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的日记是这样写的:今天我找个机会和金刚说了一些事情,劝他好好安心工作不要和那些地痞流氓混在一起,现在打击刑事犯罪又是那么严厉,弄不好要出事的,万一出了事爸妈可咋办,可是他不但不听还说我多管闲事,我和他争吵起来,我们哥俩不欢而散,管他干吗?这又不是我个人的事,一开始我是这样想。后来又想,可不能这样做,我毕竟是他亲哥哥,不能眼看他走歪道,想跟爸爸说说让他出面劝劝他。可是爸爸偏袒他能有什么好办法。

    7月6日日记是这样写的:

    今天晚上金刚的女朋友来到我们家,他们俩已经谈了好几个月了,以前她来过我们家几次,我不在家,这次我认出了她,她不是一个正经的姑娘,曾经因为流氓盗窃被判刑一年,金刚怎么和她谈上了,真是不可思议。我和我爸妈说了他们不相信,还说我……,我也真是,放任自流吧。

    这是何金强的最后一篇日记,郑万江又看了一些日记,都是何金强生活上的一些事情,从他记日记的时间上看,虽然没有时间规律,但每个月都会记几天,郑万江仔细地看看日记本,这是一个新日记本,日期是今年五月份以后开始记的,没有发现被撕毁的痕迹,日记是记载人生中最有意义和最为难忘的事,不可能轻易丢掉。那么以前的日记又在哪里?在何家并没有发现他以前的日记本。

    日记中多次提到何金刚,这和他有什么联系,看来何金刚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们哥俩之间似乎有些分歧,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郑万江心里想到。何金强有记日记的习惯,但是在他的房间没有发现以前的日记本,那些日记本哪里去了,这里面记载一些秘密事情,会不会被人销毁,这是为了什么?这里面多次提到何金刚,难道是他,郑万江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个想法。

    “和他同宿舍住的人知不知道他的一些情况?”郑万江问。

    “宿舍里一共住着四个人,何金强一般不在单位住,据同屋的人反映,在他出事以前好像有些心事,但他没有和同事们说。”孙耀章说。

    何金强这个人心地老实善良,乐于帮着别人,在单位人缘不错,就是不爱说话,不轻易的表白自己。他胳膊上的疤痕确实是王大庆刺伤的,还有他的弟弟何金刚,何金强在日记里多次提到他,这里面一定有原因。

    “你到交通局还了解到什么情况?”郑万江问孙耀章。

    “有人反映,他和他的弟弟何金刚有些矛盾,曾经在单位哥俩吵了一架,具体原因是说何金刚不走正道,早晚要吃大亏的,何金刚不服气,俩人便大吵了起来。”孙耀章说道。

    “关于他抽高级烟的事情有没有什么反映?”郑万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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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雾里看花

    这个问题很是普遍,由于他们出车时,大部分是单程往返,也就是说去时或者是回来时是放空车,为了捞些外快,找空车配货公司,顺便拉些活,有时候熟人也会找他们,运费价格自行协商,但比单独雇车要便宜得多,因为这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的事,不费自己的本钱,给多给少都是白赚,客户为了省钱,送些烟酒是常有的事,反正不是自己的车,只要不出事,什么都好说。有的人还有固定客户,一句话,就是为了省些运费,司机也多少捞些实惠。

    “那么何金强有没有固定客户?他们都是哪里人?这是个新问题,不容我们忽视。”郑万江问。

    “这个问题他们不知道,都是自己私下干的事,谁干谁也不说,要是让领导知道了,那还了得,肯定要挨批,何金强是一个单身汉,是个吃饱全家不饿得主,在价钱上不会斤斤计较,特别是熟人,不可能要太多的钱,现在的人们都知道,找谁也不能白干事,送些烟酒以表谢意,这也很正常。”孙耀章说。

    听完孙耀章的话,郑万江点点头,何金刚、王大庆、李秋兰已纳入了视线,何金强一案已有了一些线索,使案情向深一步发展,孙耀章的话提醒了他,有些人为了钱什么都会去干,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蒙蔽,有些事情使他不得不多想,但是还不能确信,因为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

    “从何金强记日记来看,我们只找到一本,且是他最近的,我们没有发现他以前的日记本,他不可能心血来潮,仅记了这几天的。”郑万江说。

    如果这样,说明他的日记有问题,会使案情更加复杂,那么以前的日记本在哪里?要设法找到他以前的日记。日记里提到何金刚,这是一条重要线索,何金强的死很有可能和他有关,对他的情况要加紧调查,彻底搞清他的活动情况。

    “这你放心,我会把情况弄清楚的,保证不会让你失望。”孙耀章说。

    “现在我们分头行动,尽快找到相关线索,加紧破案速度,时间不等人,防止他们狗急跳墙采取行动,我们的对手不是简单的人物,有着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绝不能让他们走在我们的前面。”郑万江说。

    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多处疑点已经显露,何金强他杀一案已经成立,致使案情复杂化,一些疑点令人难以置信,看来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案,其背景难以预料,一切因素都要考虑到,专案组仔细的分析了案情,商讨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有些迹象表明,这是一起谋杀案,但其动机复杂,犹同雾里看花,朦朦胧胧,让人一时难以确定,必须做进一步的调查,方能解开谜团。

