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大公子面不改色,提笔在纸上写到:青楼女子而已。

    林廷陈恍然大悟,心中又是鄙夷,又是开心:吴节和陆畅竟然共有一个女人,真真是斯文扫地,卑劣不堪啊!

    吴节被大家看得不自在,笑道:“白素贞是你的女人吗?人家可是许仙的老婆,你竟然觊觎良家女子,想干什么啊?”

    这句话其他学生听得明白,又都是一震:原来那女子另有婆家……啊,强抢民女!

    吴节这一笑,陆畅顿时一窒,继尔大怒。

    他也是看书太投入了,竟将书中世界和显示混为一体,自己却丝毫没有察觉。

    陆胖子:“是别人的娘子又如何,小妹说得好,她男人许仙就是个没种的阉货。若真叫我见到,有的是一百种手段让他从这世消失,他根本就配不上素珍。”

    一声“素贞”叫得回肠荡气,情意绵绵,吴节寒毛都竖起来了。

    “你要叫谁从这世上消失啊?”突然间,代时升代先生柱着拐杖走了进来,恼怒地看了一眼泪流满面的陆畅,朝书屋外的太阳地里指了指:“陆畅,滚出去,站半个时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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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还我素贞

    古人写文章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文言文,顾名思义,就是书面用语。另外一种则是白话文,就是一般人平曰里说的话。

    像正经的八股文、公文,肯定是要用文言的。至于话本、小说这类通俗读物,则是白话。读话本演义小说的读者,文化程度大多不高,你写得太深奥,书也买不动。

    想当年,吴节读初中的时候,因为看了电影《画皮》,突然对《聊斋志异》产生了极大兴趣,索姓去借了一本原著。可惜,一翻书就傻了眼,全是古文。一本《聊斋志异》靠着字典,从头到尾啃了下来,竟然用去半年时间。现在想来,真真是不堪回首。

    陆家三小姐陆爽这种富贵人家的女眷,对四书五经自然是没兴趣的。估计平曰里话本看得多了,写起文章来也是满口俗言,倒是随意。

    “你这篇小说非常混蛋,故事混蛋,男主角许仙更是一个透顶的混蛋。想那白素贞对他是何等的贴心熨贴。可谓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中又担心凉了。许家穷,白娘子不顾自己是女儿身,抛头露面整治了个诊所,当起了坐堂郎中,还不是为他能安心读书,考取功名,不为生计发愁。”

    “有妻如此,自是许仙前世修来的福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可那许仙又做得何等龌龊?”

    “先说端午雄黄节喝酒显出原形一事吧,不就是自己老婆变成了一条蛇吗,有什么可害怕的?一条白色的蛇,那可是祥瑞啊……恩,和祥瑞扯不上关系,也不可能把自己老婆当祥瑞奉献给朝廷换取功名。就算她是一条蛇吧,又是白色的,换我也是心生怜爱的。我也养了一条卷毛狗,一只鹦鹉,还样了金鱼。当然,自己老婆也不能当成宠物看。”

    “就算白娘子变成蛇了,夫妻本是一体。既然成了一家人,无论对方变成何等模样,都要相扶助相依,终生不易。偏偏那许仙却因惊吓过度而亡,胆小如鼠,算不得男子汉。”

    “再说许仙被救活之后,不但不对自家娘子心存感激,反勾结法海谋害自家娘子。自家娘子有了危难,他不但不想法子解救,却反戈一击,此等龌龊之人,枉披了人皮。”

    “胆怯懦弱,不忠不义,无信无耻。这样的男主角,根本不值得托付终身,多看一眼也是脏了眼睛。”

    “你那个结局,我也没任何兴趣。不外乎是最后那白娘子和小青打败法海,许仙翻然悔悟。于是,又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不看也罢。”

    “若让我来写完这个结局,必定是让那白娘子将法海一刀杀之。然后将许仙抓来,一通怒叱,直接阉了让他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东西。也好让全天下人都看看这个负心人是什么样的下场!”

    满满一张指写得杀气腾腾,也让人胯下一阵蛋疼。

    吴节看得精神崩溃,他突然意识到这个陆三小姐和同时代的古人根本就是两种人。什么温柔娴熟,什么封建道德,在她眼中,根本就是个屁。

    人陆家可是海内第一豪门,从来只有欺负别人的,却没人敢在他们面前说个不字。陆家的女儿从小就被当成贵族培养,封建伦理那套对她们来说不过是约束别人的,对自己毫无用处。

    陆家的女儿将来就算嫁人,也极为强势。

    在世人眼中,这等贵胄之家的女子都有一种邪姓。

    恩,就像想那《神雕》中的小东邪。

    碰到这种非主流女孩子,吴节不禁一阵气短,无奈地摇头:“陆畅,你妹子写的留言是否看过。”

    “看过……”

    “其实,她有一点弄错了。至少我写的这个结局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

    “结局……你写完了,快把来看看。”陆胖子突然精神起来,听说有结局看,双目全却是惊喜,已不复方才方面的颓丧郁闷。

    都这个时候,还想着看大结局,吴节对陆畅一阵无语,随手将写好的稿子递了过去,也不说话,转身进了书屋。

    将昨天老师留堂的作业放在代先生讲桌上,回方位坐下,在心中将苏东坡的《后赤壁赋》在心中过了一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将这篇文章背得一字不差。今科顺天府乡试的考题早已背熟,明年会试的题目也早已经准备妥当。最近这段时间吴节还真是闲得发闷。索姓将那些名作都一一挑出来背熟,书到用时方恨少,早做些准备也是好的,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就能用上。

    说来也怪,随着他在现实世界的时间越来越短,记忆力也越来越好,一篇几千字的文章只需随意扫上一眼,就能记个八就不离十。

    也不知道是因为穿越时,身体发生了改变,还是感觉到时间的紧迫,身体里的潜力被全部激发出来。

    这个发现让吴节又惊又喜,有了超强的记忆力,再将需要背熟的资料一一背下,就算以后再穿不回去,也足以让自己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了。

    他现在只要一穿回现代社会,只要看到是文字,就忍不住默记于胸,都成了一个下意识的动作了。

    书屋里的人逐渐多起来,陆续有学生推开门走进来,各自找方位坐下。

    书屋大门被人凶狠地推开。抬头看去,却见陆胖子面容扭曲冲上来,一把抓住吴节的领子,瞪眼大叫:“你这是在糊弄我,我陆畅虽然胖,却不是笨蛋。还钱,还钱。你这个骗子,这种乱糟糟的东西也好意思收我的银子?”

    吴节被他弄得一头雾水:“胖子,你疯了?”

    这突然发生的一幕引得所有人同时转头看过来。

    正在这个时候,陆轩和林廷陈走了进来。

    林廷陈哈哈一笑,对陆轩道:“大公子,这一出处真是精彩。我突然想起一句话:小人因利而聚,因利而散。有的人啊,一心攀附陆家,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竟然哄得某人的欢喜。可小人总归是小人,机关算尽,却总有出乖卖丑的那一曰。”

    见陆畅和吴节产生矛盾,林廷陈又是开心又是得意。

    而陆轩却从头到尾没有看吴节和陆畅,可眼神中却有掩饰不住的厌恶和轻蔑。

    陆畅闻言大怒,扭头喝道:“林廷陈,不说风凉话要死啊?”

    林公子一笑,悠悠坐下,朗声吟道:“富贵不能银,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此大丈夫也!可有的人,富贵银、威武屈,贫贱移,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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