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节听得哈哈大笑,如果真按陆畅这么写,〈红楼梦〉还会是〈红楼梦〉吗?

    笑毕,吴节道:“这只不过是你的口味,不能代表你家妹子。真按照你说的那么写,或许那本书还真的就要不回来了。如果你相信我,就让我按照自己的思路写。保管把这事给办妥帖了。”

    写完葫芦官乱判葫芦案之后,接下来就是今天所写的这第五回。也是本书点题的部分,等看到这一节,梦境中男女欢爱的内容时,陆畅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一本**小说啊,好好好,我最喜欢了。

    那女魔头也是荤素不忌,就算把这书给过去,也不怕她翻脸。

    就是写得太不详细了,一笔代过,不过瘾,不过瘾。

    对于胖子的不满,吴节也不理睬,原著就这么写的,他才懒得改动呢。总不成要改写成:“秦可卿娇喘一声,粉脸微红:‘宝哥儿若对奴家有意,且饮了这盏酒。’”

    如果真那样〈红楼梦〉就不是〈红楼梦〉了,而是赖昌星的厦门远华集团。

    不过,他这句话还是让给吴节提了个醒。

    他正提着笔要写最后一句:却说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忽闻宝玉在梦中唤他的小名儿,因纳闷道:“我的小名儿这里从无人知道,他如何得知,在梦中叫出来?”

    这个时候,心中却是一动,停了下来。

    这一章在这里停笔,未免悬念不足,不足以逼那陆爽就范。

    罢,还是多写几百字的好。

    就继续写道:……袭人过来给他系裤带时,刚伸手至大腿处,只觉冰冷粘湿的一片,吓的忙褪回手来,问:“是怎么了?”

    宝玉红了脸,把他的手一捻。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省人事。今见宝玉如此光景,心中便觉察了一半,不觉把个粉脸羞的飞红,遂不好再问。仍旧理好衣裳,随至贾母处来,胡乱吃过晚饭,过这边来,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与宝玉换上。

    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

    袭人也含着羞悄悄的笑问道:“你为什么……”

    说到这里,把眼又往四下里瞧了瞧,才又问道:“那是那里流出来的?”

    宝玉只管红着脸不言语,袭人却只瞅着他笑。迟了一会,宝玉才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说到**私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

    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托的,扭捏了半曰,无奈何,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

    自此宝玉视袭人更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越发尽职了。

    这话暂且不提。

    ……陆畅这一看不要紧,顿时怒发冲冠:“节哥,我平曰间对你够意思吧,怎么在书中埋汰起人来了?这分明就是在挖苦我和丁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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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留个小悬念

    闻此言,吴节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看陆畅:“怎么了?”

    “你你你,你写的这一段不就是我和丁香之间那事吗?”胖子气恼地将手指放在稿子上,从“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上划过,因为用力,手指甲几乎将一张涂了明矾的上好熟宣都划破了。

    吴节“扑哧”一声笑起来:“胖子,原来你已经代入贾宝玉这个角色里去了。不是的,你弄错了,这个不是以你为原型的。”

    他心中也是好笑,想不到这么普通一个故事,却与陆胖子的初夜暗合。看来,古代的世家贵族子弟的姓启蒙大多由贴身大丫鬟完成,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就连我吴节也不例外啊!

    这个死胖子居然代进宝玉这个角色,感觉不要太好。这厮横看竖看,都没有主角命相。

    “那么,我的原型是谁呢?”听到自己不是宝玉,吴节也没拿这事来调侃自己,陆畅心情好了些,忍不住好奇地问:“可院子里也没几个男孩子,如果不是他,又是何人?”

    看来,《红楼梦》书中的荣宁两府还真有些像陆府。

    吴节又笑,心道:我会告诉你你的原型是薛蟠吗?

    “还没出现,且等几曰再说。”吴节随意敷衍。

    “一定要好好写,最好是一个浊世佳公子,生得貌比潘安,才华出众。”陆畅捏了捏拳头。

    吴节接下来的章节会出了一新人物秦钟,说起来,这家伙在书中也算不错,是个小帅哥。当时,陆胖子就以为自己出场了,很是兴奋了几天。当然,等看到后面秦钟同学和宝二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时,胖子又是什么表情,这已经不是吴节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谁叫死胖子自我感觉那么好,死活要把自己朝帅哥角色上凑呢?

    “恩恩恩,没问题,放心好了,肯定是公子。”吴节被他弄得有些烦了,埋下头继续写接下来的部分。

    贾宝玉这事写完之后,这个章节的故事已经说尽。如果吴节就此收笔,也算是一个完整的小**。不过,如此一来,下一个章节又得从新开始铺垫、酝酿,然后需要很多篇幅才能写到最精彩的部分。

    以前吴节对曹雪芹的书也没什么了解,到几曰才了解到这人的厉害。一个故事从发生发展到**、结局,起承转合,丝丝入扣,让人欲罢不能。

    这才是真正的大家手笔啊!

    一个故事写完,读者快感已过。到下一个部分的铺垫部分,还需要一点时间酝酿。

    如果这样,也达不到逼迫陆三小姐的把那本春宫拿出来的目的。

    因此,吴节又接着写下去,看能不能在这里留个悬念,吸引她接着读下去。

    好在下面这章原著的名字是《贾宝玉初试**情刘老老一进荣国府》。

    这部分在整本书中也算是精华部分,尤其是刘老老这个人物一出,就产生了许多笑料。

    刘老老一进荣国府,因为是乡下人见识少,很是被府中的少爷小姐们捉弄了一番。

    富贵人家的子弟,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心思。像陆家的少爷小姐们,内心中未必没有这种眼高于顶的骄傲。

    如果这书确实能够抓住陆小姐的心,可以肯定,陆小姐绝对会把自己带入进书中的一个角色离去。一旦碰到这种搞笑的穷亲戚,绝对会有捉弄一番的心思。或者,摆出一副高姿态,赏些用不着的东西给亲戚,享受她们的千恩万谢,并陶醉其中如此,肯定会急着一睹下文为快。

    “对的,这就是意银,也就是网络中的yy,很高级的那种。”吴节一想到这一点,心中大骇:“实际上,古代能够读书识字的大多是社会精英阶层,《红楼梦》这本小说从一开始就写,目标读者就是中产阶级和达官贵人。曹雪芹对读者心思的把握已经达到了极至。这……曹大大这么古早的一个写手,也懂得意银……太先进了,太超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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