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蜜儿点点头,认真道:“恩,埃米尔告诉我,说你想离开斯洛,其实我并不想知道原因,只是觉得你很辛苦,从斯卡特那一次开始,到海港,到黑血,后来又到这里,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报酬,我很愧疚,或者,这应该就是佣兵的处世准则吧?”…

    李浩哈哈大笑,看着表情认真的丝蜜儿,说道:“得了吧,我可不喜欢你说话像个市侩商人似的,更不喜欢你装的像个老好人似的,斯卡特算我的半个故乡,看着那些无辜村民们被欺凌,我没有理由拒绝抗争。海港,一个充满谎言和虚伪的都市罢了,否则特维斯也不可能选择科特美斯为新的阵营信仰。至于黑血,我只当成是一次旅游,很久以前我就有计划要去哪儿玩几天,顺便见识一下“狂野部落”和“黑手盗贼团”这两个佣兵界的顶尖团体,不过现在看来,也就那么回事儿。至于斯洛之行,才是我真正选择你和小埃米尔的原因,明白了吗,我的公主?”

    丝蜜儿皱皱眉头,思维逻辑完全跟不上李浩的语,她确定李浩说的这些都是真心话,扎眼道:“能不能别用‘我的公主’这种称呼?听起来好像你真是我的未婚夫一样。”

    李浩尝了口斯洛本地的经典款红葡萄酒,感觉味道还不错,看着丝蜜儿轻佻道:“你是知道的,你这样的女人在我这样的男人眼里,是很容易引起某些情感反应的,所以我喜欢上你,这一点儿都不过分,至少比那些二流诗人写的三流抒情诗要好很多。”

    丝蜜儿同样喝了口酒,但是并没有细细去品味,她的酒量很厉害,经常能把很多男人都吓唬住,听李浩这样描述自己和他之前的关系,她有些按耐不住道:“那为什么你不选择埃米尔?一位穷困潦倒的佣兵,一位身世显赫的公主,他们两人之间生了一段童话式的爱情故事,光是想想就很浪漫嘛,说不定还能被某位吟游诗人编成作品流传出去。”

    李浩吃光最后一块牛排,唏嘘道:“我从来不会对打架打不过我的女人动心思,那是绅士和英雄们才配拥有的情调啊。”

    丝蜜儿扑哧一笑,忍俊不禁道:“我感觉你身上长满了刺,所以你永远都在讽刺,而且隐藏的像是空气一样,别人很难觉察出来。”

    李浩点点头,笑道:“看来你的智商并不低啊,胸部大就没有脑子这句话谁说的?完全是无稽之谈啊,如果我是女人,我更愿意我的智慧过我饱满的胸部。”

    李浩在说话的同时,就想起了在卢森古堡前的那天夜晚,虽说现场有些漆黑,视野受到很大的阻碍,但确实香艳至极啊,至今李浩都能回忆起那种富有弹性的手感。

    丝蜜儿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轻佻,看了看时间,说道:“就到此为止吧,等我们离开斯洛的时候,我一定请你吃一顿真正的晚餐,佣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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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感慨

    李浩挠挠头,反问道:“不是逃兵先生?”

    丝蜜儿有些招架不住,起身看着他说道:“或许,你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是我的话,恐怕今天这顿晚餐,就没有埋单的人了。”

    李浩似笑非笑,看着女武神依旧妖娆的背影,感慨颇多,如果说丝蜜儿真是一头桀骜不驯的母狮子,他倒很愿意去挑战驯兽师的角色,前提是这头母狮子强悍的外表下,必须埋藏着一颗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绝对柔软的心,那是一位女人的天性,没有这种柔软的天性,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他甚至荒谬而且坚定的认为,冰城女皇帝缪斯在黑暗执政官君士但丁的皮鞭下,会比丝蜜儿在自己的皮鞭下更为柔软。

