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个骑兵催马跟着冲了下去,然后就是一片惊呼和哀嚎之声。
高坡下面,斜着支起来两排几十支削尖了的木棍。李闲驾乘的那匹战马被一支木棍穿在那里,软软的倒了下去。二十几个骑兵拼命的勒住战马,奈何惯姓下哪里是那么容易停住的。只有最后一个骑兵硬生生的将马拉了起来,其他战马都撞在那些木棍上被钉在那里。不仅仅是战马,二十几个骑兵有七个人在落下来的时候被木棍穿死。
落马的骑兵侥幸没死的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他们就悲哀的发现脚下踩上了猎狼用的大号铁夹。夹子最多夹断腿但绝对夹不死人,如果夹子上有毒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所以,前面的二十几个骑兵可以说都死了,虽然他们有的人现在还活着。当最后那个骑兵从人立而起的战马上跃下来打了两个滚,狼狈的站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眼前极近处站着一个才到他下颌处的少年。
骑兵张大了嘴巴,下意识的去拔刀。他的刀没有拔出来,却看到一条匹练般的刀光。
“再见!”
李闲说。
刀破咽喉,血如瀑布。
李闲极轻快的一闪身躲开,瀑布一样喷出来的血没有一滴溅在他身上。他似乎很爱惜他的衣服,就好像乌鸦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虽然,他的衣服跟乌鸦的羽毛一样黑,衣服上还有一块一块论时间几乎快修炼成精的油渍。
李闲缓步走过去,并没有在那些垂死的骑兵身上补一刀,铁夹上的毒药不是耗子当零食吃的毒鼠强,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朱颜红一滴就能毒死一头黑熊,广告是这么说的。
李闲从那些呻吟着或是哀嚎着的骑兵身边走过,然后将那些骑兵的横刀和弓箭都收起来,用绳子捆好费力的拉着走回高坡上。夕阳下拖着一堆兵器的少年,影子很长很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高坡上站着一个高大雄健的男人,他看着费力的拉着兵器往前走的李闲,鼓掌,然后大笑:“不愧是我儿子,干得漂亮!”
李闲抬起头不温不火的说道:“第一,我不是你儿子,最起码不是亲生的。第二,你自己看看,你可有点当爹的样子?第三,你很无耻也很丑,而我,不管从正面还是侧面看都是那么漂亮,特别漂亮。”
那大汉狂笑道:“看你现在这猖狂样子,等你再大两岁还不得骑到我头上去?!”
李闲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不但要骑,还要在上面拉一坨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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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张三是个大马贼
“要跑路了?”
李闲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马贼叔叔伯伯哥哥们问。
陈雀儿拍了拍李闲的肩膀说道:“得了便宜还不跑,难道还等着虎贲精骑杀过来把这寨子屠了?就这么几十口子人,都不够人家大队人马一轮齐射的。一对一甚至一对五,咱铁浮屠的汉子们服过谁?一对一百的话,还是跑了吧。”
李闲撇嘴,心说我昨曰才一对四十干了一架。不过他知道陈雀儿的意思,也知道这些汉子们都比自己要强悍的多,更知道骑兵数量达到千人以上那是一种何其恐怖的毁灭力。铁浮屠不过六十几个人,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大队骑兵的集团式冲锋。
陈雀儿是个年轻人,比李闲大十六岁的年轻人。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他身材极好,胸肌腹肌一块都不少。尤其是那六块有棱有角的腹肌,着实的让李闲很裸的妒忌着。每次看到陈雀儿小腹那六块肌肉的时候,李闲都想在上面画一只小王八。陈雀儿的身材极好,但看起来却并不漂亮。
在他的身上,纵横交错的七道好像爬行蚯蚓一样难看的伤疤触目惊心。看着这些伤疤李闲就会想起九年前他才一岁的时候,陈雀儿抱着他在几十名官军的围杀下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冲出来的往事。陈雀儿从不曾对李闲说过这些伤疤的来历,他也不认为一个才满一周岁的娃娃会记得那一晚的事。他不说,但李闲却记在心里。
七刀,每一刀都深可见骨。李闲默默的告诉自己,将来有一天等站在那个人面前的时候,将这七刀乘以一百的送回去替陈雀儿出气。
“小鸟哥,咱们这次去哪儿?”
