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啊!”拉拉丁吓得远远跳开,如临大敌,“好好好,本大人给你们面子,伴生就伴生!反正有这个芋艿头陪衬,刚好对比宇宙第一无敌美男子的风采。不过事先说好,拉拉丁大人卖艺不卖身!”
辛巴达举臂欢呼,拉拉丁甩了甩金发,骄傲地说道:“还有,本大人最爱保养美容,天天都要用蜂蜜、牛奶和橄榄油滋润皮肤,还要经常泡泡温泉,去除死皮。最后还有一条,就是――”
“宇宙宇宙谁最美,拉拉丁大人您最美。对吗?”辛巴达会意地说。
“聪明!想要本大人卖艺,就得喊口号。”拉拉丁满意地点点头,“我开始有点欣赏你了,芋艿头。”
高登暗暗摇头,若以他的手段,早把拉拉丁弄得逆来顺受,死去活来,哪会像辛巴达这么好说话?但这就是器怪与人类的缘,冥冥中,它们总能遇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
而此时,相距神灯旅馆数十里外的阴暗巷道里,雀斑被六个地痞前后包夹,拦在当中。
“小子,这条街是我们野狗帮的地盘,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这里收保护费了?你他妈的想寻死吗?”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手持铁棍,把手心敲得啪啪响。另外五人各抓牛耳尖刀,目泛凶光,跃跃欲试。
“你就是野狗帮的老大?\u
916
771f像一堆发酵的狗屎!”雀斑撇撇嘴,懒洋洋的身躯骤然绷紧,向前冲出。
壮汉举起铁棍,猛烈砸向雀斑。两把牛耳尖刀从后方刺出,扎向雀斑背心。
雀斑一把扣住壮汉手腕,夺过铁棍,顺手一敲,大汉“扑通”摔倒,额头鲜血直冒。雀斑冲势不停,迎向对面砍来的三把刀。“咣当咣当”一阵乱响,牛耳尖刀纷纷坠地,三个地痞满地打滚,痛苦哀嚎,骨头被打断了十来根。
雀斑这才回过身,面向追来的两个地痞。后者神色惊惶,不自禁地往后退缩。
“站住!”雀斑厉声喝道。两个地痞面色发白,僵立当场。
“老子叫雀斑,从今天起,我就是野狗帮的老大,城北这三条街全部由我说了算。谁要是不服,老子打断他全身的骨头!”雀斑冷笑着丢掉铁棍,扬长而去。
------------
第十九章 暗夜进行时(上)
月牙城花园区,宫殿式宅邸。
深夜寂静,灯火通明。花豹屈膝跪坐,凝神翻看地毯上的十几张纸卷。上面写得密密麻麻,都是高登、雀斑、阿泰、翠茜和番红花进入月牙城后的动向。事无巨细,全部记录在内。
这些监控报告来自本地的血狱会据点,总共一式两份。一份辗转送往总部,存档备案;另一份被花豹以训练基地的名义索要查阅。
花豹抽出雀斑的情报资料,率先详读。
“礼拜一清晨七点左右,12号进城与地痞斗殴,随后加入赶骡帮,与人拼酒赌钱,通宵达旦……”
“礼拜二中午十二点左右,12号参与集市东门的帮派大火并。下午四点至七点,12号行踪不明。当晚赶骡帮内讧争权,12号成为赶骡帮新任老大的副手……”
“礼拜三,赶骡帮与铁手指、野狗帮接连火并,赶骡帮老大死于斗殴,12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位,成为赶骡帮老大……”
“礼拜四,铁手指、野狗帮向赶骡帮臣服,12号成为北门三条街的大佬……”
花豹合上纸卷。很显然,雀斑是打算从地下势力这条路子,逼出暴风马贼团,和对方玩一场凶险的试探游戏。正因为处在风口浪尖上,雀斑被血狱会的探子们重点监控,花豹反而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一定要把雀斑五人组和马贼的最后决战引到城外。只有在广袤荒凉的鬼迷沙漠上,才能设法摆脱那些血狱会的监察探子,完成主人的任务。花豹一边潜心思索,一边又拣出高登的监测报告。这份情报的内容最少,大多数都是13号进出神灯旅馆的时间记录。
“没人能在大街上跟踪13号而不被甩掉,我执行监测二十年,从未遇见过这么老练棘手的新人。以至于集市东门的帮派事件过后,我们方才查清,原来13号是导致这一切的源头……”报告末尾写到,“建议总部将13号作为精英培养。”
花豹丢开报告,狞笑一声。13号再天才又如何?这个摆了他一道的小蛆虫,迟早要被僵尸那个老变态玩死。
随后他翻开阿泰和翠茜的行踪资料。他俩暂时借宿在城外的黑鹰部落,阿泰会帮牧民干活,有空就练习骑马。翠茜则显得娇生惯养,任性挥霍,还送了不少漂亮首饰给部落的小女娃们。
从这些情报里,花豹大致琢磨出了雀斑几人的刺杀计划。这是明、暗两路分工,威逼、利诱双管齐下,从而一步步迫使马贼暴露形迹。整个过程递进有序,手段高效又互补,算得上是高明的战略。
但花豹隐隐嗅到了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这项刺杀计划想要顺利完成,前提是五人组之间拥有极高的信任度,好像五根亲密无间的手指,握成一个充满凝聚力的拳头。有人甘当靶子,有人愿为鱼饵,相互默契分工。
雀斑、番红花、翠茜和阿泰四人一直走的很近,他们信任彼此,合情合理,可是高登呢?
