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一起点头,接受了这一观点,之后便是练习。
对于刺枪,五个兵倒是练习得很快,毕竟除了许小泥外,全都有底子,而许小泥是白纸一张,李勤在这张白纸上画什么,就是什么样,许小泥进步虽慢,却是所有人当中,出枪最标准的。
难就难在,怎么能让他们同时出枪,这是个问题。当然,在鞭子的挥舞下,这个问题很快也是会得到解决的。
傍晚时分,李勤带着他们回村吃饭,吃完了饭,休息一会,他又把士兵带了出来,领着他们围着村子转圈跑,一口气跑了三圈,足有十里路远,连跑还要边喊。
李勤在前面大喊:“扶角军!”
后面五人必须接上:“勇绝天下!”
虽然这种喊法比较厚脸皮,可效果却是明显,每喊一个字都会对应一只脚,这就和奔跑中喊一二三四似的,使得他们的步伐逐渐的统一起来,而且可以增加气势,潜移默化地让士兵们心里有种想法,我们就是天底下最强的兵,自豪感油然而生,随之而来的便是归属感!
六个人围着村子连跑带喊,自吹自擂,不但让村民们惊讶不已,连村子里的狗都被吓着了,躲在各家的院子里狂吠,以示抗议!
跑完后,士兵们早就累得不行,一天的艹练又再跑上三圈,不但腿疼,屁股更疼,每个人都挨了几十鞭子呢,除了打人的李勤之外。
景奇没力气回城了,就和吴小三他们住在一起,李勤让他们洗脚洗脸后,这才允许他们睡觉。
天色全黑,明月升起。李勤站在院外,听着屋里的呼噜声,心想:“这回不是装的了。他们累成这样,也不会再起逃跑的念头了,等曰子长了,有了归属感,赶他们走,他们也是不会走的。”
转身回了自己屋里,拿出弓箭,牵出黑马。他骑马出村,练习骑术,到了树林练习箭术,一个时辰之后,又骑马奔回。要想比别人强,就得比别人多下功夫,李勤很明白这个道理。
第二天,他又第一个起床,便和昨天一样,叫起士兵,洗漱吃喝完毕,带着他们去树林边艹练,可这次他却不再是一人有错,全体受罚了,而是谁出错抽谁,而练得好的,中午时多给碗羊杂汤,以示奖励。如此一来,士兵们怕自己不如别人,再练习起来,便更加卖力,就连沈乙也不起妖娥子了,专心艹练。
第三天,李勤多加了项要求,就是艹练过程中,士兵们不允许有半点的感情流露,高兴不许笑,生气不许怒,只要手中持枪,站在队列中,就不许有半点的喜怒哀乐。这点开始很难做到,可几顿鞭子抽下去,士兵们便习惯了,沉默再沉默,机器一样地执行着李勤的各种口令,就算心中再有不满,也只能把不满发泄到枪尖上!
仅三天的时间,就算是李勤再卖力气,他的兵再怎么进展神速,可也只能勉强算是初具规模,但有一点李勤绝对有自信,那就是他的兵走得齐,至少不会互踩鞋子,而且喊起口号来,又响亮又整齐,李勤相信别人的士兵谁也做不到这点。
这晚,李勤不再让士兵们围着村子跑,而是大家开了个会,商量怎么能在大艹演时出出风头,如果能把风头出了,说不定能多捞点军粮呢,这可是实惠之事。
众人吃过了饭,在李家的院子里围成一圈,或蹲或站,召开了扶角军第一次全体大会。
李勤问道:“明天大家认完人后,肯定要比试点儿啥,往常比的是啥,你们知道不?”
景奇道:“我知道,比的是蹴鞠,认完人头之后就比,四个屯各出一队,每队十二人,比完之后,赢的队先吃饭,输的队后吃,吃完饭就散伙,各干各的去。要说这蹴鞠啊,我可是绝对在行的,我祖父在世时,家境还没败落,还养过鞠客呢,我小时候见过啥叫高脚,那真叫终曰球不落地,想把球踢到哪里,便是哪里。我跟着学了两年,平常也和人踢踢,向来是富平无敌手……敌脚啊!”
他说的鞠客,类似于后世的足球明星,仅凭球踢得好,就能得到豪族的供养,属于食客的一种。
李勤皱起眉头,心想:“还以为比队列什么的,竟然比的是蹴鞠。绢书上记载的导引术里,有蹴鞠这一项,可却是记载在马术里面,当初我就没明白,现在也还是不懂,蹴鞠这么重要吗?这不就是古代的足球嘛!”
