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的那些贵族都在做什么?”沙狐扭过头,嘶声问道。
侍卫长涩声道:“很多老爷都投靠了黑鹰,对我们倒戈一击,我看他们早就和黑鹰暗中勾结了。”
“看来我真的老了。不但被黑鹰这种毛头小子欺上门,连自己的手下都管不住。”沙狐又急又怒,“砰”地关上窗,隔绝了外面激战的喧嚣声。“那个逃走的暗卫队长死了没有?”
侍卫长颓然摇头:“他受了重伤,落在了黑鹰手里。酋长,我们的麻烦大了。”
“看来我只能和哈里发势不两立了。”沙狐呆立片刻,环望富丽堂皇的殿宇。玉柱高耸,金纱低垂,环绕四壁的壁龛涂满彩绘,陈列无数珍品玩物。
“像黑鹰这样的年纪,我也曾经雄心勃勃,一心壮大部落,做出一番成就。”他一步步走下台阶,抓起一座壁龛里的星辉水晶球,随手扔在地上,摔得粉碎,一块块水晶碎片映出沙狐神情复杂的脸。
“您继承酋长之位以后,大力发展商贸,部落的财富日益增长。”侍卫长躬身道,可惜沙狐渐渐沉迷富足的享受,失去了进取之心。
沙狐苦笑一声:“财富可以伺候主人,也可以支配主人。当年那个人说的一点都没错。”他把玩着一件件珍宝古玩,又把它们摔落打碎,久久叹息,追悔莫及。现在想来,那个人恐怕早已预见了沙狐部落的危机。
侍卫长不安地看了看宫外:“酋长,我带您先离开这里吧,黑鹰很快就会杀进来了。”
沙狐仍然站在原地,仿佛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三年前,那个人找上门来问我,有没有兴趣成为沙之国的哈里发?我没敢答应,因为我年纪大了,不想折腾了。”
当时他婉拒了对方,心里却怕得要死。那个人稍稍动一动手指头,就能要他的命。
“权利的王冠上总会悬挂利剑,谁也无法豁免。如果有一天,您需要一个朋友,请记得找我。”那个人还是很温和,很友善,每一句话都给人留有余地。沙狐甚至记得那个人欠身告辞的动作,像一位雾之国的标准绅士,还轻轻带上房门。而守在外面的侍卫长信誓旦旦,声称连个鬼影子都没瞧见。
“酋长,酋长”侍卫长忍不住焦急催促。外面的厮杀声越来越近,宫门被接连撞破,发出炸雷般的轰响。
“跟我来,我最忠实的部下。”沙狐回过神,走到一幅古色斑斓的挂毯跟前,低声默念。
这幅挂毯长一米,宽半米,以鲜艳的矿植物染色,编织出大海、帆船、沙滩、棕榈树的美妙海景。
随着沙狐抑扬顿挫的语声,挂毯开始晃动。侍卫长震惊地望见海水汩汩渗出,流到地上,迅速汇聚,哗哗的波浪打湿了他的皮靴。
“这是部落自古传承的宝物,据说里面还封印了来自里世界的反生命。”沙狐解释道,黄色的细沙也随之流出地毯,形成一角沙滩,湛蓝色的海水就在脚旁涌动,激起柔和的白色浪沫。
侍卫长不能置信地屏住呼吸,周围仍然是华丽的宫殿,但他们脚下已经变成了海滩,头顶上是白云飘浮的蓝天。
波涛声中,沙狐踩着柔软的沙滩,向前走去。侍卫长愣了一会,快步跟上:“酋长,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出趟远门,去星之国拜访一个多年前的朋友,然后――”
侍卫长看到沙狐忽而挺直腰,眯起眼,笑得狡诈而锐利。那一刻,他觉得当年精力旺盛、锐意进取的酋长又回来了,不禁眼窝一湿,胸口热血澎湃。
“然后――”沙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湿漉漉的风迎面吹来,口鼻间充满了大海特有的咸味。唐o高斯,你说得对,权利的王冠无法逃避刀剑,我要成为新一任的哈里发
一缕焦味的青烟冒起,挂毯开始自动燃烧。等到黑鹰领兵冲进宫殿时,里面空旷无人,只剩下满地珍宝碎片和一堆灰烬。
“酋长,沙狐肯定从暗道逃走了”侍卫翻桌砸墙,四处搜索密室、机关
“派出猎鹰追踪,他跑不了多远的。”黑鹰四下里看了看,蹲下身,摸了摸潮湿的地毯,暗自纳闷。
“哗啦啦”一只只训练有素的猎鹰振动翅膀,飞上夜空,掠过月牙绿洲各处。
“这群阴魂不散的黑鹰崽子,给我箭”一阵风抬起头,勒住马,森然仰望着盘旋云层的猎鹰。手下递来强弓,他毫不犹豫地拉弦搭箭,运转源力。“嗖”的一声,利箭直破云霄,猎鹰悲鸣而落。
“老三,你的伤还撑得住吗?”一阵风丢开弓箭,看向和他并驾齐驱的黑狒狒。
