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七年,鞑子再次入寇,攻打保安州。又是这个达音布,第一个登上城头,杀开一条血路。最终,保安州被鞑子拿下,所有的财富和人口,都被掠夺一空。连遵化、保安州那样的坚城,达音布都能够顺利的爬上去,这小小的黄县,更是不放在他的眼里了。

    达音布使用的弯弓,是精心制造的,力量非常强,比一般鞑子使用的牛角弓,射程要超出三成以上。当然,开弓的力气,也要比一般的牛角弓强大很多。依仗着强弓弩箭,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内,他指哪打哪,箭无虚发。在攻城的时候,他站在城下,可以连续不断的放箭,射杀城头的守军。攻打遵化的时候,他曾经连续射了七箭,射死七个明军军官,极大的震慑了明军的士气。

    其实不需要哈宁阿的吩咐,达音布已经冲在最前面了。每次作战,都要首先登城,几乎成了他的习惯了。因为,每次首先入城的勇士,都能得到极其丰厚的奖赏。无论是金钱、女人、地位,都大大的上升。达音布喜欢金钱,喜欢女人,喜欢地位,黄县这样的小县城,他更是不能放过了。

    在奔跑的过程中,达音布手里的弯弓,已经半张开,粗大的箭头,就扣在牛筋做成的弓弦上。距离城墙还有大约三百步。他还要继续跑一段距离,才能进入弓箭的射程。

    “孟侠,你负责那个白甲兵。”

    独孤猎猫着腰,来到孟侠的身边,低声的说道。

    战斗尚未开始,独孤猎就迅速的安排了狙击手分队的主要射杀目标。张准给狙击手分队的任务,永远都是狙杀敌人的主要骨干。对于鞑子来说,就是他们的白甲兵和红甲兵。其中,又以白甲兵是最佳选择。

    独孤猎的枪法是最好的,眼神更好。他一眼就判断出,在鞑子的队伍中,有一个白甲兵威胁最大。这个白甲兵奔跑的速度很快,个头也很大,手上的弯弓和箭镞,都和一般的鞑子有区别。显然,这家伙是个危险人物。既然是危险人物,当然要首先干掉。

    不过,独孤猎不准备自己独食。现在的他,已经不单单是狙击手的角色,更是一个教官和指挥官合二为一的角色。他要负责的,不再是如何单独的狙杀敌人,而是如何尽可能的发挥每个狙击手的潜能,整体的提升狙击手小分队的战斗力。

    扩编以后,狙击手分队来了很多新手。孟侠就是其中的一个新手。他们的枪法都是不错的,有成为优秀狙击手的潜质。但是,作为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仅仅是枪法不错,还不够。狙击手要成熟,还要经历方方面面的考验,尤其是实战的考验。

    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出色的狙击手,对自己一定要有信心。要做到这一点,当然是要有出色的战功。战功越是丰厚,自信心就越强。通俗的说来,就是打死的目标越多,对自己就越是自信。

    “头上有三根白色羽毛的那个吗?”

    孟侠低声的问道。

    他是从青州府逃亡过来的,加入虎贲军的时间,还不到半年。由于有优秀的射击天赋,在三个月大练兵的时候,被独孤猎盯上,然后挖到了狙击手分队。通过多次的测试,孟侠的射击水平,无疑是优秀的。但是,孟侠并没有经历过任何的实战,更加没有和鞑子接触过。他没有任何的战功,自然谈不上有太大的信心。因此,独孤猎需要给他指定一个有价值的目标,培养孟侠的信心。

    “对!就是他!”

    “就是那个头上有三根羽毛的鞑子!”

    “你的任务,就是在四十丈的距离上,一枪撂倒他!”

    独孤猎肯定的说道。

    “好!”

    “我搞定他!”

    孟侠自信的说道。

    独孤猎点点头,继续吩咐下一个目标去了。

    孟侠慢慢的调整虎贲铳的枪口,准星的缺口,牢牢的锁定了达音布。其实,就算没有独孤猎的吩咐,他也注意到这个鞑子了。谁叫他头盔上的三根白色的羽毛,实在是令人刮目相看呢!