在基地的最后两年,高登独来独往,和其他少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这次行动,高登和雀斑四人的关系从监测报告来看,同样冷淡疏离,他凭什么能当好刺杀计划的一环?花豹百思不得其解。
在五人组的监测报告中,描述番红花的资料最多最详尽,足足占了\u4e0
1000
0半卷宗。
他一点也不在乎暴露行藏,公然以游吟诗人番红花的身份流连各大酒吧餐馆,卖唱献艺,大出风头,博得广泛喝彩。短短几天,番红花就有了点小名气,一家叫做“春天要回家乡”的酒馆甚至出钱请他驻场表演,并提供免费食宿……
“哐啷!”
两只冒着雪白泡沫的麦酒木杯撞在一起,金黄色的酒液迸溅,在酒馆的灯光映照下闪闪发亮。二人举杯仰头,一口气喝干麦酒。
“哈哈,他娘的,够爽快!”光头大汉砰然放下酒杯,抹了一把顺着硬扎扎的胡须流淌的酒汁。他衣襟敞开,坚实的胸膛半裸,肤色黑黄,右脸颊上长着一小块黑痣,从中钻出几根铁丝般的黑毛。
番红花坐在他对面,满脸通红,醉眼朦胧,外面悬挂的酒馆招牌仿佛在眼前跳舞。“春天……回……家。”他咬着舌头说,“这家酒馆的名字好……奇怪啊!”
“因为……想回家嘛!”光头大汉咕哝了一句,走到酒馆大厅的角落,抱起一只橡木酒桶又走回来,往桌上的两只空木杯里倒酒。“来,天才的小游吟诗人,我们再痛快地干一杯!”
番红花抓起酒杯,朝嘴里塞,猛然间打了一个酒嗝,低头呕吐起来。“不……不能喝了。”他狼狈地抹了抹嘴,望望四周。夜深人静,酒馆里的客人都已离去,侍者也去楼上打盹了。空荡荡的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醉醺醺相对。一时间,说不出是热闹还是凄凉的感觉,倏然涌上番红花的心头。
“不能喝,那就唱。还是唱那首《五百里》!”光头大汉从兜里抓出一把金币,随意洒在桌上。“来,打赏!”
“你都听了几十遍啦。不过,我们是朋友,你想听多少遍都可以!”番红花用手一推,金币“丁零当啷”落到地上。这是他来此间酒馆驻场表演的第一天,和酒客\u5
17ae
149头大汉也是刚刚结识。这人爽直大方,很喜欢番红花的歌艺,两人性情投缘,相谈甚欢。
悠扬的竖琴音响起,番红花席地而坐,拨动琴弦,低声歌唱。
我们只是内容索引看小说请去官方网站
首页 页面:1023
1024
1025
1026
1027
1028
1029
1030
1031
1032
1033
1034
1035
1036
1037
1038
1039
1040
1041
1042
1043
1044
1045
1046
1047
1048
1049
1050
1051
1052
1053
1054
1055
1056
1057
1058
1059
1060
1061
1062
1063
1064
1065
1066
1067
1068
1069
1070
1071
1072
1073
1074
1075
1076
1077
1078
1079
1080
1081
1082
1083
1084
1085
1086
1087
1088
1089
1090
1091
1092
1093
1094
1095
1096
1097
1098
1099
1100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1109
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1120
1121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