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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趁火打劫

    这支由爱德华亲自率领的远征军里,随行牧师本来就不多,加上要同时对付两只闪电幽魂,瞬间造成了不小的麻烦,魔法师们各种各样的法术砸过来,形成的伤害却并不理想。而等到那几十名戒律牧师全体到位后,骑士阵型已经彻底被冲散,一时半会儿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冲击群。那些攻城机械和高射床弩,也因为这种混乱,而难以进入有效射程。

    很荒谬,来势汹汹的屠夫诗人,竟然会栽在两头深渊生物的手里,不过他更憎恶闪电幽魂的召唤者,那个以数百道“圣十字闪电”掠夺他两万名士兵生命的疯子。退回城区的李浩没有选择观看表演,直接率领宫廷骑士团和护教骑士团冲出城门,上演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逆袭战,他们并不去挑衅那些手忙脚乱的骑士,而是直接冲进远征军阵营右翼的庞大剑士团,以闪电战的姿态结果掉几百名毫无招架力的剑士,然后迅撤回城区,清点伤亡率后,竟然只有骇人的百分之三。

    养尊处优的宫廷骑士团成员们,第一次明白什么叫“趁火打劫”,什么叫**战术,什么叫佣兵主义,感情就是占完便宜就跑路啊。

    驾驭着小百合的李浩抖了抖那件游侠斗篷,看着紧闭的大门嘿嘿笑道:“看见了吗,什么狗屁罗马远征军,一群不禁打的渣滓罢了,我打赌,即使在过十个小时,这些渣滓们也难以攻破我们的城墙,派人去告诉丝蜜儿公主,等敌军压过来的时候,就开启魔法防御塔和所有远程火力,在第一时间内将箭矢射光,不要吝啬任何战斗资源。”

    执法骑士库卡斯疑问道:“第一时间内?那样的话,我们能抗住敌军的第二波冲锋吗?”

    李浩脸色骤变,冷声道:“军事行动中,属下无权质疑上司的任何决策,这种简单的团规,需要我亲自复述一遍吗?”

    库卡斯身躯一抖,赶紧翻身下马,往城墙上狂奔,去向那位统一作战的女将军报信。因为他是团里边为数不多的执法骑士,所以对团规有着一种忘我的使命感。而自从公然挑衅这位团长大人的拉森死后,宫廷骑士团的成员们,都或多或少在私下里重温了几遍团规,平日里的言行举止,也没有以前那样随便,效果很显著。

    果然,就像李浩预料的那样,在费劲解决掉那两头深渊生物后,远征军就像一群没有接受过治疗的疯狗,对斯洛公国的最后一道防线展开潮水般的围攻,重甲骑士们顶着盾牌往前冲,携带着云梯的步兵们紧随其后。箭矢像暴雨那样倾洒向士兵们,死亡者们的惨叫声,攻城者们的吼叫声,弩枪刺穿铠甲的爆裂声,就像一场毫无主题的音乐派对。

    “开启!”看着远征军们已经相当密集,站在魔法防御塔旁边的丝蜜儿大声喊道,然后随着一连串齿轮碰撞的声音,高大的塔身瞬间亮起,内置系统将一块块昂贵的魔石瞬间转化为实体能量,变成一道道粗壮的死亡射线,那些射线的每一次轰出,都能带走成片攻城者的生命,而后在大地上留下恐怖的沟壑。被光线射中的人,连带着防御力即将的盔甲,完全被炸成碎片。两座同时开启的魔法防御塔,爆出来的威力简直比那上千名弓箭手都要大很多,支离破碎的远征军,甚至还出现了局部的败退现象。…

    等到魔法防御塔的能量濒临耗尽前,斯洛的城门二次大开,骑士李浩出现在城墙之下,在他的身后,紧跟着上千名宫廷骑士和护教骑士的杂交团队,红着眼睛迅猛冲出,撞进狼狈不堪的远征军阵营里。手握骑士枪的李浩选择了和特米一样的战斗风格,手里的标配骑士枪左右挥舞,一颗颗泼洒着滚烫鲜血的头颅腾空飞起。

    这是一场不需要太多指挥技巧的对抗战,双方占据着同样的地形,但数量上却相差甚远,不断有斯洛骑士开始倒下,不断有人死在自己的同伴身边。罗马远征军在爱德华的号令下,逐渐形成一个硕大的包围圈,包围圈的外围,又不断填充着罗马军队。他的意图很明确,要将这近千名勇士像包汤圆那样困起来,然后吞噬殆尽,连骨头和毛都不剩。

    “将军!将军!我们好像被包围了,周围全是罗马的骑士和剑士,我们找不到出去的路了!”紧随着李浩的库卡斯吼叫道,他的武力值并不逊色,已经连续放倒十几名同等级的罗马骑士,铠甲上布满隐隐血斑,右臂上插着一支铁翎箭,愤怒掩饰了脸上真实的表情。

