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歪了歪头:“你杀过人。”

    他说。

    “而且,你想杀我。”

    少年人很老成的皱眉:“很遗憾,你杀不了我。而且,你已经让我动了杀心。虽然你并不是一个值得我杀的人,不过我真的不介意用你来破了我的杀戒。如果你还想着杀人灭口,我不介意颜-射了你。”

    十岁少年,说出这翻话来,总是会显得怪异的。

    吴来禄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夫,也不仅仅只是个逃兵那么简单。当年大隋南征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少年郎,比这擎弓的少年也大不了许多。家门惨变,他随着阿娘到了河北投亲却被人拒之门外。又流浪到了塞北,前些年才到了那个叫方城的小村子里定居。他的身世若是被人搜寻出来,那必将又是一场惨祸。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吴来禄不想拿自己的命去赌。

    看着吴来禄的神情,少年叹了口气道:“不服气?”

    他把手里的弓箭随手放在路边,挽起袖子说道:“来吧,再试试好了。”

    吴来禄抬起手,又无力的垂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铁浮屠的少当家,果然年少英雄。”

    他咬着牙说了一句,然后扭头就走。

    少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了笑:“等一下。”

    吴来禄站住,回身问:“还想怎么样?”

    少年从腰畔解下来自己的水袋抛给吴来禄:“射破了你一个水袋,赔给你一个。你走了回头路,也算给了我面子。一码归一码,咱俩两不相欠。”

    吴来禄伸手把水袋抄住,也不道谢也不说话,将水袋栓在腰畔,大步离去。方城村的汉子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跟着吴来禄的脚步往回走去。从一路走回到之前路过的那个小村子里到找了个路边的简陋客栈住下来,吴来禄都是一言不发的。刘癞子几次想凑过去问问,看着吴来禄那森寒的眼神他就害怕一直没敢开口。大家默默无语的吃了晚饭,就一头扎进被窝里,都觉得有些无奈有些憋屈,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吴来禄坐在炕边,习惯姓的拿起水袋喝水。

    水袋不是他的,看着有些脏,但比他原来的那个却精致的多。上等的牛皮水袋,还有些扭扭曲曲的突厥文字。那些突厥文字吴来禄不认识,但有八个大大的汉字他是认识的。这八个字用的是今草字体,笔走龙蛇。

    好好喝水,天天尿炕。

    这八个字下面还有一行用漂亮的簪花小楷书写的小字,工整而秀丽,倒更像是女子的手笔。

    毛爷爷的好孩子-李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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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怎么能不死

    李闲一点儿也不闲,在他那些叔叔伯伯兄长们忙着杀人的时候,他在忙着救人。

    把那七八个劳力成功的赶回去之后,李闲笑了笑,靠在那块大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揭开来从里面取出半张还热乎的烙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伙劳力是他今天上午赶回去的第四拨人,加在一起,也算有三十几条人命被他救了下来。他不想知道前面官道转过弯去的那片林子边上如今已经死了多少人,他只是不想让那些无辜的百姓死的不值。

    那些叔叔伯伯哥哥们干活儿很麻利,但今天速度有点慢应该是点子扎手,李闲没打算过去帮忙,而是等着那支报信的穿云箭飞起来然后跑路。

    那三辆马车上并不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家眷,他们手上染的血比谁都多。既然虎贲大将军罗艺能把人从塞北放进来,他们就能把人留在这里永远也回不去。对于虎贲大将军的手段,李闲很厌恶。

    要知道的是,马贼铁浮屠好像一直在跟虎贲大将军作对。

    虎贲大将军其实不过是幽州一带百姓对罗艺的尊称,李闲知道,此时的罗艺还是虎贲郎将,离着正三品的大将军还差着一个档次呢。不过朝廷里也好,百姓也好,包括长城北面那些突厥人,奚人,契丹人都一样,没人不认为罗艺这个人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将军。能在突厥单于屁股上捅一刀的人,无论如何都称得上是个英雄。尤其是,如果捅了单于屁股一刀的代价是身上被扎满几十支狼牙箭的话,这英雄并不是谁都能当得起的。

    但是,罗艺并不像百姓们心里那样如长城般纯粹。

    但凡心里长了一丛叫做野心的草,谁都不会再纯粹了。

    罗艺是用刀的,李闲撇了撇嘴,当初一个使不起槊的穷苦小子,谁能想到竟然有一天会成为涿郡方圆数百里站得最高的那个人?

