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旁在书房來回的走着,书房虽然也比梅耶府的书房大,书房充斥着文人墨客常有的雅致精巧,书架上摆满了书籍,王旁看着就头大,这都是古文繁体的东西,都不知道陆慎言是哪里弄來的,

    静下來的时候,王旁有些想念月下和孩子,回京城有段日子了,孩子的消息仍然石沉大海,就连陈州的张逸都派出了丐帮的人打探,却依然沒有下落,王旁轻轻的叹了口气,

    “公子,沈存中來了。”

    “快,快请。”王旁一听差点沒蹦起來,这沈括可是有日子沒见了,当年这可是跟王旁称兄道弟第一人,

    一会就听到门外急促的脚步声,随着门被推开,一个矮胖子出现在王旁书房门口,王旁快步迎了过去:“沈兄,什么风把你吹來了,快进來。”说着王旁使劲拍拍沈括,

    哥俩有日子沒见面了,这股亲热劲就像见到了久违的亲人,

    王旁在宋朝虽说这个肉身有不少至亲,但从感情上,这些人认识王旁的时间都一样,不过这几年,反而倒是平时一起做事一起玩笑的哥们,让王旁特别亲切,

    “你这家伙,这一猛子扎下去,都跑到倭奴国去了,一走好几年,好吗,这又长个头了,你这大手拍的我,还嫌哥哥不矮啊,,哈哈”沈括还是一副老顽童模样,

    王旁这才发现,刚认识沈括的时候自己才十四五岁,那会就觉得沈括个头不高,这几年下來自己这身高又长了些,难怪刚才一伸手就拍到沈括的肩膀,还觉得挺轻松,

    “我说老哥哥,人家都是越长越高,你怎么越來越抽抽,有沒有恨天高的感觉啊。”

    两人大笑着,王旁给沈括让了座,又命人沏上上好的龙井:“沈兄,你这是从哪來,你看我刚回京城,又忙着料理府上的事,沒去拜访你可别怪我。”

    “我哪敢怪你啊,都知道你有事,这不,我來看你來了,。”

    “那我就可怪你了,知道我回來了,还不早点來看我,现在朝廷官员调动如此频繁,要是你不來我都不知道哪找你去。”

    “咳,你找我干嘛,我不來找你是怕高攀不起,我这么多年个头不涨这官职也不涨,你那三品侍郎來找你的人太多,我怕你不待见我。”

    “沈兄这话可就说远了,咱们可是兄弟,再说我那官有名无实,就算给个差事也是出征的苦差,平时我也沒帮你什么,倒是老哥总是帮着我,在下感激还來不及呢。”

    “你若这么说,那倒是我小气了啊,不过你现在辞官了,我也不怕这我官职低微了,这不來看看你,顺便來跟你道别。”

    沈括的话说的王旁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自从做了官又出征,虽说每次回來都是载誉而归,但总感觉老朋友越來越少,就像沈括,程颢,李格非等人渐渐疏远了许多,就连自己的兄长元泽,说话也是跟自己客客气气的,弄的王旁很不自在,如今见到沈括这么说,心里倒是觉得沈括这个朋友可交,

    “好吧,那沈兄可别嫌弃如今我是布衣。”

    “嫌弃,嫌弃我今天就不來了。”沈括撇着嘴,看着王旁,这家伙长的真是好看,毕竟出自自己手笔,而且越看越喜欢,

    王旁看沈括不错眼珠的看着自己,眼神中充满欣赏,心想这沈括今天这是怎么了,几年不见也不至于如此,

    “哎呀,我真是喜欢你这面容,赶明我给自己的毁了也弄成这样,啧啧”沈括喝着茶赞叹,

    王旁这才明白:“哈哈,那你就是盗版的王旁,而且盗版还还沒盗好,弄个加宽版”

    “嗳~怎么弄‘盗’字眼呢,盗,私利物也,这,这最多就是个仿而已,哈哈,算了,我还是看我现在这张老脸好看。”

    王旁也跟着笑了起來,这沈括这时候还咬文嚼字呢:“确实好看,如此珠圆玉润,哈哈,对了沈兄你刚说來与我道别,你这是要去哪里。”

    “可说呢,我要是在唐朝,说不定不差于那杨贵妃呢。”沈括摸了摸自己白胖圆滑的脸蛋,逗得王旁哈哈大笑,

    “我來道别,是因为刚刚被任命做扬州司理参军,这不,正准备过了年就去扬州。”

    “好啊,我过了年也要南下,正好顺路就去看沈兄,到时候你可别说你不认识我。”

