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等岳肃回答,殷柱便将锦盒放在地上,小心翼翼地解开黄缎子。黄缎子之内,摆放着一个银制的锦盒,这锦盒的做工十分精美,可以说,拿到市面上,少说能换上百两银子。

    锦盒上面没有锁,只要一翻盖就能打开,但殷柱表现的十分小心,让大伙退后两步,轻轻地将盒盖向上翻去。

    “刷!”

    盒盖这一掀开,石室之内,变得亮如白昼,原本大家伙手中还举着火把,但火把散出的光亮,和现在的亮度相比,简直差之千里。

    原来,在这锦盒之内,并没有什么机关,有的只是两枚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如此大的夜明珠,简直世间罕见,尤其是两颗一般大小,便更为难得。

    看到这两颗夜明珠,大家伙全都傻了,他们这辈子也没见过如此奇珍异宝。

    不过,惊诧的心情,很快便消逝。找到这么大的夜明珠,又有什么用,敌人马上杀到,血战之下,能够存活还是未知之数。

    岳肃看到这么大的夜明珠,也是一愣,但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反倒是眼睛一亮。他瞧瞧这两颗夜明珠,又转头瞧了瞧那两只张嘴的麒麟。似乎这两颗夜明珠,正好可以放在麒麟的嘴里。

    既然能放进去,那就好办,先试试再说,或许能打开什么机关也说不定,要不然,这里怎么会无缘无故摆放两只麒麟呢。

    想到这里,岳肃说道:“殷柱,将这两颗夜明珠放入麒麟的口中。”

    “是。”得到这个指示,殷柱也有些恍然大悟的感觉,连忙拿出夜明珠,走到麒麟之前,分别将夜明珠放入麒麟的嘴里。

    当两颗夜明珠先后放入麒麟的口中之后,后面的墙壁突然响起“咔咔”之声。一道石门向上缓缓升起,在面再次露出道路。

    看到前边有路,岳肃等人是又惊又喜,也不用多说废话了,岳肃将手一挥,说道:“走,咱们进去!”

    殷柱在前开路,众人鱼贯进入前面的石室。前边的这间石室,要比其他的石室,更为美轮美奂,周边的石壁,那是精雕细琢,比之皇宫大内的房室,也相差无几。

    不能说相差无几,应该说根本就是。

    在石室的中央,竟然摆放有龙床,左边有龙书案,书案之上,放有一枚玉制的大印。瞧那大小,和皇上用的玉玺也差不多。

    往右边看,那里挂有龙袍、龙冠,不过这款式,倒是和大明朝皇上所穿的不同,也不知这是哪朝皇帝穿的。

    众人站在这石室之内,是各个发懵,这石室之内,不仅有这些犯禁的东西,还有不少奇珍异宝。

    刚刚在外面见到的夜明珠,这里有四颗,将里面照的光亮无比,根本不需点什么火把。金银饰品,陈列在周边,一件件都是精致无比。只是,在那龙床之上,确有一件大煞风景的东西,这东西不是别的,乃是一个破瓦盆。

    龙袍珠宝,虽然吸引了岳肃的注意,但是和这个破瓦盆相比,就变得毫无吸引力。他心头无比好奇,纳闷为什么在这样华美的地方,会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物件呢。

    他缓缓走到龙床之前,将破瓦盆拉到进去,这时发现,在瓦盆之内,竟然有一封信。信封上没有任何字迹,不过看信封的厚度,里面应该写了不少东西。岳肃好奇地将信封拿起,见信口并没有封上,便直接将里面的信拿了出来。

    里面有八页纸,每张纸上都满是字迹,出于好奇,岳肃怎能不仔细看看。他从第一页,开始观瞧,上面的第一句话是,“我沈万三……”

    沈万三!一看到这个名字,岳肃立刻确定了自己先前的想法,这里真的是沈万三留下的宝藏,看来算计我的人,真的是斩龙帮。确定了对方的身份,岳肃摇头一笑,又继续看了下去。因为算计自己的人,是不是斩龙帮,已经没有关系,重要的是,能不能从信中找出关于这里机关的信息。

