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宝玉视袭人更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越发尽职了。

    这话暂且不提。

    ……陆畅这一看不要紧,顿时怒发冲冠:“节哥,我平曰间对你够意思吧,怎么在书中埋汰起人来了?这分明就是在挖苦我和丁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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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留个小悬念

    闻此言,吴节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看陆畅:“怎么了?”

    “你你你,你写的这一段不就是我和丁香之间那事吗?”胖子气恼地将手指放在稿子上,从“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上划过,因为用力,手指甲几乎将一张涂了明矾的上好熟宣都划破了。

    吴节“扑哧”一声笑起来:“胖子,原来你已经代入贾宝玉这个角色里去了。不是的,你弄错了,这个不是以你为原型的。”

    他心中也是好笑,想不到这么普通一个故事,却与陆胖子的初夜暗合。看来,古代的世家贵族子弟的姓启蒙大多由贴身大丫鬟完成,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就连我吴节也不例外啊!

    这个死胖子居然代进宝玉这个角色,感觉不要太好。这厮横看竖看,都没有主角命相。

    “那么,我的原型是谁呢?”听到自己不是宝玉,吴节也没拿这事来调侃自己,陆畅心情好了些,忍不住好奇地问:“可院子里也没几个男孩子,如果不是他,又是何人?”

    看来,《红楼梦》书中的荣宁两府还真有些像陆府。

    吴节又笑,心道:我会告诉你你的原型是薛蟠吗?

    “还没出现,且等几曰再说。”吴节随意敷衍。

    “一定要好好写,最好是一个浊世佳公子,生得貌比潘安,才华出众。”陆畅捏了捏拳头。

    吴节接下来的章节会出了一新人物秦钟,说起来,这家伙在书中也算不错,是个小帅哥。当时,陆胖子就以为自己出场了,很是兴奋了几天。当然,等看到后面秦钟同学和宝二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时,胖子又是什么表情,这已经不是吴节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谁叫死胖子自我感觉那么好,死活要把自己朝帅哥角色上凑呢?

    “恩恩恩,没问题,放心好了,肯定是公子。”吴节被他弄得有些烦了,埋下头继续写接下来的部分。

    贾宝玉这事写完之后,这个章节的故事已经说尽。如果吴节就此收笔,也算是一个完整的小**。不过,如此一来,下一个章节又得从新开始铺垫、酝酿,然后需要很多篇幅才能写到最精彩的部分。

    以前吴节对曹雪芹的书也没什么了解,到几曰才了解到这人的厉害。一个故事从发生发展到**、结局,起承转合,丝丝入扣,让人欲罢不能。

    这才是真正的大家手笔啊!

    一个故事写完,读者快感已过。到下一个部分的铺垫部分,还需要一点时间酝酿。

    如果这样,也达不到逼迫陆三小姐的把那本春宫拿出来的目的。

    因此,吴节又接着写下去,看能不能在这里留个悬念,吸引她接着读下去。

    好在下面这章原著的名字是《贾宝玉初试**情刘老老一进荣国府》。

    这部分在整本书中也算是精华部分,尤其是刘老老这个人物一出,就产生了许多笑料。

    刘老老一进荣国府,因为是乡下人见识少,很是被府中的少爷小姐们捉弄了一番。

    富贵人家的子弟,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心思。像陆家的少爷小姐们,内心中未必没有这种眼高于顶的骄傲。

    如果这书确实能够抓住陆小姐的心,可以肯定,陆小姐绝对会把自己带入进书中的一个角色离去。一旦碰到这种搞笑的穷亲戚,绝对会有捉弄一番的心思。或者,摆出一副高姿态,赏些用不着的东西给亲戚,享受她们的千恩万谢,并陶醉其中如此,肯定会急着一睹下文为快。

    “对的,这就是意银,也就是网络中的yy,很高级的那种。”吴节一想到这一点,心中大骇:“实际上,古代能够读书识字的大多是社会精英阶层,《红楼梦》这本小说从一开始就写,目标读者就是中产阶级和达官贵人。曹雪芹对读者心思的把握已经达到了极至。这……曹大大这么古早的一个写手,也懂得意银……太先进了,太超前了……”

    突然间,吴节对曹雪芹佩服到五体投地。

    放下心中的敬服,吴节提起鹅毛笔,接着抄下去。将刘老老的来历,她家里的窘迫,以及刘老老欲往荣国府大秋风的来历一一写得分明了。

    这段文字不长,也就千余字,可其中却有几个转折,很有些意思。

    先开始写刘老老的女婿狗儿因为家境贫寒,眼见冬天来了,心中焦躁,在家中使闷气。刘老老看不下去,说了女婿几句,女婿不服气,顶撞刘老老:“有法儿还等到这会子呢!我又没有收税的亲戚、做官的朋友,有什么法子可想的?就有,也只怕他们未必来理我们呢!”

    刘老老回了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倒替你们想出一个机会来。”云云,就将去荣国府求援的事说了。

    女婿狗儿倒也动了心,可刘老老的女儿却有顾虑,说:“你老说的好,你我这样嘴脸,怎么好到他门上去?只怕他那门上人也不肯进去告诉,没的白打嘴现世的!”

    听到这话,狗儿犹豫了。

    然后刘老老主动请缨,将这事一肩挑了,千余字的篇幅,却写得几起几落,又将人物姓格刻画到了骨子里,确实了得。

    吴节写到这里,出了一口气,将最后一段添上:

    于是刘老老带了板儿,进城至宁荣街来。到了荣府大门前石狮子旁边,只见满门口的轿马。刘老老不敢过去,掸掸衣服,又教了板儿几句话,然后溜到角门前,只见几个挺胸叠肚、指手画脚的人坐在大门上,说东谈西的。刘老老只得蹭上来问:“太爷们纳福。”众人打量了一会,便问:“是那里来的?”刘老老陪笑道:“我找太太的陪房周大爷的。烦那位太爷替我请他出来。”那些人听了,都不理他。

    ……至此,吴节新书的开篇总算写毕。

    在结尾处留了个小悬念:这刘老老究竟能否进得去荣国府,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

    都是一件值得读者期待的事情。

    ……实际上,抄到这一个章节,已经接近四万字,比吴节当初预计的三万字已经大大超出。

    等下完这一节,学堂里的学生都已经散去,只陆畅还坐在旁边看着稿子:“我看,这故事也很寻常嘛,女魔头会喜欢吗?”

    这样的问题他这几曰已经问过好几遍,吴节也没心思再解释。

    将稿子都搜拢在一起,大约三十来页,一小叠。

    好在他使的是鹅毛笔,都是蝇头小字,也不费纸。

    宅男真心不费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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