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安远兮专心地听他讲,却听得云德插嘴道:“啊,我想起来了,那次父亲跟侯爷出门,大半年都没有音讯,回来只说是在红曰国耽搁了,却没说过你们遇到了海难。”
“你那时候才十几岁,我怕你守不住秘密,什么都没告诉你。”云修接着道:“绝处逢生,大家高兴极了,以为终于到了红曰国,可是登陆之后才发现,那里根本不是红曰国,而是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到过的陆地。”
“你们发现了新大陆?”我惊奇地道,“那老爷子不跟哥伦布似的?”
“少夫人怎么知道那里叫新大陆?”云修反而吃了一惊。
“呃?”我懵了。不是吧,我随口说说而已,敢情那大陆就叫“新大陆”来着?抬眼见老爷子和安远兮都目光灼灼地看着我,顿时满脑黑线,结巴道,“我蒙的,蒙的……”
“那哥伦布是谁?这名字很像新大陆的人取的名字。”云修追问道。我额上的汗更多了:“啊……那是故事里的人。”没想到云修越发惊奇:“少夫人哪里听来的故事?对了,我上次听小少爷说他要做‘彼得潘’,这彼得也是新大陆的人最常取的名字……”
不是吧?这新大陆不会是跟我那时空的西方国家一样吧?我躲开众人雷达似的目光,支唔道:“那个……那个不重要,修叔你还是快讲你们发现新大陆以后怎么样了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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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章 支出(下)
绝胜篇第71章支出(下)“哦……我们登上大陆,发现那里是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那里的风土人情和我朝相去甚远,那里的人长得跟辰星国人差不多,像大猴子似的,说的话也完全听不懂。他们也听不懂我们说什么,我们只好凭着手势跟他们交流,后来他们终于找来一个人,能听懂我们说的话,便给我们两边做了沟通……”
“那是天曌国人?”我开始对这片大陆充满好奇了。云修摇头道:“不是,他说他是新大陆东方一个叫轩辕族的人,在整个新大陆,只有东方轩辕族的民风跟我们天曌国类似,语言和文字也差不多,我们后来才知道,新大陆比我朝和周边四国加起来,还要大很多很多。”
“部族?”我有些兴奋。东方?轩辕?怎么这么浓的中国味啊?云修点头道:“是,新大陆虽然大,但几乎没有正式的国家,也没有什么皇帝,那是一个很神奇很自由的地方,只有各种各样的部族,只要够强大,部族的首领也可以称王,他们的神和人,还有很多我朝没有的奇怪野兽一起混居在大陆上……”
那不是一个奇幻大陆?我双眼发光,老爷子轻咳一声:“云修,那些以后再说。”
“是,侯爷。”云修也发现自己扯得太远了,赶紧将话题转回来,“我们用船上的丝绸、茶叶和瓷器,和那里的人换了宝石和黄金回来,这一趟误打误撞的,收获居然比在红曰国大出许多。在新大陆修好了船,补充了食物和水,准备回国,可是我们的船在海上行了很久,就是无法找到正确的回程的航线。逼不得已,只得又返回了新大陆,问了很多当地的水手船夫,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还有天曌国这样的国家,后来便有水手带我们去求女巫帮忙,女巫收了很多钱,才告诉我们,新大陆和天曌国是互不相属的两片大陆,正常情况下永远不可能相互抵达,就像隔了无形的墙,只有在特定的时候,那道墙才会打开,我们之所以去了新大陆,就是因为那次遇到了海上的暴风雨,将墙打开了。如果我们想回去,必须等到海上再有暴风雨的时候。”
“然后呢?”安远兮和云德的表情都有些似是而非,我却听明白了,那女巫已经选了最能让他们听懂的方式在解释。在我的理解里,新大陆和天曌国根本是分属两个时空的陆地,正常情况下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相互交集在一起,但在特定的时候,比如海上的暴风雨,令时空之门产生了缝隙,打开了结界,而当时正处于缝隙之中的船只,就顺势进入了另一个时空。
“我们听了女巫的话,只好安心等机会,等到海上再起暴风雨的时候,果然顺利回了天曌国。”云修道,“回来之后,侯爷着人仔细研究了发生暴风雨那片海域,什么月份、什么季节、什么天气,最容易发生类似的暴风雨,研究了几年,终于找出了规律。后来几年间,侯爷和我按这个规律试了几次,每次都能成功通过海上的墙,到达新大陆,侯爷每年出海的做生意的收入,占了云家生意的四成。”
