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木合很认真的说:“谢谢!”

    朝求歌笑了笑,跃上马背。

    “苏啜新弥不杀摩会,肯定是阿史那去鹄的主意。他是想将你们何大何部灭族,奚人向北迁徙是突厥王庭在支持,你们埃斤才是牺牲品。我现在甚至怀疑,契丹其他部族的埃斤是不是都得到了阿史那去鹄的警告所以才没有出兵帮助你们。从一开始你们就掉进了一个圈套里,不得不说你们契丹人真的很白痴!”

    李闲这次没用汉语,而是直接点明问题根本:“契丹其他部族的首领更白痴!最大的部族何大何若是被阿史那去鹄设计灭掉了,契丹整体实力就下降了一大块!到时候得了便宜的奚人,还有苏啜部会放过他们?阿史那去鹄这是在平衡草原上的实力,他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你们契丹人逐渐强大起来。”

    他们原路返回,一路上仔细搜寻将图列留下的记号抹除。

    “咱们只有三个人。”

    札木合显然没有生气,反而诚恳的问道:“你有什么好计策救出埃斤吗?”

    李闲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当然……没有。”

    “埃斤是契丹第一勇士!”

    札木合认真的说道:“只要能找到囚禁埃斤的地方,割开捆绑他的绳子给他一柄弯刀,就算霫人有一万骑兵也拦不住他!埃斤的大纛出现的地方,埃力弗带着的那些奚人崽子根本就不敢靠近。埃力弗也好,苏啜新弥也好,他们根本就不是埃斤的对手!若不是苏啜新弥使诈,谁也抓不住埃斤!”

    “两年前我们和苏啜部也交战过,当时埃斤只带着三十名勇士就击退了苏啜部三千骑兵!草原上没人不敬畏埃斤的勇敢,也没人敢和他正面交锋!”

    李闲微微一怔,随即笑道:“万军中往来如入无人之境?”

    他砸吧砸吧嘴,小声嘀咕道:“札木合……你是说评书的么?”

    他笑了笑:“不过如果你说的比较靠谱的话,我想这次救人没那么难。”

    他喜欢在黑暗中生存,所以黑夜潜行对于他来说,其实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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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喝酒吃肉

    (再次感谢xx类人的打赏,感谢俺是知白的打赏......表示你这名字令我很抓狂。嗯,更新的晚了,没有什么借口,是因为写不出来,枯坐了五个小时,手放在键盘上,打出几个字,删掉几个字,如此往复,晚饭后才渐渐平静下来,抱歉。抱歉归抱歉,红票和收藏什么什么的,还是要求的。)

    “最好能敲掉两个人问问情况!”

    李闲他们三个人趴在高坡后面,看着正在撤离的苏啜部追兵。看样子确实最少有两个百人队的规模,李闲可不认为自己是摩会,在一万人中都能来回冲杀。他甚至勇于怀疑札木合的话有七成甚至更多的水分,因为在李闲心里对于万夫不当之勇的故事从不相信,在他心里能排上号的虎将也就那么三个,一个姓项,一个姓吕,一个姓赵。而且远比传说中的神武要大打折扣。

    至于随随便便一个中等部族的首领就是以一敌万的超级赛亚人李闲嗤之以鼻,玩笑可以开,但他绝对不会将成功的希望寄托在个人勇武上。如果摩会真那么牛-逼,他随随便便带几个人就能打过长城去了。

    突厥人能纠集数十万狼骑,还不是被幽州五千虎贲吓得不敢轻易南下?

    当然,如果没有大隋雄厚的国力和当世无敌的府兵做后盾,光靠五千虎贲铁骑也休想拦住草原人的野心。

    “不用!”

    札木合拍了拍胸脯说道:“没那么麻烦,我就是靠鼻子闻也能把你们带到霫人的营地去。”

    他指了指远处的霫人骑兵说道:“不用跟的太紧,在他们后面十里跟着,绝对丢不了!”

    李闲诧异,随即赞叹道:“好一条…….大汉!”

    他硬生生的将猎犬两个字憋了回去。

    第二天一早太阳才露出头的时候,跟在霫人后面的李闲他们已经能远远的看到前方那一条银钱。那就是弱洛水,一年多前李闲见过这条大河,抓过鱼,扎破了脚,那时候他还是个还被每曰一千五百次拔刀累得几乎吐血的小孩子,一年多的时间虽然并不久,可李闲再见到这条大河的时候忽然生出几分物是人非的沧桑感来。

    河对岸,一片连营。

    沿着河岸,霫人的骑兵驻地绵延三四里,能远远的看到还有骑兵在河对岸来回奔驰。霫人,契丹这样的部族是没有正规军队的,牧民们拿起刀上了马就是骑兵,闲时放牧。突厥人实力强大,狼骑是正规的战力惊人的军队,比起霫人的骑兵来要强悍的多。

    趴在草丛里,李闲叹了口气道:“看来要绕出去几十里了。”

    朝求歌点了点头:“霫人的营地就在岸边,必须绕出去渡河。可这样一来,咱们的马就要留在南岸,也就是说……还要留在南岸一个人带着马接应。能过河到对面去的只有两个人,是不是太冒险了些?”

    李闲想了想:“小朝哥,你留下。”

    朝求歌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反驳。

    他知道李闲说的有道理,留下的人不可能是札木合,这一点毋庸置疑,原因并不复杂,首先朝求歌和李闲都不认识摩会,再者,他们两个也不信任札木合。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不信任的人,这是白痴都不会做出的决定。他拉着李闲的手摇了摇头,示意再考虑一下。

    “小朝哥,别挣,说实话,论逃命你不如我。”

    李闲笑了笑:“从我能记事开始所有的回忆就离不开逃命这两个字。”

    他不想解释一下一个在六岁就不得不强迫自己杀一个人的孩子,这些年过的什么样的曰子。他今年才将满十三岁,十三年从江南到了塞北,一路上都是在逃。这十三年积累下来的逃命经验比普通人一辈子,甚至五辈子都要多些。这十三年来学习的手段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命,这一点朝求歌绝对不如他。

    “只有一样,小朝哥,护着马,只要我过了河保证有战马在就一切都没问题。”

    “安之!”

    朝求歌拦在李闲面前,看着李闲的眼睛认真的说道:“别冲动!”

    李闲呵呵笑了起来:“小朝哥,你还不了解我?我什么时候冲动过?”

    见朝求歌的脸色凝重,李闲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好吧,我承认自己这次确实冲动了。你放心,我和札木合先过河去,晚上摸进霫人的营地里去看看,如果没机会我不会贸然动手的!”

    “晚上动手!”

    朝求歌郑重的说道:“只一次,如果有危险就立刻撤回来,不要再试图寻找第二次机会!”

    “好!”

    李闲点头:“我答应你,就一次。”

    将三个人携带的五匹战马找了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朝求歌留在原地等候。李闲和札木合两个人选了一处比较平缓的地方过河,吹足了气的皮囊能让人浮在水面上不至于下沉,只用了十几分钟两个人就游到了河对岸。

    寻了个地方等天黑,李闲甚至还躺在柔软的草丛里睡了一大觉。札木合看着那微微打鼾的少年心中很敬佩,他自认为勇敢也不能做到如此放松。而这少年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睡得那么香甜,札木合知道自己是绝对做不到的。只是,他却没有看到李闲睡觉的时候右手一直放在腰畔,而匕首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一直到了傍晚,李闲才坐起来伸了个拦腰,然后开始默默的吃干粮,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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