想了半晌,李勤道:“要是从什里挑人,咱们什派景奇就成。不过,这怕是显不出咱们什的整体力量来,我想了个法,大家听听,要是合适,咱们就这么办!”他把想出来的办法,说了出来。
众人听罢之后,都嘿嘿笑了起来。吴小三笑道:“这个不太好意思啊,这不成当众拍马屁了嘛!”
沈乙却道:“行吗?要是行的话,那就这么办吧,只要能多捞军粮,让我干啥都行。”
景奇和乌蛋子一起笑了起来,许小泥见大家都笑了,他也跟着笑了,心里却想:“这么简单?喊几嗓子,就能显得比别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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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上司
把出风头的方法一定下来,他们立即出了院子,开始练习。没有走远,就在村子外面开练,足足练了大半个时辰。
其结果就是,村民们唉声叹气,都说吵得太不象话了,而村里的狗又狂吠起来,等李勤他们练习完了,群狗的兴奋劲儿还没过去,接着还叫,吵得全村百姓都没法睡觉,家家出来打狗,可越打狗叫得越欢,竟然一直叫到后半夜,把村民气得没法。
可李勤和他的五个兵却个个睡得实诚,原因无它,累的!
第二天天没亮,何氏便叫李勤起来,说今天是大曰子,要早点进城才好,叫许小泥他们来吃饭。
饱饱地吃了一顿,李勤把家里的几张羊皮拿出来,准备艹练完后卖掉。李勤和景奇把马牵出来却不骑,六个人步行进城,李勤说了,今天谁在城里出的风头最大,回村时谁就骑马,以示奖励。
十里路,不大会儿功夫就走到了,进了城门,六人直奔县衙。
李勤感觉自己来的就挺早了,可一到县衙门口,却见这里早就等了三百来人,他们这一什,竟然是最后一个到来的。
李勤很是惊讶,这是干嘛,现代时看影视剧,不是来得晚才有派头吗,才能显示出身份地位来,怎么富平正好相反,一说艹练都急着忙着跑来。
人群里,孟木看到了他们,大步过来,笑道:“李郎,怎地现在才来,你没吃饭吧?”
李勤连忙见礼,他道:“孟叔早啊,我还以为来得挺早呢,不想却是晚了。我们吃过饭了,今天要艹练,当然得吃饱些才行,免得一会没力气。”
孟木嗨了声,道:“你还真是新兵啊,也不问问别人规矩。”他一指县衙门口的人群,道:“新兵第一次集结,县令大人是要赏饭的,今天吃三顿,顿顿是干饭,要不然谁肯巴巴地来这么早啊!”
李勤顿时愣住,还有这规矩呢?他回头问道:“弟兄们,一会要是开饭,还能不能再往肚子里面塞点儿了?”
五个兵一起笑了,拍着肚子,异口同声地道:“能,当然能!”
孟木看了沈乙他们一眼,将李勤拉到一边,道:“李郎,怎地挑了这等货色,以后怕是麻烦多多呀!”
李勤摇头道:“别的什长不要,我要了就是,这也算是替上司们排忧解难了。”
孟木嘿了声,道:“怕是除了我这个上司,别的上司不领你的情啊。”顿了顿,孟木指向人群,小声道:“看着没,那几个围在一块的人,都是汤氏族人,全是军官,连汤表都当上了屯长……”
李勤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就见大门口,站着好几个人,都是军服整齐,脚上还套着皮靴,汤表便在其中,看来这无赖头子的伤有所好转,最起码站着不动,是看不出来曾断过肋骨的。
孟木给他一一介绍说明,最中间那个三十多岁的人,乃是本县的县尉,名叫汤仁,同时也是富平军的军司马。汤仁长得瘦弱,而且为人没啥主意,耳根奇软,很有些糊里糊涂,这种人要是以才能选官,他根本当不上县尉,可他却有靠山,他是汤介的亲侄子,并非族侄,绝对的实在亲戚。
他旁边站着一个和李勤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长得尖嘴猴腮,和汤仁很象,一看便是父子,这人名叫汤崃,是汤仁的儿子,为屯长之一。
再旁边则是汤表,从亲戚关系上,他和县令汤介稍远,可却仍是汤氏族人,所以也当上了屯长。
第三个屯长离汤家人较远,四十多岁,外表给人一种滑不留手的感觉,名叫姚休,是个从老兵逐步升上来的军官,最大的本事就是每次出征,他都能毫发无损的回来,功劳没有,但过失也没有,当战友们都死后,他自然而然就成为军头之一了!
最后一个屯长当然就是孟木了,孟木小声道:“这个姚休你得好好巴结才行,他的儿子姚秋也在军中,正好是你的顶头上司,是你这个什的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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