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地方,在当时候,是发达地区,是改革的前沿,在乡民的眼中,是渴望而欲及的地方,几乎满地财富。

    那样地方的人,怎么会跑到这样一个保守而偏僻落后的穷山村来呢?

    没有人想得清楚。

    有人猜测这人是不是犯了什么事,跑这山沟沟里避罪来了。因为这样的猜测,甚至有保守的乡民,为此跑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结果还闹出老大一个笑话。

    几十年的时间,鱼伯几乎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乡镇。

    开始的时候,他喜欢的是这个乡镇的青山绿水。

    后来,他又喜欢上了这里的人情丰厚,即便有这样那样的不适应,也不忍离去。

    这一待,就是几十年。

    他也从一个说着带着粤语口音的普通话的外地人,逐渐成了清山镇的一部分。

    他在这里,有了房、有了地,有了自己的根基,也有了婆娘。

    不对,他那婆娘也是他从外面带回来的。看起来靓丽多情,就是脸上一道长长的疤痕破坏了样貌;即便如此,前凸后翘的身材。如雪一样白皙细嫩的肌肤,也让镇上不少男人心生“觊觎”。

    当然,也就“觊觎”而已。

    鱼伯从外面带了一些钱过来,在当地买了块地。又建了栋土木屋;屋前挖了眼池塘,专门放养鱼龟一类,还养了些莲藕;屋前屋后,全都是各种花草,最多的。要数绣球花。

    每到夏日,满满的一地圆球球的白色、粉色、淡蓝色、紫色、橙红色的各色大大小小的花球儿,将整个房屋、整个池塘、整个人都簇拥在其中。

    周易小学上下学的时候,总是路过他们门前那条小径,总被那满园的花儿耀花了眼。

    也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也喜欢在家里养两盆花儿、养几尾小鱼儿看顾着。

    鱼伯喜欢钓鱼,几乎日日都钓鱼。他从不在自家池塘钓,总是在周边山水转悠着,转到连当地人都寻常不去的偏僻地方,一个人悠游自在。而且总是收获颇多,也喜欢与人分享。

    当然,他也是个喜欢吃鱼虾的人,也并不总是分享的。有好东西,自然要先就着自个儿。

    眼见着周围河溪尽恶、鱼虾绝迹,难得的有一日,他发现山里面的一个小沟渠里,在一次大雨之后,冲出无数的两个指节长短的青色小虾,让他欣喜若狂。当即拿了架势,捞了整整一大碗青虾回家。

    这青虾,是山溪里面的虾,能长这么大。还能捞出整整一碗,实在不容易。

    被人瞧见了,都想要分润一份。但平日里大方的小老头儿,还炫耀着的老头儿,立马变了脸色,像躲什么似的躲到家里。一个人和个老婆子躲起来吃了个爽快。

    当然,这个爽快,都是别人想象的。因为,他躲起来了,谁也没见着他吃;即便到吃晚饭的时候,特意去他家蹭菜,也没人蹭到这一口吃的。

    随着小镇的日益发展,车越来越多了,市场里的大喇叭、每日里杀猪的叫声,几乎小半个镇都听得见。

    小老头儿家虽然住得偏僻一些,但偏偏就在离市场不太远的地方,日日夜夜各种声响,让他烦不胜烦。

    正好周易那葡萄沟的建设,给了老头儿一个机会。

    老头儿跟老伴儿商量着,两人一同决定将老房子连同周围的地,一齐卖给周易。而后借着得来的钱,以及多年的积蓄,从那葡萄沟里,拿下一片土地。

    这次他不用挖池塘了,因为旁边就是烟溪。虽然是溪,浅的地方在石上走,但深的地方亦有三五米深;窄得地方,湍流如白线,而阔的地方,竟不比寻常河流逊色,清碧碧、绿油油的,看得人好生欢喜。

    鱼伯选了个宽敞幽深的水段,将新的木屋一半建到了水面上,另一半连接陆地。这下,连挖池塘的功夫都省下了。

    近浅滩的几个水湾里,他将家里的一些荷种移了过来,种了下去。又在水畔、屋旁,种了几颗柳树,还夹夹杂杂的,将无数谁也叫不出名姓的、从老屋移来的花树种下。

    当然,还有那数不尽的绣球花。

    那一片,葡萄,才占了他承包的那片土地的一小半,这反倒显出他的特色来。

    正是夏秋之际。

    平常这时候,绣球花已经花落而球散,但今年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这片山水好的缘故,又或许,是周易倒出的灵水,被一再稀释,随湖水而下,顺入烟溪之中,滋润了这片土地,也滋润了这些虬茎黄皮的绣球花――一到这里,就长出了芽、发出了比人头还要大上一圈的圆滚滚的球花,一直的立在枝头,生机盎然、丰润娇人,让人欢喜,看之不够。