    依照郑万江的工作安排,黄丽梅和岳自青来到了李秋兰的家,这是普通的农家小院,五间正房,三间厢房,外面是猪圈,还有几间小棚子,房子还是八十年代初盖的,比起两边街坊的高大房子来说,显得有些低矮、简陋,但院落收拾得极为干净利落。

    李秋兰的父亲叫李国富,今年51岁,母亲叫王刘春平,今年52岁,老两口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承包村里四亩来地责任田,父亲平时出外给建筑队做些零工,以补贴家用,秋兰在雷发装订厂上班,每月有几百元的收入,她母亲在家养了10头猪、几十只鸡,家庭收入并不算宽裕,在农村来说属于温饱型,生活看来极其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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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纱巾下落

    黄丽梅被李秋兰的母亲让进了屋,她告诉黄丽梅,丈夫在一个建筑队打工,已经上班去了,李秋兰今天是中班,下午两点才去,现在去粮店买米去了,她一会儿就会回来。

    黄丽梅便和刘春平聊起了李秋兰、何金强的婚事,她告诉黄丽梅,金强这个孩子是很是不错,对秋兰和他们老俩口都很好,他们对孩子的婚事很是满意,只是何金强的父亲对此事极不乐意,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原因是他们老两口就一个闺女,她又体弱多病,秋兰是给一家个体装订厂打工,收入不多,家庭负担太大,怕孩子结婚以后无法生活。

    他的想法并没有错,是为孩子今后着想。孩子们乐意,这谁也没有办法,俩孩子已到了结婚的年龄,但是何父不同意,俩人的婚事也就被耽搁下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举行婚礼,孩子大了,这也成了他们老两口的一块心病。

    正说着,屋外传来李秋兰的声音,“妈妈,是谁来了,快来帮我扶下自行车。”李秋兰说。

    这时李秋兰推着自行车走进院里,车上驮着两袋大米。“秋兰,你回来了,是我。”黄丽梅说着走出屋子。

    “丽梅姐是你?你怎么来了。”李秋兰认出了她。

    黄丽梅帮着她把大米卸下自行车,搬进了厨房。

    李秋兰赶紧把黄丽梅让进了屋里,并为她重新倒了一杯水。妈妈见她们有正事,便转身出去了。

    黄丽梅拿出那条白纱巾和口红笔,问:“这条白纱巾和口红笔是你的吗?”

    “这都是我的呀!怎么会在你们手里?”李秋兰有些惊讶地说。

    “这是我们检查何金强的房间时,在床底下和写字台上发现的。”黄丽梅说。

    “不对呀,这怎么可能。怎么会在他的房间里,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到过他家,也不可能放在他那里。”李秋兰说。

    “你好好想想,你的白纱巾和口红笔是什么时候发现没有的,接触过什么人,有没有可怀疑的地方,特别是何金强死亡前后。”黄丽梅启发她说。

    她告诉丽梅,具体什么时间记不清了,大约是半个多月以前,有一天下午三点多钟,何金强的弟弟何金刚和他的女朋友朱春红来到家,她们聊了很久。主要是他们单位上的事,再一个是她和金强的婚事,问他们俩的婚事究竟什么时间办,秋兰说这得他爸爸他同意才行。

    金刚还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自己的事自己应该做主,干嘛非得要听老家的,一切按照自己的心愿办,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还问他们结婚的钱够不够。秋兰告诉他金强有些,爸爸和妈妈凑点也就够了,婚事尽量简办,不要太铺张了,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很多,不能只图一时的痛快。再有就是他们俩之间的事。说起他们俩的婚事,准备近期结婚,家具都看好了,一直聊到下午五点多种才离去。

    “我妈要留他们俩吃饭,他们俩说还有事便走了,记得那天有点风。在送他们出门时,春红被风迷住了眼,就拿这条白纱巾给她擦眼,她用完顺手就装了起来,自己也就没在意,反正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就当送给她算了。”李秋兰说。

    “那支口红笔吗?我记得朱春红好像用过,她这个人特别好打扮,经常用对着镜子自己化妆,这是女人的天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用完以后可能也是顺手装了起来,这都是不值钱的东西,我也没有在意。”李秋兰说。

    “那只口红笔是你自己买的吗?”黄丽梅问。

    “是金强送给我的,是我生日那天送给我的,我不常用这东西,嫌它太麻烦。”秋兰回答说。丽梅听了点点头,她并不知道口红笔的价格。

    “你一般用什么香水?”黄丽梅问。

    “我这个人从来不用香水,嫌她香味太浓,我是个农村姑娘,好些农活需要干,也不习惯化妆,怕别人说闲话,说我涩性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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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婚前同居

    “何金刚他们知道何金强有存款吗?”黄丽梅问。

    “应该知道,金刚有一回问过我,我和金强俩结婚差多少钱。钱不够他可以拿些,我告诉他金强手里有几万元,不用他们帮忙,我们结婚那能用他们的钱。”李秋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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