    “我沈万三漂泊半生,全部心血皆用于经商之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以至今朝富甲天下。世人说我沈万三能有今天,全仗上天赐予我的聚宝盆,可笑啊可笑。这世上有聚宝盆吗?有!但那不是一个物件,而是智慧与努力。世人常说的聚宝盆,不过是一个破瓦盆,但就是这个破瓦盆,才令我能够苟延残喘,成为现在的沈万三。若是没有这个破瓦盆,我便活不到今曰……”

    沈万三在信上讲述了他的半生,这半生可谓精彩无比,说的是他如何从无到有,发财致富。聚宝盆,不过是一个传说,沈万三本名叫沈富,后改名为万三,生于平江府,长洲县,东蔡村,家境贫寒,父亲只是给地主做长工,按理说,等他长大,也就是一个做长工的命。

    然而,胸怀宽广的沈万三不甘如此,他总是觉得,别的人为什么能够良田千亩,金银满屋,而自己就一定要给别人做活,甘于贫贱,碌碌无为的活一辈子。于是,他决定成为一个商人,起初的目标,只是让自己过的更好,他偷了家里仅有的一两银子,在南方低价够进了一批草帽,带到北方贩卖。因为南北货物的差价很大,草帽在南方便宜,过了长江,便要贵上许多,起码要翻上五倍。北方的草帽虽贵,可他不知道的是,南方的雨水多,北方的雨水少。偏偏又赶上大旱之年,拉过去的草帽,一顶未卖不说,连吃饭都没了着落。

    饿了两天的沈万三,终于赶上有富户施粥,可这时的他,身处长物不说,连吃饭的碗都没有。想要领粥,都没家什领。这个时候,有位老妪,给了他一个破瓦盆,沈万三就用这个瓦盆,讨到了粥,方苟延残喘下来。

    接下来,他去找了一份工作,做了一个月后,拿了工钱,又在北方进了些便宜货,拿到江南贩卖。他这次成功了,赚到了十倍的受益,从此以后,他的商途明亮起来,南北贩卖,越赚越多。

    在他取得一定成绩的时候,黄河遭灾,天下大乱,白莲教的刘福通、韩山童以“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为口号,开始反元起义。兵荒马乱之年,经商更为艰难,还时不时的会遭遇抢劫。这个年头,不管是蒙古兵,还是起义军,都和土匪差不多,没粮食了就抢,没有军饷了也抢,什么都不缺的时候,有时也抢。不是强盗的都抢,那些落草为寇的更是要抢,出去贩货,赶上倒霉,血本无归不说,搞不好连小命也要搭上。

    大乱之时,粮食紧俏,特别抢手,不趁这时候发财,还等什么。所以沈万三到湖广进粮,准备到赚上一笔,眼下的他,已经有了不少护卫,普通的蟊贼,也不敢抢他,可结果遇到打了败仗的蒙古兵,正好缺少粮草。这些蒙古兵打不过起义军,还打不过你这两个人么,是二话不说,动手就抢。沈万三也顾不得粮食,是仓皇逃命,他被抢的地方,便是这云梦县郊外。沈万三一口气跑到一个乱葬岗,见没有追兵,才松了口气,他胆子也大,跑累了,就找了块墓碑坐下,说来也巧,那个墓碑竟然是个机关,坐上之后,地上露出一条暗道,他没有准备,就这么滑了下去。

    下去之后,他才知此处,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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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南宫兄弟

    沈万三在跌入地道之后,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简直可以说是门户林立,和一个地宫没有什么区别。这地宫是何人所建,起初沈万三也不知道,但经过一天的摸索,他便有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地宫里有许多石室,里面堆放着大批的金银珠宝,以及兵器、铠甲。这兵器可不少,种类也多,什么刀枪剑戟,弓弩盾牌全都齐备。就凭着这些装备,起码可以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找到这么多好东西,沈万三当然不会客气,不过现在人出不去,他只得去找出口。沈万三的才智那是毋庸置疑的,没用他就,他就找到了出路,离开之后,没过多久,又带人前来,搬走这里的武器和金银财宝。沈老板虽然是生意人,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自保的武装还是要有的。反正都找出如此多的金银珠宝,就犯不上卖这些兵器了。