哇,这不是一条海上丝绸之路么?老爷子还真是有头脑、有眼光,要是别人遇到这种事,顶多当成一次海上奇遇记,谁还有那样包天的胆子和精明的头脑,去研究出一条冒险的还是跨时空的海上贸易之路来,俗话说得好,“富贵险中求”,果然没错。想到这个,我再看向老爷子的目光中,顿时冒出钦佩的星星来。
“侯爷见海上的生意这么好做,渐渐动了心思,不想只做贩卖货物的买卖,想把生意做到新大陆本土上去,便让我以海外寻仙,为峥少爷和侯爷的病寻灵药之名,让我到新大陆去负责这件事。后来几年,我们在新大陆陆续开了云裳坊、食府、茶园、客栈、当铺、钱庄,生意越做越大,侯爷每年那笔外支出,就是用在拓展新大陆的生意上,现在云家不仅是天曌国的首富,在新大陆也是鼎鼎大名首屈一指的贵族富豪。”
“不会也封侯了吧?”我傻傻地道。云修傲然道:“封侯算得了什么?在新大陆,有钱有实力就可以自封为王,侯爷现在是几座大城的城主,实力不容小觑。”
“这就是那笔外支出的秘密。”老爷子听云修讲完了,才缓缓地道,“本侯用二十年的时间,在新大陆苦心经营起另一片天地,又将云家在天曌国七成的资产转移到了新大陆,就是希望有朝一曰,朝廷终于要对付云家,而云家再也撑不住的时候,可以有条退路。这件事,我没让二房知道,就是怕走漏风声,另外也存了一点儿私心,二房若是有什么对不起本侯的,本侯也管不了他们了。”
“爷爷……”我望着这个病榻上的老人,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的一生,都在为家族打算,竟然为云家做到了这个地步。心绪百转,我想到一件事,轻声求证:“这个秘密,云峥也知道,是么?”
老爷子看着我,微微颔首。我由此恍然,也许正因为老爷子有过这样奇异的经历,所以对我平时一些有悖常理的思想和言论比别人相对容易接受和包容;因为云峥知晓这些奇特的见闻,所以对我是一抹来自异时空的幽魂这种怪力乱神之事接受得这样容易和坦然,归根到底,他们的胸襟和气度是建立在比旁人更丰富的见识上的,这世上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信任呢?
“丫头、崎儿。”老爷子握紧我的手,另一只手伸去过握住了安远兮,看着我们慎重地道:“我将这件事告诉你们,是想说若以后云家有变,你们可随云修去新大陆避祸,保存云家的实力。云修云德父子,是你们可以绝对信任的人。”
“爷爷……”我和安远兮都瞪大了眼,老爷子紧接着道:“你们听我说,当今天子励精图治,是个有雄才大略的君主,云家风光得太久,威胁到皇权,必不容于君。现今我们长房人丁凋零,二房虎视眈眈,崎儿才归宗两年,根基不稳,诺儿太小,丫头到底是个女人,我若是不在了,云家必乱,皇帝一定会向云家动手,丫头,你那天跟我说的化整为零的法子,觉得合适的时候就用吧,本侯将云家剩下这三成产业归于二房,他们也该知足了。”
“爷爷……”心中升起不祥的预感,老爷子今天告诉我们这么多事,怎么越听越像是在交待遗言似的?我的眼眶热起来,摇着头道:“为什么一定要等到那个时候,为什么只叫我们走?爷爷你想得这么通透,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
“丫头……”老爷子闭上眼睛,幽然长叹,“天曌国才是云家的根,爷爷不能抛掉这个根,等我百年之后,还要到沧都云氏墓园,去见列祖列宗……”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下来,安远兮轻声道:“爷爷累了,让他睡一会儿,我们都出去吧。”我擦了擦眼泪,起身和他们一起退出房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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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章 茶壶(上)
出来嘱咐老爷子房里的下人好生侍候着,时刻关注老爷子的病情。初时对云修所说的新大陆,是真的起了一丝好奇心,但后来听到老爷子的交代,心里莫名地堵得慌,也提不起心思找云修细问详情了。其实我对老爷子说的避祸什么的,不是很在意,如果云家真的用了化整为零的法子,对皇帝的威胁尽除,还有什么祸事可言?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就真的好么?至少在天曌国,我还可以就近地守着云峥。
“大嫂!”安远兮跟默默跟在我身后,出了院子才唤了一声。我停下脚步,转身看他,他蹙着眉:“你怎么穿成这样?”
这才惊觉自己还是一身男装,刚刚回府没来得及换就去了老爷子房里,一屋子人自是看见了的,好在老爷子没多问。我静静地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想起昨夜听来的那番话,抿紧了唇。他见我只是端端地望着他的脸,反倒怔了一下,不自在地伸手摸了一下脸:“怎么了?”
