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舍不得唐府这顿晚饭吧,听人说这个吴大傻子家里穷得很。唐家又是如此富贵,吃不尽的山珍海味,碰到这种机会,他吴大公子自然要大过其瘾。“”

    “哈哈。”

    下面开始搔动起来。

    吴节也懒得理睬,就当其他人是隐形,只提着筷子,优雅地吃着晚餐。至于唐宓帮自己写的词,谁在乎?等下回家再读,看看这个小妞的才情如何。

    旁边的吴伦心中嘀咕:这小子明明拿到了唐小姐帮他写的诗稿,看时辰马上就要到了,这家伙不找机会将稿子背熟,反好整以暇地吃喝,难道他就不担心。这小子,好象有些不大对劲,让人觉得不稳当。

    不对,我堂堂吴伦怎么说也是新津县排名第一的青年才子,就算凭真本事,也能轻易拿到这次诗会的头名,什么时候怕过这个傻子了?

    此次只需紧紧地盯着这小子,让他没有机会看稿,稳拿第一当不在话下。

    吴伦喝了一口酒,竭力将心中的不安压制下去。

    作为本次诗会的主持人,唐家老爷正陪着文同知和府学教授坐在上首,杨宗之依旧没来。见吴伦进来,唐老爷眼睛一亮,可等目光一落到吴节身上,立即换上一副厌恶的神情。

    从花厅后面,琵琶声还是一声声传来,虽不成曲调,却动听异常。

    估计是见大家都等得不耐烦了,唐老爷低头问了文同知和教授一句什么,然后笑眯眯地站起来:“大家都等急了吧,今天唐某举办这个诗会,为宗之先生开办书院遴选人才。我成都一府,人文汇萃,古有司马相如锦绣文章,今有杨学士滚滚长江千古绝唱。今天比试的两场,获得前十四名的,自可进我书院读书。”

    众人又都安静下来。

    唐老爷满意地点点头,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先前那一场比诗且不去说。今曰晚间这一场的题目大家已经提前知道了,是写一阕《临江仙》,以春、雨扣题。词之一物源于市井小调,本不登大雅之堂。隋之后,各代名手大家皆乐于此道,有无数名篇问世,格调高雅,成为能与诗相抗衡的一大体制。不过,这词还是需要唱出来才有味道。为此,老朽特意从成都请来彩云姑娘。若今曰有佳作问世打动彩云姑娘,经她之口传唱,优胜者当名满蜀中。”

    “哄!”厅堂里,几百士子都同时抽了一口气,所有人都是神色激昂。

    彩云姑娘是什么人,那个是整个成都府最当红的清馆人,往来皆是达官贵人文坛高士,寻常人难得见上一面。如今,只要自己的《临江仙》能够打动彩云姑娘,想不出名都难。

    因为题目中午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大家都准备了一个下午,早就已经打好了草稿。有关系密切的士子,甚至还交流切磋了半天。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将手伸进怀中掏出诗稿子,又看了一眼。有的人满意地点头着,有的人则急忙提起笔在上面修改起来。

    吴节刚吃了几口菜将腹中饥火压下去,听到这话,心中一动。不觉将唐小姐那份诗稿拿了出来,这个唐小姐有偌大才名,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不赖,如果真交上去,不知道能拿第几名。

    唐小姐是杨慎的侄孙女,家学渊源,从小时候起就得了名师指点,水平应该不差。

    不过,才女这种东西水分极大。这时代识字率极低,女子无才便是得。但凡一个女子能看书识字,又能写几句诗,自然有好事者大力吹捧。

    今天倒要看看这个女文青水准如何。

    咦,唐小姐让我把这篇诗稿抄上去,要帮我扬名,本来我和她从来就没见过面,换成现代女子根本就没有可能。可这是古代,女人一旦订了亲,就会从一而终,矢志不逾。这么说来,这个唐小姐还是非我吴大傻子不嫁了。

    呸,我可不是傻子。

    封建礼教这种东西真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倒是唐宓这份心让人很是感动。

    吴节也没想过要抄这首词,就算要抄,宋词中的绝世名篇多的是,同李清照苏轼他们比起来,唐小姐他还看不上呢!

    正要打开稿子看,吴伦又递过去一个眼色,黄、姜二生立即端起酒杯:“吴节老弟,且饮上一杯,我等敬你。”

    “没空。”吴节低头看去,的确是一篇上佳美文,韵味悠长,不得不让人暗赞一声。

    这唐小姐诗词上的水准不错啊,吴节有些意外。

    看到吴节满意的表情,坐在他对面的吴伦面色一变,心叫一声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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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抢先

    正当众士子跃跃欲试向要将自己的诗稿交上去时,唐老爷却突然朝身后喝了一声:“彩云姑娘,有请!”

    所有人都同时停下了掏诗稿的手,看过去。

    只见,从唐老爷身后那扇山水四面画屏之后转过来一个身穿湖蓝色披风,怀抱琵琶的女子。

    那女子个头不高,显得非常窈窕,尤其是那腰,细细得盈盈一握,一张脸小巧清秀,看起来像是后世的女中学生,倒不似青楼当红歌记。

    正符合明朝人的审美品味,这一点,同现代人区别不大。

    再看看厅堂里的众生,一个个都色授魂予模样。

    琵琶一物自汉朝时从西域传入中原,因其美妙的音色和宽广的音域,是表现力最丰富的乐器。

    可因为是外来乐曲,不登大雅之堂,有因为这个梦境中没有唐朝,琵琶也没能在宫廷中流行,只成为民间最热门的乐曲。

    元朝时,蒙古人南侵,大量西亚人进入中原,进一步丰富了琵琶的技巧,成为元曲中最主要的伴奏乐器。

    也因为如此,唱词若不用琵琶,简直就不成曲调。

    琵琶弹奏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有用手指弹的,有用琴拔子的,也有戴义甲的。

    估计是怕怕手指变形,彩云坐定之后,就有一个侍女捧着一个锦盒上来,打开盒子,将一套玉指甲戴到了她手指上。

    只见,彩云提起右手,一个轮指。

    “唰!”一声,清亮而柔美的音乐声响起。

    吴节不懂音乐,可这一声传来,却让他心中一颤,有一种遍体通泰的感觉。

    紧接着就是一阵如雨点般的乐声不绝入耳,又绵又密,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吴节毕竟是一个现代人,随便在电脑上一搜,什么音乐搜不到,倒没什么,只觉得这女子的琵琶弹得不错,挺好听,让人舒服。

    可身边诸生一个个都已经彻底被征服了,沉浸在这美妙的乐曲之中不能自拔,有人的身体甚至还随着这雨点一样的琵琶身不住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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