    “我们还有多少人,护教骑士团的兄弟们是什么情况。”同时抵抗着七八名围攻者的李浩大声吼道,在这种高强度混战中,吼叫是唯一的交流方式。

    “我……我不清楚,不过我们的旗帜兵都倒下了,他们恐怕是被包围在了另一处,我们怎么办。”库卡斯回答着,肩甲又被一支长枪刺中,出现裂痕。

    李浩摇头苦笑,他手里的骑士枪已经杀到卷刃,而这些身披罗马战袍的士兵们,就好像永远杀不完似的。他丢掉那柄已经没有价值的骑士枪,抢过一名大骑士手里的银枪,驾驭着小百合狂奔到库卡斯所在的位置,喊道:“听着兄弟,我们必须得重新杀回去,这些骑士们的指挥官很高明,想将我们分块割据,然后逐一击破。”

    库卡斯一边冲杀一边吼道:“听你的长官,跟着我!”

    李浩哭笑不得,他尽可能快的跟在库卡斯后边,时不时的想要越过去,但这小子根本不给他当挡箭牌的机会,一个人硬扛着数量众多的兵线,他身上的新伤口不断增加着,最后终于倒下,就在李浩面前不到五米的地方,他的战马出一声凄厉的悲鸣,轰然倒地,敌人的铁蹄疯狂踏过他的尸体,和李浩相撞。后者甚至来不及任何走神,又被卷难度极高的突围战中,一个能放倒红特米的家伙,他的人头在这些围攻者们眼里,就是美妙的金币和比金币更美妙的荣耀啊。

    “挡我者死!”已经看不到库卡斯尸的李浩怒吼道,银枪就像一条致命的毒蛇,开始疯狂噬咬,早在冲锋的前一刻,他就明白这场战斗的残酷性,那绝不是谁能够轻易控制的。杀出一个包围圈后,又出现一个新的包围圈,就此无限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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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绅士风度

    就在李浩已经进入疯魔状态的时候,大地出一阵强烈的轰鸣,在他面前几十米内的罗马骑士,就像是碎纸屑那样被卷往空中,一柄携带着无数神圣元素的巨.枪,冲破层层铁笼般的骑士人墙,出现在李浩的眼前,那是熟悉的“战神咆哮系列?枪怒”,巡游骑士特维斯?伊诺贝尔的绝技。果然,在这柄圣枪的后面,就是特维斯彪悍的身影,他绝对是骑士战役中的王者,在他的马背上,竟然还携乘着漫游者盗贼司罗娜,正朝着李浩频频挥手,而且不停从马背上跳下去,用匕结果敌人的性命。

    “好熟悉的画面,这里是海港的竞技场吗?”李浩有些言不由衷道,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你以为是哪儿,那就是哪儿,我的朋友。”特维斯笑容温和道,用那柄破斧银枪不停收割着挑衅者的脑袋。

    “我以为是地狱吧。”李浩哈哈大笑着,把骑士枪的枪尖指向他们的身后,在哪里,新的敌军包围圈在一次形成,罗马骑士们的枪尖,密集的就像是刺猬那样。

    “忘了告诉你,你的未婚妻也冲了进来,但我表示很遗憾,她似乎直接去找屠夫诗人的麻烦了。”司罗娜头疼道,三名士兵捂着脖颈倒在她脚下。

    “她一向很强悍。”李浩微笑着说完,冲向数量最密集的骑士群。

    《国战论》里那句“可以让黑的变成白的,对的变成错的,让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天堂沦为地狱”的经典言论。对于未涉战事的新兵们来说,是比标配骑士枪刺杀动作练习更扯淡的的东西。而当一个人真正游出禁锢自己的那条长河,就会现在惊涛骇浪里,最智慧的方法是寻找岛屿,而不是征服海洋。

    神圣牧与黑暗教皇的纷争,被无数时政评论家概括为“黄金历史”,比烽烟时代前后演绎的更为出色,因为在这块遍布史诗的古老大6上,很少有角色能被吟游诗人们集体传唱,那些诗句和歌声不仅回荡在中土,还飘向蛮荒和恩泽拉斯。尽管代表兽族至高领袖的预言者萨尔并未像剑圣格罗姆那样,能跟来自罗马的秘密谈判组洽谈业务,但至少他没有表现出盛气凌人的一面,乘驾着撼地龙脉里那些可爱的小宠物们去和黑暗执政官打招呼,这件事经过罗马政客的渲染与夸大,又成为一段被载入帝国史册的神话。

    视角指向中土世界的北大门,在魔法防御塔和守城资源全部耗尽后,远征军后排的投石车和重甲冲车终于到位,一颗颗浸满火油的石块划过高空,砸到斯洛的斑驳城墙上,每一次撞击,都能形成一个触目惊心的凹槽,仅仅只是几轮齐射,那巍峨的城墙就显得残破不堪,大量弓箭手和魔法师被这种蛮横的攻城方式放倒,硝烟弥漫中,惨叫声不绝于耳。

