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莎侯爵愣在当场:“我不明白。”
“这就是我想要的回报。”高斯郑重地说,“一个朋友的拥抱。”
老侯爵感激得双眼发红,嘴唇颤栗着说不出话。离去时,他以自家的荣誉起誓,唐是温莎家族永不背叛的朋友。
“呱!高斯这混蛋应该去当个戏子,保证红遍天。”老蟾精暗自腹诽,高斯对皮之国垂涎已久,苦无涉入机会。老侯爵上了贼船,哪能轻易脱身?
第二位客人走进钟楼,放下笼罩头脸的兜帽,露出尖长的双耳。这是一位来自射手域的森精,白皙俊美,纤长优雅,额头镶嵌的翠露钻显示出上位森精的高贵血统。
他用森精语说话,高斯也以森精语回答,态度既不亲热,也不疏离,恰是森精感觉最舒服的方式。末了,森精送上礼物,高斯表示感谢,并承诺除掉一伙偷猎小森精的奴隶贩子。
高斯和桑丘**官的会面费时又费力,听得老蟾精要打瞌睡。双方一直绕圈子,谈天气谈文化谈人性。最终,桑丘**官不着痕迹地点题,高斯不露声色地点头,约定一个月后打一场高尔夫球。
一个月扳倒乔顿大将军?老蟾精看得出,桑丘**官离去时心怀疑虑。但唐很早就针对乔顿,布局完毕,只需等待一个契机。桑丘自动上门,接过唐为乔顿准备的绞索,完成权力游戏的最后一块拼图。
“铁打的黑帮,流水的政权。”高斯常这么说。
“砰”的一声,门被一脚踢开,第四个客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起溅满泥泞的脏靴子,骂骂咧咧:“这么久才见我,真不够意思!”
“你这混蛋,我很忙!”高斯扯掉假发,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糟怪酿制的陈酒,抛给对面的大汉。
大汉一口咬掉瓶塞,豪饮而尽,抹抹嘴:“那个爱听墙根,有偷窥癖的臭蛤蟆呢?”
“呱!你才爱听墙根,你全家都偷窥!”老蟾精猛地跳出来,像一只灵巧的云雀凌空翻身,去抓大汉的虬髯。
大汉嘿嘿一笑,五指张开,七彩弓弦的虚影浮出掌心。老蟾精怪叫一声,以更快的速度倒翻而退。
“说吧,罗宾汉,你找我有什么事?”高斯又丢给他一瓶酒。
罗宾汉耸耸肩:“找你还能有什么鸟事?借钱!”
高斯忍不住笑起来:“世上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能把借钱两个字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老蟾精翻了翻白眼:“呱!他本来就是强盗嘛。”
“侠盗!”罗宾汉更正道,把第二瓶酒一饮而尽,“老子劫富济贫,惩治贵族,是名头最响亮的游侠。”
“也是被八十三个王国同时通缉的游侠,呱。”老蟾精补充说。
高斯问:“要多少?”
罗宾汉搓搓手指:“先来一百万金币吧。最近风声紧,我的兄弟们都被赏金猎人盯上了,被迫困在山区,没法进城。”
高斯让银古管家去准备金币,盯着罗宾汉看了一阵,看得他不自在地低下头。“你的兄弟太多了,你有多少时间去分辨真伪?”高斯缓缓说道。
罗宾汉咕哝了几句,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反正白朗宁是这么跟我说的。”
高斯的脸色立刻变了:“你搭上了白朗宁?”
罗宾汉洋洋得意:“没想到吧?这家伙很有趣,和我在酒吧里一见如故……”他瞥见高斯越来越阴沉的神情,识趣地闭嘴。
“你到底有多蠢,和白朗宁做兄弟?”高斯厉声道,顺手抓起一瓶酒,狠狠砸向罗宾汉。
“砰!”酒瓶在罗宾汉的额头炸开,汁液洒了他一脸。这个令贵族闻风丧胆的游侠变成了乖宝宝,缩手缩脚,一声不吭。
高斯怒气未消:“你知道白朗宁的处境吗?这个人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是坐在火山口上,随时会被喷发的岩浆烧死!他今天一个发明,明天一个创新,挣金币比喝水还容易,谁不想把他连皮带肉吞下去?大议会、武骑士联盟、炼金学会……所有的大势力都在等,等别人先动手。但谁也没那么蠢,所以白朗宁暂时还活得光鲜亮丽。”
他冷冷地盯着罗宾汉:“你有几条命,可以交这样的兄弟?至少我交不起,眼镜蛇家族交不起。”
罗宾汉抬起头,恍然道:“难怪白朗宁总显得那么――孤独。他是被那些肮脏的大势力表面逢迎,暗中孤立的吗?”
高斯叹了口气,掏出手帕,擦去罗宾汉额头的酒水:“我们这样的人,兄弟本来就不多。死一个,就少一个,难道你要逼着我,有一天去和大议会拼命?”
“不!”罗宾汉愧疚地抱住头。十年前,他被兄弟出卖,关进大牢待斩。高斯单枪匹马,杀入重围,救了他的命。从那以后,高斯是游侠心目中永远敬畏的兄长。
“听我的话,断绝和白朗宁的一切关系,立刻!”高斯接过银古递来的钱箱,声色俱厉地瞪着罗宾汉,“能做到吗?回答我!”
罗宾汉站起身,毅然点点头。高斯用力拥抱了他一下,彼此亲吻面颊,拍肩告别。
“真是个不省心的混蛋。”高斯重整衣冠,银古收拾屋子。
“可你还是喜欢这个混蛋,比亲兄弟还喜欢。哪怕他每次借钱从来不还。”老蟾精吹掉手心上的一根胡须,“呱!他就像萤火虫,不是吗?黑暗中的人需要那么一点光亮。”
前前后后,高斯接待了数十位访客。凌晨六点,最后一位客人走进钟楼。
他打扮得像个标准的贵族,面色苍白,蓝眼金发,一进门就死死盯着高斯,一言不发。
高斯身后的一片阴影倏然飘出,抓向对方。
“不用。”高斯摆摆手,冲贵族威严地笑了笑,“是囡囡来了。”
那片阴影瞬间缩了回去。
贵族露出笑容,眼角缓缓渗出一滴鲜血,飘散成一片人形血雾,缓缓蠕动殷红的触手。
“呱,是囡囡这个怪物!”老蟾精噤若寒蝉。这是怪类中最诡异的血影怪,不但智商极高,而且能力可怖。无论什么生物,只要擦破一点皮,血影怪就能借助血液附身其上,像傀儡般操控对方。除非对方开辟出精神海,凝聚灵种,否则难以幸免。
年轻时众人结队探险,撞见这只刚出生的血影怪。别人都要将其斩杀,唯独高斯力排众议,收养了它。成年后,高斯亲自把囡囡送回荒野。
“囡囡,我需要你帮我做点事。”高斯开门见山地说。
血影怪点点头,亲热地用触手搂住高斯。
“我要你去我的家族,查一查六位元老的动向。”高斯道,“特别是老三。他最近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都要查得一清二楚。”
血影又点点头,高斯轻柔地抚摸着它。过了许久,囡囡才重新融入贵族体内,依依不舍地离开。
“呱!”囡囡一走,老蟾精的八卦之火立即熊熊燃烧,急不可耐地问道,“你怀疑六个元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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