“这点伤算个屁啊?”黑狒狒坐直身子,勉强笑道。他被弩箭射穿的伤口有点痒,血总是止不住,服下解毒药剂仍不管用。
这不是一般的毒。隔着衣袍,番红花仍能摸到黑狒狒发烫的体温。他知道高登搜集了一种花斑巨蜥的唾液,专门准备对付花豹。这种唾液融入血液,一开始并无异兆,但几天后会感染全身,直到化脓而死。
解药是一种白头菇,他身上就有。
“好,你先忍一忍,前面就是鬼迷沙漠了。”一阵风回头望着穷追不舍的黑鹰骑兵,压抑许久的杀气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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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鬼迷沙漠的生死追杀(三)
凌晨时分,天空渐明,沿途植被减少,土壤变成了荒凉起伏的沙漠,边缘染上一抹抹朝霞的绛红色、蓝紫色。
清冽的晨风吹过沙丘,扬起缕缕沙烟。高登勒住僵绳,跳下马背,走到前面的几坨马粪前,捻起一点搓了搓,马粪表面温热发于,里面还带着些许湿度
“马粪大约是一个小时前留下的。”他瞧了瞧天空闪烁的启明星,走近几株零星分布的褐绿色灌木和草丛。有一种灌木叶呈针形,枝于弯曲,生有灰白色尖刺,是鬼迷沙漠西部特有的植物。“我们应该在鬼迷沙漠西北角的位置,根据马贼和黑鹰的路线,他们正在不断接近沙漠的中心区域。”
“就等着黑鹰和马贼狗咬狗了。”雀斑一边费力地控制坐骑,好让它遵循自己的心意拐弯上坡,一边咕哝,“但愿红毛这个傻瓜平安无事。”
“这里是马贼的地盘,我们必须速战速决。”翠茜拿起斜挂在马鞍上的水囊,小口抿着喝下去,他们总共准备了四十只水囊、十袋燕麦,足够两个月的饮食供给。
阿泰解开水囊,先让自己的马探头饮水。“最后我们还得解决花豹,他会一直跟着我们吧?”他拿出单筒瞭望镜,朝来时的方向极目远眺。
“听说鬼迷沙漠深处有一座鬼城,好可怕,隔着很远就能听见惨叫声呢。”辛巴达跳下马,跑到沙丘背后嘘嘘,脸上充满了兴奋。“我有机会见识到真正的鬼怪了对吗,食尸鬼先生?”
高登也听肉爷谈起过鬼城,那一带漫天风沙,视野难辨,据说哭嚎声随风游荡徘徊,终年不息。商旅偶尔迷路至此,就再也无法走脱。曾有探宝猎人循着哭嚎声,专程寻找鬼城,但无人能够生还。
“当然,辛巴达,你已经开始冒险了。”高登在沙漠上时而走,时而跳,时而跑,测试黄沙的阻力。和幽灵戈壁硬邦邦的砾沙不同,这一带沙漠十分松软,脚一踩立刻深陷进去,拔出时颇为费力,大大降低了腾挪移动的速度。
翠茜取出燕麦,先喂食了马匹,又将麦片埋进滚烫的沙层里。十多分钟后,燕麦片烤熟,浓郁的香气四溢。众人进食之后,重新上马赶路。
一路上,他们看到大、小商队骑着骆驼,满载货物,由北往南横穿鬼迷沙漠,远赴另一头的水瓶域。但除了高登他们,没有一支商队选择东西纵向而行,那一带不仅气候恶劣,贫瘠荒芜,可止小儿夜啼的鬼城也藏于彼端。
途中,众人还发现了几处咸水湖,面积很小,蓝如宝石,附近茂密生长着胡杨、沙竹、籽蒿等植物。高登根据肉爷搜集来的详细地图,一一对照地形。不知不觉,一天过去,闪耀的烈日沉入沙丘背后,酷热潮水般退去,暮风挟着黄沙吹过,带来阵阵凉意。
“这里已经超出地图的范围了。”高登勒马望向四处,附近地势渐陡,不再有平缓起伏的小坡度,而是大起大落、渺无人烟的高耸沙山。他的视线尽被沙山阻断,无法了解前方动向。
翠茜不安地说:“这种地形很容易被偷袭。”
“那两帮狗屎怎么还不于起来?”雀斑吐掉嘴里的沙沫子,一边咒骂,一边挑开因为长时间骑马,大腿内侧磨出来的血泡。
高登瞧了瞧沿途遗留的于硬马粪,他们的骑术不如黑鹰部落,双方距离越拉越远,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的骑程了。再拖延下去,沙风会彻底掩埋对方的行踪。
“我们不能再休息了,必须加快速度,连夜赶路。”高登鞭马奔向前面的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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