    “就你这张脸,我要是不认识,我还认识谁,你别光说我,你去南下干什么,

    王旁犹豫了一下说道,这查封丢失卷章的事,曾相嘱咐是私下暗访,到底要不要告诉沈括:“我准备去趟交趾,听说交趾有麒麟,那两年我正在西夏未曾得见,反正现在也辞官了,无官一身轻正好去看看神兽。”

    “嘿,幸好我在,我告诉你吧,交趾供奉的当年朝中人都不认识,仁宗圣上定名异兽,其实我看那本來不是麒麟,只是欺中原之地人见识少而已。”

    “哦,那是什么。”王旁不禁惊异,交趾如此大胆到底献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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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天禄即貔貅

    本來王旁就对不相信真的有麒麟,据说麒麟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是神的坐骑,这世上有沒有神都是问題,哪里來的坐骑,大千世界,地域不同,物种不同,说不定是什么生长在交趾的野生动物,被当作麒麟送到了大宋,水土不服死了也很正常,

    “既然沈兄见过,不妨说说那东西长什么样。”虽然自己沒见过真麒麟,不过从小看动物世界,又沒少去动物园,也许自己还真能说出來那东西的名字,

    沈括想了想,一边比划着一边说道:“他们外形像水牛,但身上布满肉质的鳞甲;鼻端有独角,吃草和瓜果之类;必须先用棍子击打,它们才肯进食。”

    这似乎是犀牛啊,但犀牛身上皮糙肉厚的却不是什么鳞甲,王旁不由好奇问道:“那鳞甲什么样子。”

    沈括伸出手比划着:“那异兽,颈部有长毛,身上的鳞甲大如手掌,这不是天禄,又是什么,只不过当时官职卑微,谁听我的啊,,这一个角的异兽叫天禄,若是两个角那就叫做辟邪。”

    刚否定了一个麒麟,又让沈括整出來了一个天禄,王旁知道全世界每天有75个物种灭绝,每小时有3个物种灭绝,古代物种说不出名字也许不足为奇, 不过想到天禄这个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天禄那不就是在现代也叫做貔貅的东西吗,王旁记得当年自己为了请一个貔貅还特地研究过,就是说古时这种瑞兽是分一角和两角的,一角的称为“天禄”,两角的称为“辟邪”,这下王旁到还真对去交趾有兴趣,别人说的他未必信,这话可是从沈括口中说出來的,

    本來刚刚还不以为然的王旁,这下跳起來,这可是传说中光吃不拉的招财神物:“不会是负责饲养这异兽的人,不懂得饲养这异兽吧,否则怎么会拿木棍击打他们才肯进食,这动物不是饿死也得被打死。”

    “哪啊,根本懒得打他们,司马光曾奉诏到崇政殿,这些兽对治理好这个国家百无一用,完全是在浪费;不如用伺候它们的费用,实实在在为国家做些有用的事情,还上书了《进〈交趾献奇兽赋〉表》,还说应召见使者,赐给金帛、诏书,嘉奖他们的好意,但把“麒麟”还给他们,让他们运回本土……”

    这个司马光可真够迂腐,两头光吃草的异兽能耗费多少财力,而且这司马光似乎不懂外交啊,咱中国大熊猫要是说送给哪个国家,对方不但远接高迎,就是有点什么损失,对国宝但凡有点不敬,外交部还得抗议呢,更何况这事传说中的神兽,

    “看來交趾对此事不快,也是司马大夫的功劳啊。”王旁不禁感叹,

    “可说呢,怎么就不问问我呢。” 沈括不满的嘀咕着,看那样子,沈括比王旁这个沒见到过异兽的人更遗憾,

    “你也不用别扭,你放心,以后你能说好多事,不但圣上会听,而且还会流传千古呢。” 王旁看沈括那样儿,笑着安慰他,

    “你怎么知道的,就知道哄老哥高兴。”

    “你不是爱写个什么日记吗,好好写,将來后代人很多都会看你那日记了解宋代。”

    沈括一听先是惊讶在是惊慌:“你这小子,信口开河,你这话让别人听到不是怀疑你要改朝换代吗。”

    这点王旁倒是沒想到,古人如此忌讳改朝换代,自己这话可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好在沈括并不在意,接着问道:“不过,你倒是怎么知道我有爱写笔记的习惯。”

    “唉,我以前每次去找你,你就那次试验指南针的时候,不就一边试验一边写写画画的,我看你有这爱好,干脆你那书就叫什么笔谈。”王旁偷偷擦着汗,这沈括要是问起什么事來,一准沒完沒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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