    这地宫里的机关,有的好找,有的难寻,再次下来,沈万三经过认真的查看,最后找到了六个出口,并找到了这间石室。这六个出口的位置,沈万三简单的描述了一番,可惜不在这里;再说一下这间石室的机关,机关原也是如此,只是那仕女的手,起初不是贴着鬓角,手镯也可以一下子就从手上取下来。沈万三打开机关,进到这间富丽堂皇的屋子,发现竟然有龙袍玉玺,各种名贵宝物,当时就懵了。后来他发现一份名册,名册上的人名,他也不认识,后来问了不少懂历史的人,这份名册上的人,是宋代真宗与仁宗期间的官员。有一些是因为跟襄阳王造反,从逆被杀。得到这个结论,再经过分析,沈万三确定,这个地宫很可能是宋代襄阳王赵爵修建的,为何没有修在襄阳,而是修在云梦县这个农村,估计有可能是想掩人耳目,里面的金银和兵器,便是他起事的资本。

    沈万三在得到襄阳王留在的资本之后,发现的特别迅速,凭借个人的才智,数年之后,便成为天下首富。富甲天下的沈万三在天下大定,朱元璋一统天下之后,再次来到这个地宫。有些机关他没有改动,有些机关,却被他略加改动,比如外边的这个仕女机关,就被他给改了,原先的仕女被砸毁,换了一个新的,也就是岳肃遇到的这个。

    沈万三并没有给后人留下太多财富,不过单单这个房间里的财宝,也够后人富甲一方。这个房间里的东西,沈万三自始自终都没有动分毫,他这封信上说,也不希望自己的后人去动用。他将聚宝盆留下,希望后人在努力中获取幸福。

    他留下仕女图,以及一道道机关,其目的就是要考验后人的才智,不仅要靠智慧找到这里,最后还要有勇气砸开最后的机关。只有,有智有勇的人,方能继承自己的衣钵。

    沈万三大致讲述了自己的一生,以及这个地宫的由来,最后留下的是对后人的鼓励之言。并告诉自己的后人,这个地宫之内,应该还有他未能发现的机关,机关之内,应该还有财帛。不过也叫后人放心,这里面并无半点危险。

    *******************************************************岳肃看过沈万三留下的信,心中感慨,沈万三在写这封信时,想来已是人到暮年。人老之后,想的就是后世子孙,要不然岂会将聚宝盆留下,激励后人。

    信上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仿佛一份遗嘱,他刚将信纸装入信封,便听到外面响起杂乱的脚步之声。

    这里没有出路,敌人来了,还能如何,拼吧!

    但是岳肃也是经过战阵的,晓得一些战术,要是放对方进来,那便是死路一条,所以让手下堵在门口,如此短兵相接,才能不被夹击,死人的人,坚持的时间也长。

    殷柱带人刚堵到门口,就听外面想起得意的笑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都说岳大人才智无双,今曰一瞧,果真如此。若非岳大人助我等破开机关,我等还不知要苦寻多久,方能给打开。就从岳大人为我等排忧解难,今天也擅自做回主,给岳大人留个全尸。”笑声落定,外面响起一个尖锐的声音。这声音,仿佛是一个孩童所发出。

    “二弟,这个主,你怕是还真做不了,主公下了死令,但凡遇到岳肃,格杀勿论不说,还要将他千刀万剐,剁成肉泥,以告慰二小姐在天之灵。现在岳肃已经成为案板上的肉,你说做主,给他留个全尸,就能给他留吗?要是给他留全尸了,咱们回去,如何向主公交待。”这回说话的,是一个洪亮的声音。

    岳肃没听过这二人的声音,分开人群,来到门口,向前一瞧。只见对面有二百来人朝自己这边走来,为首有三个人,当中的一个,是一个中年人,此人一副商人模样,看样子,年纪起码能在四十上下。一看到这副形象,岳肃立刻联想到,孙堂说的那个中年商人,应该便是此人。在中年商人的左手边,是一个娃娃,这娃子的身材也就一米左右,属于坐火车在半票和免票之间。娃子身穿一身红衣,长相也不是一般的怪异,蓝脸壳、雷公嘴,就这副尊容,到了晚上都不用如何打扮,就能吓死个人。

    在中年商人右手边的,是岳瑾中,他是一脸的得意,仿佛大功告成,胜券在握。

    他们带领的二百来号人,有一半是差役,其他的皆是劲装大汉。还真别说,岳肃猜的真对,对方的人马不多,所以不敢在外面和岳肃决战,甚至都不敢在一下地道就开战。实在是没有把握。唯有把岳肃引到绝地,且在他身边没有多少人手的情况下,方一决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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