    鱼伯的这个新家,也成了整个葡萄沟最特殊的一处。无数前来的游人,看着这些洒落圆胖的球花,还有其他各色花朵,都不由驻足。

    还有不少人,免不得往花丛里走上一走,往花丛簇拥出来的房屋里坐上一坐,享受那万花娇艳、一水碧透。

    擂茶,作为清山镇的特产,早已不可缺少。

    几人围坐一桌,中间放上一些炒制的小吃,或者蒸熟、煎炸出来的红薯块,又或是酸泡的萝卜黄瓜,一下午好过。

    当然,鱼伯还是有一些特色的。

    事实上,他除了每天钓鱼之外,还有一门手艺,在清山镇有不小的名气。这些年,他之所以能悠闲垂钓、没有坐吃山空,都全靠了他那一手的活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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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俩口人

    卤味,一种很常见的东西,中华大地上,南北皆有,加入本地特色,又演化出不一样的东西。 

鱼伯的手艺,就在这一个“卤”字上,卤鹅。

不过,鱼伯称他的鹅为贡鹅,而不叫卤鹅,至于其中的原因,据他玩笑的话,说他这手里传承来自于御厨,所以叫贡鹅。

到底是卤鹅,还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贡鹅”,当时候的人,没有万度没有搜歌,也没人去分辨,味道好就行了。

当地人很少吃鹅,往来也就养几只家鹅偶尔有人衰病了,或炖一只鹅来吃,补补元气。很少有人没事去炮制鹅的,除了鱼伯。

自从他来了之后,那些养鹅的人家,寻常都要多养上几只,给他送去。

谁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卤制出的鹅,通体玉白清冷而不腻咸鲜滋润,香气透骨,即便是几根骨头,都能让几个小儿琢磨很长一段时间。

在以前时候,难得吃一次卤鹅,那些鹅骨头就是周易最好的零食与爽口物。

鱼伯制鹅,并不常做。

他只在每周周五的晚上,将所有的材料齐备,将大鹅入味;直到周末,才将卤制好的大鹅拿出来卖。

他这些鹅都是有定数的,外面的人来,通常买不着,都是当地的那些馋嘴怪,实在受不住了,花几个钱,或者一家子人或者呼唤几个朋友,一同出钱,在事先付了资钱。订上几只。

到了周末那一日。也不用排队。更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了回家,与家中等待的人一同打个牙祭。

光这一天的售出的贡鹅,就够他整整一周的开销了。而后,他又往山里水里钻去,继续开始琢磨着他的鱼。

或许是老了,人不想动了;又或许是家门前的烟溪水,给了他足够的惊喜。每日坐在楼上,长杆一甩,躺在长椅上,便能享受钓鱼的乐趣——自从将家搬到葡萄沟以后,小老头就没怎么天天跑出去了,他那还靓丽的“老”媳妇,脸上的笑容也愈渐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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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老头儿手又痒了,跟着老媳妇儿天天琢磨其店面里的吃食,尤其是贡鹅。几乎每天就有一大锅出来。除了本地的乡人,外面来的食客。也有机会尝尝鲜。

这老头儿手里的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养的了。

洞天的那些鸡鸭鹅,都被周易驯化得不错,并不会啄食葡萄树上的叶子和果实,除了吃草,就是吃鱼虫,成了极好的种植帮手。

种植葡萄的人家,基本上都从周易哪里引进了一些驯化的种苗。

而鱼老头,光只引进这些大鹅了。

或许是因为常喝烟溪水,喝到这些被稀释到一定程度的灵水的缘故,一只只白鹅都“膀大腰圆”,高寻常鹅一头;玉羽白(没人不知道)洁,红掌清波,总是一道风景;走起路来,“龙行虎步”的,极为威武。

更让鱼老头欢喜的是,这些鹅肉质极为爽嫩,做出来的贡鹅,味道原来相差不多,但那股子让人停不下嘴的意味深长,也只有吃过的人才明白。

连周易那挑嘴的人,都不时从他这里买上一只回去尝尝味道。

清晨的时候,朝露未晞,一个游客走进了群花共绕的院子。

“老板,你这的鹅做出来了吗?昨天就吃了那么diǎn,可让我馋的。今天你一定要给我弄一只!”