    达音布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头盔上的三根白色的羽毛,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厄运。他一向都相信,这三根白色的羽毛,给自己带来的,只有无穷无尽的好运气。事实上,这三根白色的羽毛,是纯正的雕毛,还是白色的大雕,是一个蒙古贵族送给他的。

    皇太极很注意拉拢蒙古人和满族人的关系,除了不断的联姻之外,他还经常的组织双方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表现在军事上,蒙古八旗和满洲八旗,时不时的较量一下,选出最优秀的勇士,然后加以赏赐。久而久之,双方的勇士以及王族,都有互相馈赠礼物的传统。

    由于达音布的出色表现,有个蒙古贵族送给他三根白色的雕毛。在蒙古人看来,白色的雕毛,是最珍贵的,也是最吉祥的。戴着白色的雕毛,意味着运气与你常在。达音布一直以此为傲,将三根白色的雕毛插在自己的头盔上,到处炫耀。即使上战场也不例外。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

    二百步……

    距离是越来越近了。

    达音布手上的弓弦,也开始张开。由于牛筋做成的弓弦很粗,压力很大,即使戴着厚厚的扳指,达音布依然能够感觉到弓弦的沉重压力。他使用的弯弓,威力的确强大,一箭能够射穿人体。但是,他的弓箭也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无法持久。由于消耗的力量太多,在射出十箭左右以后,就要上去劈砍了。

    “一百五十步……”

    达音布默默的计算着。

    这时候,在他的眼中,只有前面的黄县,只有黄县城头上的守军。周围的所有一切,仿佛和他都没有关系。天地间的一切颜色,一切的声音,一切的动静,在他的眼里,都彻底的消失了。周围的同伴也完全不存在,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向着黄县奋力的前进。

    他寻找着城头上的每一个目标,最有价值的目标。可惜,他暂时寻找不到。黄县守军的每个人,都穿着灰色的军装,没有盔甲,没有头盔,身上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标识。以他的知识,的确无法分辨哪个是大人物。但是,没关系,只要箭镞出手,守军一定会感受到他的箭镞威力的。

    “五十丈……”

    在达音布默默的计算距离的时候,孟侠也在默默的计算距离。

    在这一刻,他同样感觉不到周围的动静。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完全停止了。没有风,没有阳光,没有声音,什么都没有。他的身边,好像也没有其他人存在。所有的鞑子,在他的眼前,都凝聚成一个目标。

    枪口上的准星,已经牢牢的锁定了那三根羽毛,锁定了三根羽毛下面的粗大身躯。无论其他的鞑子如何的变动,孟侠的眼里,只有这三根羽毛。鞑子的身躯很粗壮,固然给了他们厮杀的力量,却要给了孟侠更好的瞄准机会。

    “一百五十步……”

    进入射程了。

    达音布果断的用力拉开弓弦,同时左手向上抬起弯弓。粗大的生锈的箭头立刻抬起,瞄准了黄县城垛后面的守军。他看到了城垛之间的一个守军,正举着火铳,看着自己的侧面。那个守军显然没有察觉到危险,没有察觉到有一支锋利的箭镞,已经牢牢的锁定了他。只要一箭过去,他就会被巨大的冲击力,直接从城垛那里向后倒下,带出至少一丈的距离。

    是的,达音布绝对有这样的自信。

    每次攻城的时候,他的箭镞都可以让守军大吃苦头,给敌人造成极大的震慑和恐慌。正是由于震慑和恐慌,守军的战斗力,才会大打折扣。当鞑子真的爬上城头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的勇气和意志进行抵抗了。

    即使对方举着盾牌,都无法阻挡。因为,他使用的是特制的大箭。这种大箭的分量,是普通箭镞的五倍以上,一般的木制盾牌,又或者是藤牌,根本阻挡不住。明军的盔甲,也同样阻挡不住。

    “四十丈……”

    孟侠右手的食指,压紧了扳机。

    准星的缺口处,三根羽毛的鞑子,正举起弯弓。

    就是这一刻!

    孟侠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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