李闲坐在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板凳上晃着两支脚丫子问。
“大哥说要去渔阳郡割草,最近奚人比较放肆。”
割草,就是杀人。
草原人跑到大隋境内*财物粮食和人充当牧奴,他们称其为打草谷。陈雀儿说的割草,意思就是说割掉那些打草谷的人。
“渔阳郡啊……”
李闲叹了口气说道:“咱们大隋最小的一个郡了吧?治下就一个县,就那么点儿人,咱们到了那儿想不出名都难啊。”
陈雀儿使劲揉乱了李闲的头发说道:“才多大点儿的人,别整天那么老气横秋的说话!”
李闲其实很不习惯这种爱昵的举动,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个该被人揉脑袋的小屁孩。但没有办法,他没有陈雀儿力气大,当然只能被欺负。虽然在陈雀儿看来这绝对不是欺负李闲,但不妨碍李闲在心里诅咒陈雀儿不举。
“小鸟哥,这次咱们是一起走,还是像上次那样分开走?”
李闲皱着眉头问。
他伸手在自己的头发上理了理,让他那一头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长发恢复了顺直。李闲一直很别扭的坚持,衣服可以脏一些,脚可以三天不洗,但头发必须要保持清洁干爽。这种怪癖一直被大伙儿讥笑,说他投胎错了应该是个女儿身才对。每次大家这样说的时候,李闲都会骄傲的掏出还有长出羽毛的小鸟骄傲的撒一泡尿,然后引得众人哄堂大笑,再然后大家就开始对他的鸟儿品头论足讥讽说那里竟然还有一条蚯蚓。
李闲这个时候总是很生气的,尼玛这玩意看大小也就得了,还非得论长相?难道撒尿那个洞也得是大眼双眼皮才美?
“你怎么不去问你阿爷?”
陈雀儿一边将包裹往那匹博踏乌上绑一边笑着说道。这匹博踏乌是他的爱马,比爱女人还爱的马。那次去截杀突厥人的时候,就是陈雀儿骑着这匹博踏乌踩的盘子。
“问他?等他睡醒了也就该走了。只知道喝酒的烂酒鬼,偏生喝多少酒都醉不死他。”
陈雀儿哈哈大笑道:“可不许这么说你阿爷,要是让他听见了还不得揍烂了你的屁股!”
李闲摊了摊手说道:“你知道的,从六岁开始我的屁股就一直很健康。他不喝醉了我是不会说他坏话的,而他喝醉了是绝对抓不住我的。等他清醒的时候,他又忘了我说他什么了。”
陈雀儿笑着说道:“就你机灵!怎么走我也不知道呢,哪次不是大哥临出发的时候才制定路线的?”
李闲撇了撇嘴说道:“每次都会换无数条路线,每次都累的人连眼皮都睁不开。”
陈雀儿道:“毫无疑问,每次的路线都是最正确的。”
“小鸟哥,听说留下了活口?”
李闲忽然严肃的问道。
“阿爷怎么会心善了?若是不留下活口的话,罗蛮子未必就知道是咱们做的事,咱们也就没有必要才住安稳就又要跑路。”
“是两个女娃,一个小姐样子的和一个丫鬟,加在一起都不见得有我年纪大。该杀的人杀,可两那个女娃是那些人顺道带来见识中原繁华锦绣的。她们还小也没有罪,不能杀。杀妇女小孩,咱们从来都没这么干过。再说了,就算不留下活口难道罗蛮子就不知道是咱们干的?这方圆几百里,还有谁敢不给他罗蛮子面子啊。这方圆几百里,把罗蛮子看成一滩屎的也就大哥一个人了。罗蛮子又不是傻-逼!”
“你错了!”
一个比陈雀儿还要魁梧几分的壮汉恰好走过来,他听完陈雀儿的话一本正经的说道:“第一,在大哥眼里,罗蛮子连一滩屎都不如。第二,罗蛮子确实是个傻-逼。”
李闲最得意的事,就是教会了铁浮屠这些人傻-逼这两个字的正确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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