鱼伯还坐在楼上闭目养神呢,他家的老媳妇早早就起来准备东西了。

他这位媳妇长得总算不错,但寻常不出家门,也不爱热闹。

但自从搬到新家之后,不知为何,喜欢上了店面的经营,整天就围着店里的事转。原本皮肉翻滚的可怖伤疤,渐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沟痕似乎变得浅了平畅了,并不那么吓人了。

她年纪也算大了,已经有近五十岁,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常年待在家里又不怎么出去干活,又或许极懂得保养的缘故,整个人也就三十余岁的样子,皮肤更是愈发的白净光滑,只有眼角那细得几乎的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

因着那张白净漂亮的鹅蛋脸,那可怖的伤疤,并不显得丑陋,反而如同宝玉上面的一diǎn瑕疵,让人可惜可叹之余,又会想着,借着这diǎn瑕疵,是不是能雕琢些什么不一样的出来。

游客昨天并没有见着这位老板娘,今日甫一见到,不觉被其容光所吸引,愣了一愣,“你是,那位老爷子的女儿?你们这里今天的贡鹅出来了吗?”

“我是他媳妇。他哪里有这么大的女儿。”女人满脸笑意的说道。女人,又谁不喜欢被人说得年轻呢?

“哦~原来是老板娘啊。”游客晃了晃神,才说道,“你真年轻!”

其实他心里头想的,哪里是年轻啊,分明就是非常年轻好不好。谁会想到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

不过,即便是四十多岁,也比那老头儿老板年轻多了。

女人似乎游客心里的意思,嘴角含着笑,只是说道:“贡鹅今天的刚出来。你要一只对吧。”

“你们这里的卤鹅,这时候能保存几天。我能带diǎn回去吗?”

“要是冬天还好。这时候,可带不了。”女人说着,拿起一只贡鹅,大刀寒光闪过,“噔噔噔”的十几声响起,一只贡鹅就被切成了好几十块。

游客被女人那细长胳膊下的剽悍表现给惊到了,那一声声斩在砧板上的声音,一时不防,如同斩在了他心头上。

“你是要打包还是在这里吃?”

听到女人的话,游客再一次回过神来,连忙说道:“就在这里吃吧。帮我放到窗边去。再给我一碗热擂茶。”

日头渐渐往上升,游客也都出来了,鱼伯的小馆子也热闹了起来。

这个时候,鱼伯又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照相机,样,蛮老气,但滑亮眼的模样,显然被人经常抚摸把玩。

他就拿着个照相机,待游客在花丛中摆好了各种姿势,他就开始给人照相。

这个时候,他连钓鱼的事也不管了,任由那根鱼线在水里颤动,连鱼钩都被鱼带走,甚至连岸上的那根宝贝鱼竿都被大鱼拖走,他就这么不知疲倦全炬精神的沉醉在“咔!咔!咔!”的声音里,一个个游客满意的表情而diǎn头。

等游客不多了,他又自个儿拿着个照相机,到处上下撺弄——院里的花草大鹅葡萄树,水里的游鱼浮光卵石水草,远处的山峦黛色云层飞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进他的镜头的,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到了他镜头下面,不美的……

每到这个时候,店里的女主人也会出来,个孩子似的“糟老头儿”,眼里露出种种怀念之意……(未完待续。)

------------ 第一百一十三章 计划 没有人再怀疑种植葡萄能不能赚钱这事。请大家搜索(品#书……网)!更新最快的小说

哪怕是最保守的乡民,些种葡萄的人,一个个赚的盆满钵满;特别是过年的时候,一只只牛羊鸡鸭的往家里拉往各亲戚家送的时候,别提有多羡慕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往周家跑,旁敲侧击的,又或是直接提出条件,要求种植洞天葡萄。

周易计划里的所谓葡萄沟,完全不够这些疯狂的人分的。

沿烟溪水往上,还有小镇周围那些平日里无人问津的荒地荒山,一个个都成了宝贝,似乎在霎时间,都纷纷有了主人。

像鱼伯那样,家里储蓄不多直接将土地家产到周易这里置换掉的,也有不少。

于是,在周易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乡镇里面,无数土地都成了他的所有。

有人注意到了周易疯狂圈地的行为,不管是亲近的还是陌生的,都笑称他为“周半镇”。

意思很简单,就是说他一个人拿下了整个乡镇近半的土地。

周易心里有计划。

当他有这个能力去改变的时候,心里的某些计划就逐渐开始萌发开始长大。

他希望他的家乡,变成一个美好的地方,不受污染,青山绿水。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图书馆,能让乡镇的所有人,都能免费读到想读的书;可以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在书籍识海的徜徉里,静静的消耗时间――这曾经是他的一个梦。他也希望将自己的梦。带给周围的所有人。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的体育馆,能容纳镇子里的所有人。当举办什么活动的时候,可以全镇人都去观不是拥挤在一个狭窄而简陋的操场上。