    距离战场指挥部最近的防御群,一名女骑士犹如天神下凡,出现在屠夫诗人爱德华面前,这是位非常典型的西方教士,体态匀称,胡茬平整,并没有穿戴盔甲,只披着一条略显破旧的教袍,身后背着一柄造型古朴的骑士剑。当然,罗马不要求每一位将军都必须是虔诚者,但得无条件选择“国家忠诚”为信仰。

    爱德华很绅士的保持着面部微笑,礼貌道:“罗马的骑士可以衣装不整,可以不学无术,但在漂亮公主面前,必须保持绅士风度。”…

    两名已经举着枪冲杀过去的扈从骑士制止住马蹄,然后灰溜溜的原路返回,但依旧保持着战斗姿态,他们可不认为能单枪匹马冲到爱德华面前的女人,只是喜欢玩角色扮演的优雅名媛。

    丝蜜儿也抑制住火马的暴躁,看着缓缓围上来的青年骑士们,说道:“爱德华,罗马帝国近五年来最出色的宫廷诗人,我曾经是《钢铁主义》的忠实读者。”

    屠夫诗人在马上做了个西方贵族常见的耸肩动作,继续保持微笑道:“您想要告诉我什么呢,来自罗斯柴尔德的漂亮女士,我是个不太喜欢讽刺的俗人,所以我的那些诗句里,保留着很明显的写实主义,就像现在。”

    丝蜜儿不怒反笑,环视着铁桶般的骑士包围圈,说道:“看来君士但丁饲养宠物狗的第一准则,就是赋予他们咬人的权力,即便是面对着老弱妇孺。”

    爱德华微微一笑,拔出骑士剑,赖皮道:“如您所愿。”

    这又是一场听起来不那么光彩的围歼战,将全身能量灌注于赤枪的丝蜜儿,表现出了她最嚣张跋扈的一面,那应该是巡游骑士特维斯都不具备的霸气,等到最后一名罗马骑士倒下时,丝蜜儿轻轻娇.喘着,胸甲与长靴上的殷殷血迹,使她看起来有些狼狈。她猛的吐出一口触目惊心的鲜血,望着已经摇摇欲坠的斯洛城,用赤枪支撑着疲惫的身躯,惨笑道:“我不得不承认你的主人君士但丁,是这个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比蛰伏在密密西群山里的那位神圣牧,更有成功的希望,请回答我,他是个喜欢赌博的男人吗?”

    爱德华轻轻吐出一口气,出人意料道:“他绝不赌博,哪怕是一枚毫不起眼的铜币,现在轮到你回答我的问题,你有两个头衔可以选择,一是“斯洛战役中荣耀值最高的战俘”,二是“一具让无数枢机骑士顿足捶胸的美丽尸体”。”

    丝蜜儿笑容苦涩,说道:“这就是你所谓的绅士风度?”

    爱德华微微摇头,一针见血道:“罗斯柴尔德经常这样干,我只是诸多模仿者里的一员。”

    女武神濒临崩溃,赤枪随着火马的嘶鸣,变成一条摇头摆尾的火龙,那些精纯度极高的火元素,被丝蜜儿轻易的转化为实体能量。

    惊虹长空,马蹄奔腾。

    忽然,两声刺破耳膜的金鸣响起,爱德华手里的那柄古朴骑士剑,也随着这两声金鸣险些脱手。在他的身体左侧,几名并排站立的扈从骑士就像是雕塑那样,从脖颈处和腰眼处渗出极其细密的血线,然后又像是在冰面上平滑那样,头颅稳稳落地,上本身也滑动着落地,只剩下两条腿还骑着不知所谓的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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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破城

    “在魔法的世界里,风元素是唯一能和电元素媲美难度系数的支系,尽管它无处不在,便于捕捉,但在很多魔法师的手里,却难以形成恐怖的杀伤力。这也是很多孩子宁肯去苦修3o级水元素魔法,也不愿意学习初级手势魔法“回旋风刃”的原因,从理论上来讲,如果查克拉操控者的施法等级一样,a魔法师用“火舞圆环”做出先手攻击,B魔法师用“火球术”做出防御攻击,是可以完全抵消掉a魔法的。但在风元素支系里,如果a魔法师继续使用“火舞圆环”,B魔法师选择使用单体指向性法术“斩空破”,那么两者都有几率受到伤害,或者通过优秀的走位,都不受到伤害,这就是风元素和其它可捕捉元素的区别,它是一柄物美价廉的双刃剑,忽略大部分“魔法抵消”效果的同时,也提升自身的魔法杀伤力,降低魔法闪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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