    城墙防御系统已经进入a级警备状态,神圣联盟军的残部加上护教骑士团,也不过寥寥四千人,除去一千名实力与装备参差不齐的弓箭手,三百名负责操控反攻城机械的士兵,几十名杯水车薪的魔法师,最多的其实不是骑士,而是在平原战役中,永远担任炮灰角色的步兵。在很多西方军事家和战争家的眼里,步兵的作用都是很微不足道的,尤其是对于远征军来说,所以这也是一场大型战役中,对峙双方更愿意轰轰烈烈的展开一场骑士战役,而不是毫无观赏性,就是一大群蚂蚁在相互啃食的步兵战役。

    当然,与普通步兵比起来,在十大主职业中热度仅次于骑士的剑士们,也是很受青睐的角色,这其中以神圣牧卡斯特罗麾下的剑士团最为出名,因为那里边的很多成员,都是魔法师们的另类专职,曾经为“神圣联盟”建立过不少战功,那也是罗马方面最忌惮的势力存在。

    骑士,弓箭手,剑士,魔法师,这四种职业基本是战役中的主流,骑士负责对敌军主阵营的冲杀,作用最大,弓箭手们负责狙杀敌军里某些特殊角色,比如勇敢穿梭在战火里的神宫骑士,为魔法师们运送补给的天马骑士,剑士则负责很多任务性阶段,他们因为不需要战骑,所以目标小,很适合掩杀,包围,突袭等等事情。至于魔法师,则是最具争议性的战役角色,因为在职业系统中,魔法师的两极分化现象是最严重的,混的不好的连佣兵团都不会收纳,混的好的能进入高级魔法协会,大型帝国的高层军团编制,甚至被邀请进宫廷成为皇家魔法师都不为过,像缪斯那样**的大魔导师,如果单论战场价值的话,其实已经贴近甚至越了神秘园里的魔法贤者,而一名正常些的大魔导师,在一场战役中杀敌数为五百,就已经算是神一样的存在了。所以魔法师的价值,绝不是用徽章或者魔法吟唱等级就能衡量的。这也是为什么秩序大6上每个国家对魔法贤者的渴望,已经远远越圣骑士的原因所在。

    准时出现的库卡斯已经换上了职业骑士装,依旧紧贴在李浩屁股后边,对于他来说,没有比参加一场圣战更令人兴奋的事儿了,尽管斯洛的骑士们,大多都拥有浪漫主义情怀,对**质量的渴望,要远远过对自身武力值的热诚。很荒谬,护教骑士团的清苦,和养尊处优的宫廷骑士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他们身上的破旧铠甲,怎么看怎么像是从战场上捡回来的报废玩意儿。但是这些或者出身名门贵族或者得到上帝恩宠的宫廷骑士,却没有一个敢去嘲笑这些更像是来自于贫民窟的家伙们。因为团长大人已经过话,宫廷骑士团与护教骑士团的成员之间,无论生什么争执,无论是谁在无理取闹,前者都必须无条件向团规俯。不过李浩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设置的这条规矩很蛮横,在他的世界里,一个人的信仰如果能突破贫困和无助,那一定是最坚固的信仰,是绝对不容亵渎的。所以他不怕谁敢因此而胡闹,已经死去的老拉森就是这些骑士们毕生顶在脑袋上的警告。…

    兵临城下,无论对于将军还是士兵来说,都是实现职业价值的最好机会,那比征战与侵略更有自我存在感。这样的阵势李浩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但他清晰的知道,这些黑暗远征军,只不过是罗马大帝送给中土人的一件小礼物,或者说一碟做工精细的开胃菜,否则以至高帝国的行事准则,势必会重演“西方闪电战”那段辉煌历史,尽管在很多顶尖政客与老牌军事家的描述中,如果没有缪斯女皇和卡萨铁蹄的辅助,这位年轻的黑暗执政官最起码还要多奋斗十年,更不可能被罗马教皇希尔维特斯加冕为王。但在秩序的世界里,无论多么出色的家,都不可能写出比正史更为精彩的作品,这也是君士但丁的处世准则和用人准则之一,他绝不会顾忌老国君的面子,去纵容很多不该生的事儿和占据高位的人,否则屠夫诗人爱德华,也不会直接从教廷枢机院连升三级,进入“帝国百骑士”的序列,尽管排名末尾,却已经把某位“教廷母亲”压制的像位身披教袍的淑女,这何尝不是黑暗执政官对保守党派们一记最响亮的耳光?

