马背上一边拔刀一边吐,吐到连上个礼拜吃的东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时候,他竟然还能硬扛着手脚软得好像面条一样却倔强的继续动作,这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那只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闲的胃里转了一圈,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来。从嘴里吃进去,从嘴里吐出来,李闲就好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成功的让菊花小门处于下岗状态。

    倔强的少年啊,你有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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