    李闲的刀用的一般,更不会用槊,他喜欢弓箭。

    一个十岁的孩子,练过几年刀,在箭术上也下过些苦功,但他不屑于用罗艺当做奋斗目标。那一年,罗艺带着三百大隋精锐府兵杀入突厥军阵,陌刀染血上百人,身披数十箭,在千军万马之中一刀伤了突厥单于,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很多人还会津津有味的谈起,而他呢,不过是个马贼堆里的小小马贼罢了。李闲其实也觉得这样对比很不公平,用罗艺来和自己比……太委屈了自己呢。不管怎么说,有个养活了大隋皇帝的老尼姑临死前信誓旦旦的说,李闲是真龙转世。

    官道上变得越发的冷清了,李闲吃完了半张烙饼,视线里还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但是他并不打算就这么离开,因为他的任务并不是拦截无辜百姓,那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罢了。他自己申请的任务是,拦截和马车里那些王八羔子勾结起来狼狈为歼的人。

    前几曰那些人进霸州的时候是一队大隋骑兵护送着进去的,据说保护的是博陵崔家的人。霸州虽然名为州,但其实不过是个县。霸州县令姓崔,名为崔晨,字元谋。毫无疑问,他也出自博陵崔家。崔家出了几十个宰相大将军,崔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在崔氏族内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崔家的人去看崔家的人,还有骑兵护送,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当李闲的义父,那个被人称为虬髯客的马贼张仲坚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却是一声长叹。崔晨,那个敢于和罗艺大将军作对,上书奏明罗艺纵容军士假扮马贼劫掠村寨的小小县令,只怕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罗艺被世人称为虎将,他麾下幽州军被人称为虎军,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些曰子做的事已经彻底激怒了一群猛虎。

    而小小少年李闲,就是这一群猛虎养大的那只已经露出了獠牙的幼虎。

    一群老虎去杀人了,杀那些塞北狼人。

    一只小老虎靠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闭着眼睛假寐,清秀的样子看起来人畜无害。半张烙饼进了那个小小的橡皮肚子里其实并没占去多大的地方,若是闲来无事的时候,李闲吃这样大小的烙饼可以吃下去一张半,至于那些诸如什么烤羊腿啊卤牛肉之类的小菜是不能算上的。

    但是今天李闲不能吃得太多,吃得太多太饱人就会变得懒惰而臃肿。李闲吃完了饼之后下意识的去摸腰畔的水袋,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将那水袋送给了那个逃兵。他不介意那个逃兵认识水袋上他写的那些字,因为就算那个家伙认识,也断然不会明白李闲寄托在那几个看似洒脱幽默字迹上的怀念。

    李闲今年十岁,或者说,十年了。

    闭着眼睛假寐,当背后的石头终于被他靠得有些温热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了过来,李闲闭着眼睛,侧耳听了听,最少四十骑。这不是什么神乎其神的技能,一个四岁就爬上马背跟着一群马贼四处讨生活的人,对于马蹄声总是很敏感的。很庆幸的是,李闲的双腿很笔直,并没有被马背调教成罗圈腿。

    当马队距离李闲有二百五十步距离的时候,李闲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后背上的箭壶,还有箭壶边上绑着的那柄张仲坚特意为他打造的小一号的直刀。

    箭壶里有三十支箭,敌人有差不多四十个。

    李闲走到官道中央站定,左手擎弓,右手搭在眉头上遮挡住阳光。没错,来的是大隋的正规骑兵。那身土黄色的战甲,还有他们手里持着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隋制式横刀都在宣告着他们的身份。大隋武力天下第一,尤其是大隋最精锐的府兵,南征北战从无敌手。大隋军力之强,天下无双。

    四十人的骑兵队伍,人数并不是很多,但是远远的看那带起滚滚烟尘的马队,竟然有几分千军万马的风采。虎贲大将军罗艺麾下多为善战的骑兵,就算那些号称天生就是骑手的草原人,凶名赫赫的突厥狼骑在罗艺麾下虎贲精骑面前,也没有太多的抵抗之力。这四十骑并不是出自那六千天下致锐的虎贲重甲,但观其气势,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李闲在官道中央站了,眯着眼睛看了看。

    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八十步,一百五十步。

    高速冲来的骑兵并没有人出声让他避闪,李闲叹息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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