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做大隋的帝国,虽然听说这几年到处都在造反,可这个经历过南征的老人知道,那可是一头猛虎。如果一个不小心,打虎的猎人就会被那猛虎一口吞下去。当年他还年轻的时候,曾经追随突厥大可汗出征,四十万大军啊,硬是被大隋两千精骑杀的没了胆子继续南下,灰头灰脸的撤了回来。

    这时,草原女子忽然怔了一下,然后抬手指向南方问道:“那是什么?”

    老牧民顺着那女子的指点回头看过去,于是看到了一道如土黄色的浪潮奔涌而来。他没有见过长江黄河,没有见过大海,所以他不知道浪潮会有多壮观。但是他知道,那绝不是浪潮,那是骑兵踏起的尘烟。

    “敌袭!”

    老牧民疯狂的喊了一声,然后从高坡上拼尽全力的往部落中奔跑。一边跑,一边声嘶力竭的呼喊着。

    “敌袭!”

    只是他才踉踉跄跄的跑进部落中,他之前静坐南望的那座高坡上就出现了一道黑色的围墙。

    那是整整齐齐的黑甲骑士,还有数不清的烈红色战旗。

    李闲喜欢红色,因为他觉得那是一种激昂不屈的意志。那是火一样的意志,那是,能焚天灭地的意志。

    留守部落的奚人武士还来不及上马,来自中原的黑甲骑兵已经潮水一样涌进了部落中。为首的是一个用双锤雷神一般的悍将,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战马前面抵挡一个回合。那一对金光闪闪的铜锤,带着风雷之声砸碎了一个又一个草原人的头颅。

    一个奚人武士挥舞弯刀冲了上来,只是他的刀子才举起来,裴行俨的铜锤已经狠狠的砸在他的胸口上,砰地一声,巨大的力度直接将那奚人武士从马背上砸飞了出去。在落地之前,这奚人已经死透了。铜锤直接将他的心口砸的塌下去一个大坑,半边身子几乎所有的肋骨都被砸断,碎骨将内脏刺穿,人还没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没了呼吸。

    裴行俨一马当先杀进这个奚人部落,一锤将一个武士的头颅砸碎,在鲜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飞溅中,再一锤将跑过来的一个女子的半边肩膀砸的坍塌了下去。

    四五个燕云寨骑兵甩出飞勾勾住一个帐篷,催动战马往一侧跑,轰的一声那帐篷就被拽得翻向一边,帐篷中有老年的妇女和孩子抱在一起,随着燕云寨骑兵一个队正的命令,十几支羽箭射过去,帐篷里的四五个人都被射死。

    “烧!”

    裴行俨一声大喊。

    士兵们开始四处放火。

    一群妇女拉着孩子,不忘记赶上羊群往一侧疯了一般的狂奔。她们一边跑一边惊恐的回头张望,在她们慌乱恐惧的视线中,百余名黑甲骑兵从后面烈风一样卷过来,用锋利的横刀在背后将那些草原人全部砍翻在地。

    临时组织起来的百余个奚人武士,骑着马悍勇的朝着燕云寨精骑发动反冲锋,试图为部族中的其他人争取逃走的时间,为首的武士是这个部族埃斤的儿子,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他嗷嗷的狼一样的叫着,挥舞着弯刀第一个冲向那些精锐的汉人骑兵。

    “杀!”

    他用最大的声音吼着,为自己鼓起勇气。

    噗!

    一杆长槊笔直的刺过来,程知节双臂一较力将那少年从马背上挑了起来。长槊斜指长生天,然后狠狠的将挂在槊锋上的少年摔在地上。还没死透的少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程知节纵马往前一踏。

    战马的前蹄狠狠的踩在那少年武士的前胸上,噗的一声,那少年武士猛的喷出一大口浓稠的血液,在血液中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碎肉,也不知道是肺叶还是胃。随着马蹄踩在他的身上,一大团血糊糊的肠子从他被长槊刺出来的伤口中挤了出来,就好像小孩子玩泥巴的时候,攥了一团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挤,泥巴从指缝中钻出来的样子相差无几。

    嘉儿看着惨烈的沙场,看着已经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火。

    她转头看向李闲,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说话。李闲感觉到了她的目光,神色平静的问道:“是不是觉得残忍了些?”