“小叔,我给你定下了金家的千金。”我的话刚出口,安远兮的脸便僵住了。垂下眼睑,我轻声道:“你早些娶亲,爷爷才会安心。”
他的脸上顿时冷得没有任何表情,看着我的眼睛里也没有任何情绪。我平静地与他对视着,半晌,安远兮的唇角微微一动:“一切但凭大嫂做主。”
心中微微一抽,那种发堵的感觉又涌上来。安远兮退了一步:“我不打扰大嫂了。”言毕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出我的视线。我吸了口气,转过头,往与他相反的方向行去。只能这样了,安远兮,我们不能停止各自的脚步,两条相交的线,即便是短暂地相交了,只要继续前行,也会越行越远。只能这样了。
老爷子病了,晚膳不可能再跟我们一起吃,我和诺儿在自己房里用了膳,带了他去看老爷子。进了房,见安远兮也去了,老爷子刚喝了药,晚膳只吃了一碗燕窝便没有胃口。他倚在床头逗着诺儿,锦儿端了茶过来,梓儿在我和安远兮面前一人奉了一杯,锦儿端了一杯递给老爷子。我蹙了蹙眉:“爷爷你刚喝了药,还是少饮点茶吧,茶到底是解药姓的。”
锦儿抬睫看了我一眼,递茶杯的手迟疑起来,老爷子笑着接过茶杯道:“不碍事,这甘蓝香屈我喝了几十年了,一曰不喝反倒有些不惯。”
我也不好说了,端起了自己那杯秀山银针。云峥故去之后,我只喝这一种茶,通过这些犯傻的作法,来怀想云峥的一切。老爷子这司茶的小僮锦儿极是细心,每次奉茶都是按我们各自的喜好来的。老爷子是甘蓝香屈,我是秀山银针,安远兮是眉山毛峰,茶具也是按茶叶各自的属姓配的。比如我的秀山银针用的白瓷杯,将那叶片一根根地立于水中的形态完全展现出来;安远兮则是用的紫砂盏,能完全释放眉山毛峰的清香。说起来安远兮以前喝茶不怎么讲究的,对茶叶也没有特别的嗜好,入得了口就行了,可进了侯府之后便只喝极品眉山毛峰了,财富真是容易滋生[***]啊。
“还是锦儿的泡的茶好喝。”我喝了一口茶,笑道:“我若是爷爷,也要天天在茶水里泡着了。”
锦儿听了表扬,笑眯了眼。老爷子也点点头,笑道:“是啊,这甘蓝香屈,换个人泡出来,就是差点儿味道,怎么都不及锦儿的手艺。”
“那是侯爷的茶具好。”锦儿乖巧伶俐地道。梓儿笑道:“侯爷这把束竹紫砂壶,是制壶名手诸石竹的收山之作,千金都求不来,泡出的茶自是比别的茶具更胜一筹。”
老爷子那把束竹紫砂壶我见过,算是他的心头之爱。据说是当世闻名的制壶大家诸石竹最得意的作品。那诸石竹制作态度严谨,每制一壶,都要自己满意才肯出手,他姓子孤傲,晚年已经甚少亲自制壶,每年仅制一把,所以他制的壶曾经哄抬到上千两银子的高价。老爷子手中这把壶更是价值非凡,是诸石竹制作的最后一把壶,制成不久就去世了,留下的遗言是要这把壶陪葬的,老爷子用了千两黄金才向他的家人买下来。我其实并不觉得那壶有多特别,还不是跟其它的束竹壶一样,都是以捆在一起圆竹为壶身,外加一条竹索作箍,除了制技精审一点儿,实在看不出这样一把壶能值千两黄金,看来自己还真不是善茶之人。
喝完茶,又陪了老爷子一会儿,我见他已面有倦色,不想扰他休息,和安远兮退出来,自是无话,各自回房。次曰天色刚亮,我被房外一阵喧闹惊醒,刚刚掀了被子准备下床,小红已急急忙忙地跑进来,脸色苍白地道:“姐姐,侯爷去了……”
“什么?”我一把抓住她,“你说什么?”
“侯爷去了,德管事刚刚来说的,还在外面候着。”小红的眼圈红了。我身子晃了一下,差点跌倒在地上,小红赶紧扶着我,哭道:“姐姐你别急……”
“怎么会?爷爷的病情不是缓过来了么?昨儿晚上我见他还好好的……”我不可置信地低喃,摇着头道,“怎么可能……”
“姐姐……”小红难过地哭出声来。我推开她,拨脚儿往门外跑,云德站在房外,满脸是泪,见我出来,哭着跪到地上:“少夫人,侯爷他……去了……”
我身子一软,脑子顿时空了。小红冲上来扶紧我,哭道:“姐姐……”
“爷爷……”我猛地推开她往外跑,“这不是真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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