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们来到起居区,每个人分到一间窟室。

    窟室又窄又小,不足十个平米。里面陈设简单,摆放着一张木板床、训练服、几套刺客专用的黑色连帽紧身衣、软皮底的靴子和一些生活用品。墙角的壁龛内,竖着一个显示时间的小沙漏柱。

    每间窟室的门上,刻着不同的号码。高登的房门上刻着“13”,这是他在血狱会的新名字。从明天起,少年们必须忘掉自己的本名,以号码称呼彼此,违反的人将受惩罚。

    高登记下所有人的号码:阿泰是2号,番红花是11号,雀斑是12号,翠茜是46号,格鹰则是1号……

    银狐走后,疲惫的众人各自安寝。高登发现獠牙并未消失,一直悬浮在脑海中,散发出晶莹的寒光。

    高登试着操控它,但獠牙不为所动。他想了一阵,认定獠牙源自融入大脑的精神碎片。与生俱来的凝固精神力,高登原本极为痛恨,谁料世事无常,它似乎摇身变成一座宝库,蕴藏着迷一般的奥秘。

    勾惧灵的袭击,将这座密封的宝库凿开了一个小口子。

    高登合衣躺下,环视四周,确认窟室里没有监视的孔眼。他的目光移向室顶,盯着上面的一丛橙色光蕈出神。

    完全干旱的环境,是不可能长出孢子植物的。古代沙穴人的僧侣,也不可能生活在没有水源的地方。因此,沙窟中一定存在地下河。

    有水就有生命,刚好可以解释兽肉和水果的来源。唯有如此,刺客训练基地才能在幽灵戈壁自给自足,不需要远程补给,避免泄露了基地的位置。

    高登敢肯定,这片沙窟的下层,隐藏着一个更辽阔更神秘的世界。他想起大厅的庞大骨柱,下面可能才是沙穴人真正的祭神圣地,毕竟在这一层,他还没见到过一座神庙。

    不过这几年,他无需轻举妄动、刺探情报,活下去才是唯一的任务。

    临睡前,高登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腰,那里贴着一块巴掌大的梦貘皮。

    梦貘是远古的传奇级凶兽,以梦为食,早已绝种。它的皮具有变色变形的奇效,高登后腰的这块梦貘皮,俨然和周围的皮肤融成一体,瞧不出丝毫差别。

    这是眼镜蛇家族的三件传世秘宝之一,价值足以买下一个普通的小国。如果不是高登地位特殊,任务凶险,根本得不到。

    在梦貘皮里,藏着一根尖锐无匹、纤细如发的针。

    那是高登最后的底牌。

    深夜十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勇气比想象中更强大啊!”

    深夜十一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毅力比想象中更可怕啊!”

    深夜十二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肠胃比想象中更健康啊!”

    凌晨一点。

    “银狐大人,大人醒醒,11号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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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早起的鸟儿有血吃

    凌晨四点,高登准时睁开双眼,从沉睡中苏醒。

    狭小的室内闪烁着蒙蒙菌光,他瞥了一眼沙漏,起身下床,捡起一枚尖砾石,在墙角划出一道浅浅的印痕。

    斑驳的砂墙上已有三十六道划痕,意味着,他已经在基地渡过了整整三十六天。

    高登扭动脖子、手腕、脚踝,按部就班地活络肢体。先是手脚环抱,全身蜷曲如球,继而双腿拉开,呈一字形劈叉……自从在基地学习武技以来,他发现杂耍术有很好的辅助功效。既然他决定走技巧派的路子,那么肢体的柔韧性、协调性就尤为重要,这套古杂技流派的秘传在这方面独具功效。

    他身上近百个风孔张开,息微术犹如滔滔波浪,奔涌风孔,让一个个别扭的杂技动作变得流畅如水。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一秒内就能完成一个动作,衔接下一个动作。

    半个小时后,高登全身发热,微微出汗,体内气血浑然贯通,就连风孔也舒畅了几分,一吸一呼之间,身躯轻盈得像要飘起来。

    他换上训练服,推开窟门,走向餐区。

    距离晨训的时间尚早,其他少年还沉浸在睡梦中,餐区里只有两名胖乎乎的厨娘忙着准备早餐。一个拿着钢叉,从烤炉里取出一只只热腾腾的羊角面包,摆在餐桌的竹篮里。另一个把腌肉切成许多薄片,放进铁锅煎熟,饱含油脂的肉香四溢。

    餐桌上还摆着几大桶蜂蜜水,一瓶鲜红的血浆,一盆蒜肠,一大盆麦片拌葡萄干以及一筐盐水煮的鸟蛋。鸟蛋个头很大,像是鹰隼的蛋,灰白色的蛋壳上布满青色的小圆斑点。

    高登坐到餐桌前,两个厨娘漠然地瞥了他一眼,仍旧自顾自地忙活,好像完全没有看到他一样。但高登还是感觉到她们窥视着他,两双松软的眼皮底下不时投来锐利的光芒。

    整个基地共有几十个这样的勤杂工,他们是血狱会无孔不入的眼睛,盯牢新来的少年,暗暗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将一些异常行为汇报上去。

    除此之外,还有百来名血狱会的修炼者负责安全、警戒、巡逻。而这仅仅是高登在明面上看到的人数,想要在基地搞鬼,难度极高。

    高登拿起那瓶血浆,一饮而尽。血浆是凶兽的心脏血,腥味扑鼻,酸涩难咽,却是大补气血的好东西。每顿早餐只限量供应一瓶血浆,先到先得。高登一直来的最早,霸占了这个最大的好处。

    他放下空瓶,拿起一枚鸟蛋,敲开蛋壳,吮吸里面半生半熟的蛋浆。鸟蛋味道很香,入口即化,顺着喉管生出一丝丝清甜的气息。

    在伙食上,血狱会并不苛刻,瓜果鱼肉敞开供应,都是些补气安神的食物。对高登而言这只是粗糙的大众货,但对大多数出身穷困的童奴来说,血狱会丰盛美味的大餐诱惑难挡。何况银狐说一旦成为刺客,赚金币就像喝水一样容易,谁还会舍得走呢?

    这样花上几年功夫,血狱会就能把少年们驯化成忠实的走狗。高登捻碎了手上的蛋壳,这些少年全是他的敌人,个个该杀。

    他又吃了五枚鸟蛋,六根蒜肠,三个夹着腌肉的羊角面包,一盘麦片拌葡萄干和半罐蜂蜜水。虽然吃的多,吃的快,他的进餐动作仍旧温文尔雅。自从息微术进入风孔的崭新阶段,高登食量日增,甚至超过了大胃王阿泰。但他的体重并未增加,食物的能量好像都被息微术吞噬了。

    五点整,高登结束用餐,赶往训练场。

    集训的规定时间是清晨六点,此时,诺大的训练场地静寂无人。高登行走在高耸的砂墙下,显得格外瘦小,但沉静的步伐自有一股超拔的气势,仿佛一头缓步走进领地的凶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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