    嘉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李闲平静且认真的说道:“一报还一报罢了,哪里有什么残忍不残忍的。我带五千人来草原,阿史那咄吉世带着六十万人在中原我杀的还不够啊,不过没关系,在中原,阿史那咄吉世一把火最多少一个村子,一个镇子,一个县城。我若是选一个风大的曰子在草原上放一把火,说不得明年能饿死几十万人。”

    他指了指面前的战场严肃道:“这就是战争,收起所有的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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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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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

    五千精骑踏平一个同等规模的草原部族,理论上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草原人悍勇,孩童五岁就能纵马,妇女也能弯弓搭箭,他们似乎都是天生的骑士,只要有马,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战士。

    但燕云寨的精骑踏平这个部落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强的抵抗,部落中的人都在幻想着悍勇的奚人武士在中原的如画江山中耀武扬威,正期待着男人们归来的时候带回大批的奴隶和数不清的粮食财宝。谁又会想到,中原人的皇帝被死死的困在雁门关,中原人的军队不去救他们皇帝,反而杀进了草原呢?

    近几年,除了燕山马贼刘季真的队伍不时进入草原劫掠一番,从没有一支中原大隋的正规军队跃过长城。

    草原人已经遗忘了被侵略的痛楚,只记得侵略的快感。

    一个毫无戒备的部落,虽然有五千人口,虽然还有近八百善战的奚人武士,可依然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

    在杀绝还是不杀绝之间做选择,李闲绝不会犹豫不决。

    进攻之前他那三个字的命令已经代表了一切,这是战争,为了燕云寨五千精骑还能返回中原,这并不是一个极艰难的决定。阿史那咄吉世纠集了六十万大军南下这不假,可在草原上留守的部族武士还是一股极为庞大的力量。如果一个不小心,燕云寨的五千精骑就会如陷入泥潭般难以自拔。杀尽沿途所遇的草原人,这是一种必需的自我保护手段。如果队伍的行踪被草原上那些大部族掌握的话,那么这五千人马只怕没有人能活着回到长城南边。

    屠了。

    李闲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没有什么虚伪的纠结不安,只有一种淡淡的畅快。

    反抗的草原人尽皆被斩,大约有两千人左右投降。为首的老牧民走出来,表示愿意成为奴隶来换取生命。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草原人的奴隶其地位或许还比不上一头牛。

    这是草原部族之间战争的惯例,打输了的一方将全体成为胜利者的奴隶。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胜利的一方就要开始欢呼了。

    但李闲没有欢呼,因为他没打算接受投降。他没能力带着两千奴隶上路,轻骑能像风一样在草原上卷过,可如果带着俘虏,那就好比在骑兵的战马四肢上绑上了沉重的沙袋子。只要是一个合格的指挥者,都不会做出这样伪善的决定。

    叶怀袖看着微微皱眉的李闲,轻声问:“是不是在犹豫杀还是不杀?我在草原上生活过几年,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这些现在看起来好像绵羊一样的草原人如果不杀,明天他们就能引来一大群豺狼。”

    李闲缓缓的摇了摇头,极认真的解释道:“我不是在想杀还是不杀,而是在想,怎么杀才会简单些快捷些?不能让我手下的人杀人杀的太累,因为咱们还要赶路。当然站在道义的角度上来说,也不能让俘虏死的太痛苦。”

    叶怀袖微微怔住,随即叹了口气。

    “有时候你的心软的像一块豆腐,有的时候,又好像是一块冷硬的石头。”

    李闲微笑,想起一段话用在这个时候似乎倒是合适,于是清了清嗓子用朗诵般的语调对叶怀袖说道。

    “对待同志,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敌人,要像冬天一般的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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