    能让一个女人仰望的男人很多,能让一群女人仰望的男人也很多,但是,能让整个世界的女人都去仰望的男人,除了印在《地理图册》里第三张扉页上那个充满诗意的名字,在无他人。第一页是至高教典《圣经》里的男主人翁。第二页则是奥林匹斯山脉的统治者,众神之王宙斯。而这件小事,至今都是令史学家和神学家们头疼的敏感话题。

    夜幕笼罩下的斯洛公国,已经没有最初的浪漫情调,取而代之的是无限延伸的沉寂与黑暗,街区里琳琅繁荣的商铺全部关闭,各种娱乐场所也挂牌歇业,消息灵通的油滑贵族们,这会儿早就携带着家眷和财产逃离国境线,寻找附近能够得到政权庇护的城邦,虔诚的苦修士们从山上走下来,轮番进入光明教堂的忏悔室里写启示录,这些不为政治事件所动的特殊群体们,共同的信仰就是“原罪”,所以活着只有乐此不疲的“赎罪”,灵魂与**才能得到主的净化。

    坐在宽敞明亮的临时备战区办公室里的李浩,正用一支蘸满黑墨水的鹅毛笔写着什么东西,他写字的姿势称不上娴熟,但是绝对认真,看得出来并没有经过多少练习,对于一名标准的佣兵来说,喜欢任何与文化相关的东西,都是一种对自身职业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他们最应该做的是完成任务和干死猎物,而不是像骑士们那样,即使不战斗不赚钱,也有荡妇们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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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出一份力

    七八行完毕后,文版看起来很整齐,毫无蹩脚的偏差感,李浩握着鹅毛笔,抬头看了眼窗外模糊的轮廓,然后甩甩酸的胳膊,继续埋头书写,这是他做事情的一种习惯,从不会因为疲累或者厌倦而中途停止。从门外走来的丝蜜儿端着杯热绿茶和两碟小点心,轻轻搁在书桌上,微笑道:“对于你来说,这可比跟人打架要难的多。”

    李浩并不抬头,坚持着最后两行,苦涩道:“确实如此,你能想象一位宫廷诗人,被逼着接过同胞手里的骑士枪吗,就是那种感觉。”

    丝蜜儿嘴角轻挑,走到李浩的身后,看着那些完全在刻意限制形状的字迹,紧接着又看到李浩左手上翻开的书页,她细细看了几行后,表情有些无可避免的惊讶。因为李浩摘抄的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而是一本官方机构出版的热门手册,之所以说它热门,是因为这本手册里所记载的东西,全是晦涩枯燥的精灵语,从单字到短句到段落,都有详细的释意和书写技巧。它的出处其实很偶然,作者曾经是白蔷薇皇家魔法协会的高级教典管理员,已经故去,他在工作时喜欢研究各种魔咒的吟诵和书写,后来现如果是同样一种魔法,使用精灵语完成吟唱步骤比使用人类语完成要精纯的多,就这个看起来很复杂的话题,一度引起了利斯塔魔法部和各国魔法协会的讨论与研究,最终的结论完美验证了这位管理员的说法。所以大6上越来越多的魔法师,都试图在学习精灵语,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精灵语的难度系数,分别是西方语和蛮荒语的17.5倍和23倍。如果不是婴儿时期就被父母丢弃在白杨谷森林里的孩子,是很难实现这种职业理想的。

    由此,在高层次的魔法领域内,元素掌控者们都很习惯用精灵语交流,并视不会讲一口流利精灵语的同等级魔法师为笑柄。

    这本手册曾经的使用者就是缪斯,他的精灵语,简直比母语讲的都要顺畅。摘抄完最后一行的李浩扔掉笔,端起尚有余温的绿茶喝尽,唏嘘道:“别站在我身后用哪种瞧见怪物似的眼神看着我,精灵语的书写,我已经练习了五年,缪斯说这种成绩连及格线都达不到,不过我能说一些简单的句子,你要听吗?”