乡人们可以在里面尽情的进行各种体育活动,足球篮球网球棒球――都有规范的场地可以用;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也可以到健身房里,在各种健身器材的配合下。在教练的引导下,进行更好的具有针对性的训练。

年轻的女孩还≠≮dǐng≠≮diǎn≠≮小≠≮说,.23.⌒o< s="arn:2p 0 2p 0">s_();有小孩子们,也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健身与娱乐方式。

甚至,他可以请一些大明星来,办一场演唱会,让所有人他自己也可以在镇子里面,近距离的跟那些在天边的明星,和他们互动,听他们演唱会,的表演。

他希望。整个乡镇的建筑,都能有自己的特色。不仅仅是钢筋水泥的长方形,还有更多的,能与自然更合为一体的乡村小别墅,就像葡萄沟里的那一个个客栈酒店住房,就像那些古城镇一样的“小桥流水人家”。

他希望,所有人都富裕起来,不仅仅是物质的富裕,更是精神的富裕,孩子们都能成为各行各业的人才,女孩们都像娇嫩的花儿一样展现出她们最美的风采……

……

这是周易的梦,一个原本不切实际的梦,甚至只在心里转悠一下转瞬即逝的梦。但现在,这个梦,已经落于纸上,着于现实。

他并不是想当一个圣人,而是当一个人富足之后当一个人的追求达到一种极致的时候,当他已经别无所求的时候,他就希望,将他的追求将他的审美,将他所希望的东西,都转移到周围人身上――将这种欢乐快活与人分享。

或许这种分享之中,又能让他得到另一种快乐。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分享的快乐,这种将别人的快乐作为自己快乐的一部分的快乐。

圈地,仅仅是他计划中的一个开始。

不管他用什么手段,当乡人有所求于他的时候,当这些人前无数利益的时候,都不得不在周易的“引导”下,将手中的土地交换,不管是心甘情愿还是心不甘情不愿,他们都在周易的影响下,作着某种改变,从生活方式甚至到生产方式的一个巨大的改变。

镇上出去打工的年轻人,几乎在一年之间,回来了大半。

外出的时候,你,不再仅仅是那些白发翁和一大群一大群的老阿婆,还有那一个个充满着阳刚气息与活力的青年人。

似乎在很多的时间,整个小镇都变得热闹了许多,也变得年轻活力了许多。

一张张熟悉的面庞,在街上相遇;许久不见的陌生,在短暂的错愕之后,变成了相视一笑。

“怎么是你?”

“你怎么回来了?”

“好久不见,你也准备种葡萄去?”

“,我都有diǎn不认识了。最近在干什么?怎么也回来了?”

……

诸如此类的话,每天在小镇上,在无数人间上演着。

很多人突然发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突然的,就猝不及防的,在这个不大的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小镇,在街头相遇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如同回到了那个小时候,那些青葱岁月。

同时,一场场聚会,也就开始了。

洞天,施团儿旁边,一栋木屋不知什么时候,建了起来。

这是陈金昌在跟周易混熟之后,要求建筑的。

他太喜欢这里的环境了。他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还能多活几年。

在这里住了些时候,他眼己好似有些老僵的四肢,又似乎恢复了些活力,人的精气神也舒畅了起来――于是他腆着老脸,在周易哪里,拿下了施团儿旁边那块地,也建了一间小木屋住下了。

至于他那些公司的事,寻常不需要他亲自处理,一般的视频电话会议,就能解决。实在需要他本人签字的,全由助理送来――况且,他几个子女,也都有了些能耐,已经逐渐能独当一面了。

他每日里在洞天乐得舒服,时不时还在周易那里蹭上一顿,真是快活极了。

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他每日里早早起来,迎着晨风朝阳,跑上一阵,然后去擂茶馆喝上大半晌的茶,山中水里转悠一阵……晚饭之后,寻上几个老头儿闲侃一阵,空中湛明的星河冷月,夜风轻抚,又一天好过……

陈金昌进屋里来的周易,手里茶盏还未放下,就笑着说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说罢,这次又有什么事来麻烦我这个老东西。”(未完待续。)

------------ 第一百一十四章 屠夫 南方的冬天,总是很短暂。 天上才飘下几大朵鹅毛,所有的人还来不及欢喜,满地的微白就被暖融融的阳光驱散,带着料峭的微冷,宣告着春的到来。 山上的绿树已经长出了细嫩的叶子,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也不知道从哪里长出来――平日里寻之不见,这个时候全都冒出了头,照得整片山上,一大朵一大朵都是火一样的红,如同天边的云霞――连同原本碧绿的湖水,都映红了一大片大片的,让人好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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