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等晚饭发下来的时候,细瓷碗和盘子却变成了土陶,火腿、小菜、白米饭也变成了带着沙砾的糙米饭,估计是被经手之人给克扣了。

    吴节中午本就吃得很饱,看了看盖在米饭上的几片已经变了颜色的凉拌黄瓜就没有了胃口,胡乱吃了一筷子,就吃出了几粒沙子。

    一般来说,像这种正式考试的最后一场,上头都会赐饭的。

    据说,会试最后一场的伙食最好,有鸡有鱼,想来也没人敢克扣吧。不像乡试,由所在的省布政使司承担一应花消,自然要好好节省,石头里榨油。

    吴节没有胃口,对面的陆畅病的厉害,自然也吃不下去。至于林廷陈和陆轩也是动了几下筷子,就将饭碗扔到了一边,各自躺下休息。

    到半夜时,试题纸终于发下来了,是六道题目。

    其中,《四书》义三道,必答,就是让你根据题目写三篇八股文。

    另外还有三道经义题,分别选自《易经》、《书经》、《春秋》和《礼记》。也是八股,不一定全答,考生只需选其中一题作好即可。

    这四篇文章都是固定了字数的,不能够超过四张稿子。

    吴节算了算,没篇文章若有写完,怎么着也得七八百字。四篇下来,就是三四千字,这三天真有够忙的。他还好,直接选合适的范文抄上去就是了,别的考生又要打腹稿,又要拟提纲,还得写草稿,等到正式答完卷子,三天时间未必够用。

    因此,一拿到卷子之后,别的考生都顾不得睡觉,磨了墨,挑灯夜战。

    别省的乡试,八股文都放在第一场。这次包应霞为了让考生们调整好状态,适应考场气氛,特意挪到了最后一场。

    如此倒好,六天折腾下来,很多人都已经没考得麻木了,倒没出现头一场拿到卷子后,有考生又哭又笑的情形。

    吴节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写字速度,毛笔写字实在不快,又要写得工整,又要不能出错。算起来,自己就算抄袭,也没办法写得太快。

    四篇文章,今天晚上作一题,剩余三天,一天一道。

    这其中的关键是抄什么样的范文上去,拿个好名次。

    科举考试,讲究的是揣摩主考官的口味,只要对了他的脾胃,就能轻易中举。

    老实说,包应霞虽然是吴节的恩师,二人在考场上也有过一次接触。可私底下却没有任何交往,对包大人他也不是很了解。

    而且,据别的人说,包大人为人正直,根本就不会看在我是他弟子的情面上就网开一面,高抬贵手。再说了,乡试的卷子都是要誊录好,糊住名字的,就算他用心点自己的举人,也没有可能。

    吴节其实和其他考生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那么,该抄什么的文章上去呢?

    吴节一边慢悠悠地磨着墨,一边思索着。

    对面的三个陆家子弟也都磨好了墨,开始动笔。

    看他们的情形是在草稿上拟提纲,胖子还是一副很冷的样子,衣服裹得很紧。

    吴节眼尖,看到陆畅每写一个字,身子就哆嗦一下。

    秋雨又开始落下来,在灯光中连成一片。

    吴节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将头低了下去,搜索着自己背熟的那些资料。

    不出意料之外,最后一场的考题和真实历史上完全一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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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异同,揣摩

    第三场的第一题是道大题,就是从《四书》中抽取一个完整的句子,让你依这句话的意思作一篇八股文。

    明朝和清朝的八股文考题有些区别,比如明朝考官在出题的时候大多出大题,而小题大多是私塾老师在考较学生对儒家经典熟悉程度时才用。等到清朝末年,四书五经的题目都已经被出尽,可说每个句子后面都跟着百十篇范文的时候,考官出无可出时,才弄了些诸如截塔之类的小题出来。这已经是刁难,而不是选取有用的人才了。

    包应霞乃诚实君子,自然没有跟考生斗智斗力的心思。出的题目非常简单,“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这一句出自《论语》,意思是:暮春三月,已经穿上了春天的衣服,我和五六位成年人,六七个少年,去沂河里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一路唱着歌走回来。孔子感慨的说:我赞同曾点的意见。

    所描述的场景是一种社会大同的景象,国家已经不需要人去治理,居民安居乐业,无偷无盗,每个人每天都在过一种富足安乐的生活。而孔子所希望看到的正是这样一种社会。所以他会赞同。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每个考生入门发蒙时的必读科目,平曰里也不知道依这个句子做过多少文章。

    等到拿到题目纸后,一看到这句话,不少考生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面上露出轻松的笑容。

    但吴节却知道,越是容易做的题目,越不容易写好。就因为题目不难,大家都能作,观点雷同者居多,要想靠标新立异得高分,只怕有些难。而拼文笔,三千考生中,也不乏有下笔锦绣之人。

    既然能进这座考场,都是有几分斤两的,所以,如果不出意外,这一道题,大家都能轻易地作出来。就因为太容易写,又以老生常谈居多,考官看起卷子来,难免不审美疲劳。吴节可以肯定,没多少人能拿高分所以,不管后面几题如何,如果这一题能够做好了,就能抢得先生,首先就立于一个不败之地。

    那么,抄什么才好呢?

    老实说,这个题目吴节手头的范文可说是最多的,从明朝宣德年到清末宣统年的都有,真要背,也背不晚那么多。

    因此,他就从各期会试的会元和解元文中找了五篇做参考,然后根据考场和考官的情况再作决定。

    因为有着强大的资迅能力,吴节可以在现代社会轻易地查出某年某月某地的考试题目,可主考官姓甚名谁却没办法搜索。而考官的口味又直接决定了你的考试成绩,所以,一般来说,他都会事先准备几篇不同口味的范文,到时候再做定夺。

    今科的主考官包应霞是吴节的老师,只是平曰接触得不多,他喜欢什么样的文章,吴节也无从知道,只能大概加估计。

    他想了想,回忆起上次在成都参加院试时的情形,那次考试自己可是拿了头名的。四川今年的会试包应霞一共出了两道八股文题,一题是《不患》,选自《论语》;一题是《不见而章》,选自《中庸》。

    当时吴节也没考虑过包大人喜欢什么样的文字,为了保险,索姓抄了钱谦益的两篇范文上去。牛打杀鸡,一举夺魁。

    钱牧斋乃是明末文坛领袖,与吴伟业、龚鼎孳并称为江左三大家,瞿式耜、顾炎武、郑成功都曾是他的学生。他的文章气象宏大,是明清古人承上启下的关键姓人物,被人称之为“当代文章伯”。

    究其风格而言,虽然还带着浓重的明文特色,可依稀已经能够找到一些清朝古文的影子。

    估计就是因为清文的韵味对明朝人来说,是如此的新鲜,这才入了包大人的眼,被点了案首。

    “恩,看来,抄明人的文章是不成的。要想在这个普通的题目里写出特色来,还真得从清文里去寻。”吴节想通这个关节,醒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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