    丝蜜儿有些懵,她又揭开了笼罩在李浩身上或者说自己心里的一层面纱,有些言不由衷道:“还是算了,我怕你会讲出某些三流诗人的桥段,那对于一位完全不懂精灵语的女人来说,太不公平。”

    李浩哈哈笑着站起身,直视着戎装上身的女武神,感慨道:“枯燥的生活啊,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样安静的写过字了,有时候我在想,假如我是君士但丁,我会优先拥有哪种款式的女仆。”

    女武神习惯性的白了他一眼,冷艳的面容显得有些低迷,讽刺道:“也就你能想到这种白痴加无聊的蠢蛋问题!如果你觉得枯燥,就去挑衅驻扎在风车丘陵的那些家伙吧,你一向很喜欢刺激的事情。”

    品尝着美味小点心的李浩喃喃道:“但老子更喜欢珍惜生命。”

    丝蜜儿彻底无语,她原本暴躁刁蛮的御姐脾气,经过和李浩的那次“亲密接触”后,开始稀释起来,最起码在面对这个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不温不火状态的男人时,她都有些自肺腑的感慨。…

    他怕死?那挣扎在“诺亚方舟”里,宁肯面对死神也不放弃朋友的铁血男子汉是谁?

    他是逃兵?那为了保护一群老弱妇孺,单枪匹马挑战叛国者达斯的是谁?

    他无耻?那埃米尔在对话中经常跟自己提到而且满脸赞赏的兔子先生又是谁?

    丝蜜儿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在比年轻更珍贵的东西,也没有在比青春更值得缅怀的东西。一个从小就用“男人标准”鞭策自己成长起来的“女人”,可以成为宫廷画报封面上经常出现的优雅名媛吗?一个将贞操保护的严丝合缝的女将军?听起来多么令人潸然落泪啊,只可惜这种感动,早就破碎在了这个以宗教为信仰以信仰为源泉的黑暗时代里。

    情绪有些波动的蓝领慌忙岔开话题问道:“你学习这些精灵语,是想要成为魔法师?”

    李浩虽然看到了丝蜜儿遮起来的一面,但并不急于撕开,顺水推舟道:“你觉得一个以拳头为武器的成年男人,能够实现这种设想吗?”

    丝蜜儿干脆不说话,她并没有政客潜质,与李浩触水口战的时候从未占到过便宜。

    李浩走到那张特意挂在墙上的秩序大6板块图前,笑道:“我们回到刚刚那个话题,或许在君士但丁看来,罗马是比卡萨布兰卡更珍贵的地方,因为哪儿不仅是他成为野心家的摇篮,还是代表他成功的一面鲜艳旗帜,他踩在贵族巨人的肩膀上长大,所以他看到的很多东西,或许是你我活到老都没有运气遇见的,对于一名已经有着深厚根基的帝王来说,这很重要,比他自身需要付出的更为重要,就像你永远无法像男人们一样,在夏天的时候赤膊上街。我的出生算不上故事,但是绝对悲剧,至少在同龄的小伙伴们看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没有资格成为一名战士的,因为这类人没有最初的导师,没有经历过魔兽森林的凶险,那是种即使填充进骨子里,也无法沸腾起来的鲜血。于是我选择接受现实,躲起来阅读那些爷爷生前留下的藏书,很精彩,甚至有很多我根本看不懂的魔法典籍。在我们那个村子里,最有知识的人是学校的校长,可惜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麻瓜,于是,我又失去一次赢得热血的机会。后来有人告诉我,我该长大了,该为这个残破不堪的家出一份力了。我想了又想,觉得航海是一件特别有价值的事,就到处收集木料和缝制船帆用的碎布,你一定想不到我整整用了两年时间,每次做那件事的时候,我都有种无法描述的成就感,那是一个懵懂世事的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渴求与幻想,或者说是一种最早期的英雄式信仰。直到我完成那条船,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从长满荆棘的草丛里把它拖出来,用油漆在船帆上弄出李浩号这三个字,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我要去远方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去斩杀盘踞在孤岛上的恶龙,然后拿着战利品给村子里的人们看,没爹的孩子照样可以成为伟大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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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爱德华

