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样啊,三小姐你继续说下去。若说起话本小说,我也读过不少。”吴节用鼓励的目光看着陆三小姐。

    说起明清小说,任何一个现代中国人,只要识字,都读过几本。

    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导师主修明朝笔记体小说,吴节也在图书馆将明清时的小说通读过一遍。从四大名著到《聊斋志异》、《子不语》,甚至《绿野仙踪》,也算是个达人了。

    像陆三小姐这种女文青,阅读狂人他也认识不不少,知道该用什么法子对付。这种读书狂,你得顺着她们的话头,挑她们喜欢的内容谈下去。

    只要将这个小姑娘哄得高兴了,明天或许能够少写些稿子,随带着把她那张古琴也骗了。

    “啊,原来你也喜欢看话本小说啊!”陆三小姐一脸惊喜。

    话本这种东西实在登不得大雅之堂,看得人都是下里巴人。真正的精英士子,都奔四书无经去了,也没精力看闲书。

    实际上,在所谓的豪门望族中,看这种闲书却是大逆不道的,在家风森严的人眼中,这东西多看一眼也是脏了眼睛。

    只不过,陆家本就不是什么书香门第,没那么多讲究。

    而且,陆畅、陆爽这一系根本就不得陆二老爷的欢心。陆二老爷陆炜一年中难得来院子几次,对儿女的教育也毫不关心。反正陆畅将来有爵位可袭,至于陆爽,到时候嫁人拉倒。

    陆爽的母亲是个菩萨心肠的女人,又溺爱孩子,女儿要看什么书,也不过问。

    陆三小姐看得故事书多了,自然想与同道交流。

    可她的身份摆在那里,同读书人交流吧,族中的学子们根本就不读这种书。同下人讨论吧,好象又是不妥。

    如今总算碰到吴节这个同好,三小姐顿时感觉自己就好象在茫茫沙漠中看到一片绿洲,立即来了精神。

    吴节微微颔首:“三小小姐,我也是写话本的。既然写,肯定读过不少同样的故事书,如此才能取长补短。小生冒昧问一句,你觉得我写的故事同坊间的话本有什么区别?”

    “区别非常大。”陆小姐显然是对《石头记》目前的章节非常熟悉,私下也琢磨过很长时间,正色道:“你这书吧,故事很普通,没悬念,又不懂得抖包袱,平淡得跟水儿一样,一点都不吊人胃口。第一眼感觉不是太好,觉得你这书写得实在太真,真实得就好象那里面的人和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完全不像其他小说,故事离奇曲折,就没有作者想不到的。”

    “一般来说,刚入手一本小说,我都会一气读完,然后扔到一边,以后也不会再去碰。你这本书吧,我看了两章,就走了神。其中还吃了几片梨,喝了一杯冰糖银耳羹。然后就不耐烦看了,不是写得不好,实在是没什么抓人的情节。”

    “当时我还以为以后再不会碰这本乏味的小说,可在院子里逛了一圈,满脑子却都是你书里面的人物。宝玉、黛玉、宝钗,这些人都活过来了,在大观院的那一方天地里哭哭笑笑。让你忍不住想再去看看,他们现在怎么样,又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儿。”

    陆三小姐越说越激动:“如果说你的书和外面的话本有什么区别,只一条,外面的书写的是故事,而你写的是人。故事写得再好,没有能够让人记住的人物,总归是死的,让人无法信服的。可只要人活了,这书就有勾你读下去的**。”

    吴节听得心中大吃一惊,这个小丫头的素养不错啊!刚才这席话不就是大学《写作》课程上的内容吗?

    即人学,这陆爽的观念比古人超前了好几百年。

    果然是看的书多了,也就能朦胧地触到现代技巧的门槛。

    不过,这段话本就是吴节试图引导她将要说出来的,此刻正中他的下怀。

    吴节点点头:“三小姐说得有理,我这本书重点是写人,而不是故事。画画中有一句俗话:画鬼容易画人难。鬼谁都没见过,怎么画,别人也不敢妄家评论。可人物却最难画了,毕竟天天都能见着,画得稍微不对,就能被人轻易看出来。写书也是如此,离奇古怪的故事容易编,可要想写活一个人物,却得需要真工夫。正因为要写活一个人物是如此之难,这书注定写不快。依我的速度,每天也就能写两千字左右,再多,就写渣了。”

    “两千字,什么?”陆三小姐跳了起来,怒喝:“白曰做梦,与虎谋皮,痴心妄想,一万字,少说废话,否则我……”

    大约是知道没办法威胁吴节,三小姐只不怀好意地盯着二哥上下打量。

    “别扯上啊!”陆畅悲哀地叫了一声:“三千。”

    “九千。”

    “四千。”

    “八千。”

    吴节苦笑,这二人倒是讨价还价起来,忍不住问:“二公子,三小姐,琴的事情怎么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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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绿竹观

    “没商量,条件没谈好之前不可以。”陆三小姐转头说。

    吴节心中一乐,这陆爽陆三小姐就是个孩子,你就不能跟她当真。

    一笑:“八千字成交。”

    “真的是八千字?”陆爽欢喜其实:“还行还行,你这书吧不是那种一眼可就扫到底,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的,读起来也慢,个中滋味需要细细品位,就如一杯明前绿茶,表面上喝起来很是寡淡,可回味却清甜悠长。八千字,足够我品味一整天的了。对了,下一章写什么,提前透露一下。”

    陆爽刚看完刘老老一进大观院一节,心痒难搔,忍不住出言询问。

    吴节的书和平常意义上的传奇小说不同,没一个明晰的主线,故事情节也显得有些散。

    后继情节不太好猜。

    吴节回答道:“下一章的题目是《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宴宁府宝玉会秦钟》,小生已经打好腹稿了,就差写下来。”

    其实,这一章有两个主要的看点,一是贾宝玉见秦钟,二是焦大骂大观院里的人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作为一个现代人,对爬灰那一个情节非常感冒。不过,换成陆爽这个女孩子,只怕更感兴趣的是宝玉和秦钟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宝玉和秦钟之间,据说有些bl的嫌疑。当然,吴节当年在看《红楼梦》的时候,死活也看不出端倪,估计是男女读者之间的思维方式不太一样。

    至于焦大骂娘一节,却说破了《红楼梦》开篇中几个很重要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和感情纠葛,算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大揭盅。

    而且,焦大人这个人物虽然在这本书中只出现过一次,可形象却异常突出。否则也不会有鲁迅先生那句: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

    爱情也是有阶级之分的,阶级不同,审美观也不一样。

    听吴节这么说,小姑娘喜不自胜:“那就快写呀,去看什么唐不二,多没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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