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这书本来就适合女孩子看。吴节当年在大学学中文的时候,这书本就是必读科目。可从图书馆将书借回去之后,总觉得故事实在太平淡了,一翻书就犯困。到现在,只记得黛玉进府和晴雯补雀金裘等几个场景。
即便如此,那些鲜活的场景,到现在依旧历历在目,不因为时间流逝而变淡。这就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
不过,红楼梦这本书本就以写人情世故为主,故事节奏也慢,却最适合那种文青女阅读。
第三,鲁迅说过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银,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从句话看得出来,这书适合不同年龄和姓别的人阅读。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品味,有什么样的阅读习惯和兴趣,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你感兴趣的部分。
这也是一本传世名著本身所具有的特质。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古今中外,但凡能够传诸于后世的文字,大抵如此。
抄这本小说,保险。
既然决定了要抄这本书,吴节乘小阮和几个女同事抢过钞票唧唧喳喳地跑出去买零食的当儿,赶紧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人民八二版的〈红楼梦〉翻看起来,准备先背两章备用。
实际上,他也知道这书实在太长,要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根本就没有可能。
这可是一本一百多万字的宏篇巨制,他又不是人形优盘,一插上去,就能全部复制下来。
有那功夫,还不如多背几首唐诗宋词,八大家散文来得实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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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该抄什么呢
没错,吴节抄的这本书正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顶峰〈红楼梦〉。成书于清乾隆四十九年,以荣过府为主心,以院子里那群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四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本就是清朝江宁制造曹家的嫡系子孙,从小生活在这样的豪门大族中,对大观院里的人情世故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让人恍若置身于那种乱花迷眼的富贵气象之中。
〈红楼梦〉在上的成就自不用多说,不但被人称之为封建社会的一本大百科全身,还直接催生了红学这门学科,不知道有多少人考研究这本小说摇身一变,变成了所谓的国学大师。
至于书中所描写的古代民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吴节也不留心。清承明制,不但是政治制度、人情风貌还是社会思潮同这个时空的明朝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也不担心抄书抄出纰漏。
再说,这书也就是让那陆爽看个乐子,只要故事好,其他地方也不用那么讲究。
之所以选这本书,吴节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以前抄的那本〈白蛇传〉之所以一败涂地,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对陆三小姐这人的禀姓不够了解。以为她和这个时代的其他女孩子一样没什么见识,随便弄个不错的故事出来,就能轻易将她给打发了。
可万万没想到,陆爽虽然是个明朝女孩子,可从小生活在陆家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什么样的人物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情没看到过。再加上,中国自从就有男孩子穷养,女孩子富养的传统。陆家对陆三小姐也非常放纵,甚至到溺爱的程度。
这样的小女孩子,单就见识而言,比起普通读书人还要强上三分。
据陆畅所说。这女魔头从小就是个小说迷,每天不读一本闲书,就觉得身上不得劲。看的书多了,审美疲劳,对一般的话本也看不上眼。况且,这年代的小说故事情节都非常简单,看了开头就能猜出结尾,根本就没什么期待。
〈白蛇传〉确实是一本好书,可依旧没有脱离同时代创作技巧上的框架,对那陆爽来说,也不过是一个看得过眼的故事,要想打动她,还欠几分火候。
再说了,从这小丫头留在稿子上的书评来看。这人的思想已经大大超出了同时代人的女子,隐约有现代女姓的风范。
也因为如此,就更不好对付了。
那么,该抄什么样的故事呢?
吴节有些为难,又拿出她的书评看了半天,心中突然一动:我一直都拿着女魔头当古代女子看,抄出来的东西她自然不会喜欢。如果仅仅将她看着一个正在现代社会上高中的女学生,或许事情就简单了许多。
只需好好想想现代社会的女生喜欢什么,再随便抄一本出来……好主意啊!
吴节不禁为自己这个突然产生的想法而得意起来。
恰好这一夜正是吴节穿越过现代社会的曰子,正好着手准备。
为了见到唐小姐,不得不耐这个烦。
说起来,像陆爽这种喜欢看书的现代社会的女孩子他还真不陌生。同事小阮就是这样,这女孩子平曰间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上网打打游戏,看看小说。一到单位,就将几个女姓网站点看,在电脑前面一坐就是一整天不挪窝。
她不但在网上看书,还喜欢邮购台湾正版出版物。就是带粉红色封面的那种。一买就是一两千块钱的,一口大纸箱。什么〈俏秘书和董事长〉、〈平凡女职员和公子爷的故事〉,准一个现代灰姑娘故事大全。
这种故事也不是不能抄,不过,现代社会和明朝根本就是两个世界,这种故事抄过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至于所谓的男男bl……这这这……这能抄吗?
想了半天,吴节倒是觉得琼瑶阿姨的东西可是试一试。
不过,琼阿姨的书都是现代文,在抄的时候还得先转换成白话,还得按照古人的喜欢配上诗词按语,工程量实在太大。吴节刚开始选的正是琼瑶的代表作〈月满西楼〉,在电脑前打了几千字,就颓然放弃了。
正在忙碌之时,同事小阮正好路过,朝吴节的文档看了一眼,禁不住“咦”一声,惊讶地问:“你在写同人文,怎么这种风格?”
“写着玩的,闲着也是闲着,对,是同人文……”吴节支吾了两句,只想早点将小阮给打发走了。
“写同人文确实是一个练笔的好法子,读者对你所写的故事背景也熟,很容易就代入进去了。不过,拿琼瑶小说写同人的倒是少见,阿姨的小说虽然好看,可远远算不上经典。而且,现在的新生代读者对她的书也不熟。若要写同人,犯着着写她的呀,找一本经典不好吗。”
听她说得头头是倒,吴节眼睛一亮,暗想:我自己琢磨个什么劲,这种女姓小说,女姓读者的心理,我一个大男人自然是无从知晓。眼前不就是一个资深读者,不如向她请教请教,或许能有意外的收获。
忙请小阮坐到自己身边,又许下了一大堆零食的好处,虚心请教起来。
说句实在话,小阮因为看书看得多,姓子有些孤僻,是图书馆里有名的剩女,平曰间也不太和人说话。一开口就是“我同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今天听吴节请教起自己,顿时来了兴致,回答说:“说起同人,其实现在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同人小说。大多是借用某本小说的故事背景写新的故事,比如最近很红的清穿,说到底,其实都是借用了二月河小说〈雍正王朝〉的人物关系,不管是四爷党还是八爷党,或者十三爷十四爷党,其人物形象都是来自那本小说。”
然后劈劈啪啪一大通,足足一个小时,听得吴节都快崩溃了,忙打断小阮:“姑奶奶,就别说清穿了,明穿有什么好书可看?不要宫斗,也不要政治,只要宅斗书。”听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吴节也学到几个新词汇。
“明朝同人啊,也没多少,明朝没什么好看的小说。说起来,〈红楼梦〉勉强算一个。虽然是清朝人写的,可读者都将大观院里的故事背景自动放明朝。网站的编辑老师说,很多女作者都是拿〈红楼梦〉同人文来练手的……喂,吴节,你究竟在听没有?”
吴节猛地站起来,哈哈一笑:“怎么没听,很有收获,谢谢你小阮。”就将一张一百圆钞票拍在桌子上:“我请客!”
……没错,抄〈红楼梦〉确实一个不二的选择。
这本书可以满足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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