    女武神看到李浩的眼睛里有些异样的笑容,问道然后呢。她是个不习惯问“然后呢”的女人,因为有故事的人,总是很乐意讲自己身上的故事,而不是做一个安静的倾听者,因为那是两种不同的精彩。

    李浩果真笑了笑,讲述道:“然后,然后我的李浩号果真进入了海洋,我就是那艘帆船的主角,在离开村子的前一刻,我看到村子里那棵最高的树,那棵承载着我很多梦想的苹果树,他似乎越长越高,能和我头顶上的蓝天连接,很多人都想要去抢夺那棵树上的果实,但是他们没有一个成功的。树就长在地主家的院子里,他们家养的狗很凶,那些仆从也很凶,但是我可以随便爬上去采摘,没有人会阻拦,因为我和地主家的儿子是好朋友,那也是我童年时代里唯一的朋友,我们曾有着共同的目标,我想要成为一名勇敢的战士,他想要成为一名厉害的魔法师,然后赚很多的金币,买漂亮的礼物送给喜欢的女孩,那是个听起来有些好笑的约定,可好在这么多年,没有人选择放弃过。那艘船,那艘船的**航当然没有成功,就像雷昂斯唯一的失败作品那样,刚刚开出去几百米,用胶水和麻绳固定的船体就生破裂,进了好多的水,我找不到来时的方向,也没有可以修补的工具,就自己爬上一块稍微大点儿的船板,我不知道我会漂到哪里去,总之很久很久,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在漂流的那段时间里,我很不争气的哭了,哭的撕心裂肺,那不是一个男子汉能够驾驭的东西。后来在我感觉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一名从此经过的老渔夫救了我,他是我们那个村子里唯一的渔夫。在回家的路上,他告诉我,这里不是海洋,而是一条深度只有三米的河,水的质量很差,鱼虾也少的可怜,如果想要看见海洋,就必须顺着那条河飘向尽头,在翻过好几座狼群出没的荒山。我恍然大悟,对李浩号的失败也不在那么悲伤,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长大,我会穿越老渔夫描述的那些禁忌之地。那个告诉我你该长大了的女人,就是我的妈妈,是个天生的聋哑人。那个我唯一的好朋友,就是缪斯,那个势必会进入神秘园,然后震惊全世界的魔法天才。公主殿下,你的眼圈怎么红了?你终于肯承认我是个天生的演讲家了?”

    性格倔强的丝蜜儿并不去掩饰自己真实的表情,就像她从来不会向别人掩饰自己是一名手持长矛的公主,一名血腥家族**出来的血腥女将军,罗斯柴尔德有很多罪状,也有很多被尘封在历史里的精彩,而当她的身后,已经没有被战火燃烧的野菊花战旗,已经没有科特美斯号角与战鼓的奏鸣,已经没有那些相依相靠的骑士姐妹,失去、残酷、现实、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李浩伸出手,轻轻帮她擦去眼角的泪迹,穿上一件纯黑色的游侠斗篷,那是小女巫罗斯送给他的珍贵礼物,虽然看起来有些阴暗,但防护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拥有ss级的高水准附魔属性,硬扛着7o级魔法奥义都不见得会挂,何况还经过红袍大魔导师的友情推荐。他有些臭美的照了照镜子,快乐道:“走吧,单纯的女人,为我年少时的幼稚和年轻时的懵懂,也为你失去的那些和即将得到的那些,去参加一场荼毒历史的盛宴,我赢了,我归你。我输了,荣耀归你。”…

    丝蜜儿看着门口处那个男人的背影,颤抖道:“不,我要遵循皇帝陛下的遗愿!我是错的!在我的面前,就是你曾经迷失过的那条河,而不是春暖花开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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