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有什么发现?”阿泰声音发哑,还是有点紧张。
“月牙河好漂亮!”
听到番红花的回答,小伙伴们齐齐翻起白眼。
高登从斗篷里摸出一块造型典雅的古董珐琅怀表,打开表盖:“距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我们开始换装。”
他们脱掉斗篷,梳妆打扮,打开行囊,更换早已准备好的服饰。
高登拿出匕首,飞快削掉乱蓬蓬的长发,刮去唇上、下巴的茸毛。他整整三年没理过发,头发像一团纠结的稻草窠,一直垂到后腰。
清理完毕,他把掉落的碎发埋进沙子,再打开皮箱,取出一罐青金橄榄油、一块龙涎熏香料、一枚冰纹蓝钻戒指、一副单边夹鼻金丝眼镜、一双皮鞋以及一套内、外衣。
高登脱光衣服,倒出青金橄榄油,涂抹肌肤和头发。青金橄榄油色泽金黄,清亮滑润,可以滋润皮肤,促进血液循环,一点点提升肌肉强度。高登的风眼早已全部转化风孔,为防肌腱受伤,他通常只用七、八成左右的速度。有鉴于此,他前后耗费五万血腥点,分别从十多家兑换铺购买了总量一公升,只有王室才会日常使用的青金橄榄油。
接着,他戴上冰纹蓝钻戒指。镶嵌的冰纹蓝钻呈三角形,转动其中一角,就会弹出毒针,见血封喉。
随后高登换上衣服,穿好皮鞋。内衣由沙穴族的秘银丝织外套改装,能有效抵御尖锐物的戳伤。外套是价值三千血腥点的暗灰色蛇皮风衣和紧身皮裤,做工考究、剪裁精细,只取金冠蛇头部最精华的一块蛇皮编织,灰尘不沾,雨水不湿,冬暖夏凉,又轻又薄。风衣里子附有四只明袋和四只暗袋,分别放置钱袋、各种暗器和炼金药剂。皮鞋则是暗灰色的犀牛皮,异常牢固耐磨,微翘的鞋尖坚硬如铁,鞋底暗藏夹层,另有机关。
最后,高登戴上单边夹鼻金丝眼镜,挂好古董珐琅怀表,将龙涎熏香料捏碎成粉,洒遍全身。
“啊……”翠茜刚换好衣服,瞧见高登的模样,不由捂住嘴巴,美目闪亮。眼前的高登丰神俊秀,弘丽温雅,俨然是个绝顶的美少年。
可我还是觉得阿泰最好看。她偷偷瞄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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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人少年,阿泰换上了一套朴实的麻布衣裤,显得干净整洁。而她自己身着彩裙,装饰华丽,他们将扮演一对私奔的少年。
“狗屎的,你应该改行去做男妓,保证赚翻!”雀斑悻悻地瞪了高登一眼。他上身赤膊,套着磨破的皮革背心、破烂的大裤衩,光着两只脚丫,嘴里斜斜叼了一根杂草。
高登看了看珐琅怀表:“距离天明还有一个半小时。大家最后一次核对计划,检查装备。”
翠茜率先道:“我来自星之国的商人家庭,和护卫阿泰偷偷相爱,私奔来此。我携带了大量金币财宝,以此为饵,引出暴风马贼团。”
雀斑无聊地嚼着草根:“老子就是个到处流浪的小混混。我的任务是打入月牙城的底层,和当地的地痞无赖混熟,借此打探暴风马贼团的消息。”
“我是游吟诗人番红花,将在月牙城的各家酒吧、餐馆和妓院演出,任务同样是打听消息。”番红花抖了抖洁白如雪的斗篷,五指轻拨,怀中的金色竖琴发出婉转清鸣。“当然,还有弘扬美妙的诗歌,让艺术之花在每一颗贫瘠的心灵中盛开。”想了想,他最后补充了一句,但众人对他的补充自动过滤。
“记住,第一个月里,你们只负责搜集暴风马贼团的情报,按照计划接头。城里肯定有马贼团的同党,你们不要做不相干的事,也不要动用源力,显露武技。”高登环顾四人,“以我们的力量,不可能和一百多个马贼硬拼,只能慢慢来。”
“万一不得不动武呢?”阿泰问。
“那就灭口毁尸。”高登淡然道。
没过多久,天际开始透出一抹淡青色。尽管只是凌晨三点,但沙漠的天亮得很早。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先走一步。”翠茜和阿泰向众人告别。阿泰背起所有的行囊,肩头扛着粗壮的狼牙棒,另一只手搀扶翠茜,走下沙坡。
高登举起瞭望镜,望着他俩进入绿洲,走到一张帐篷跟前轻呼。牧羊犬开始吠叫跑动,不一会儿,帐篷掀开一角,牧民揉着惺忪的眼睛钻出来……
“他俩怎么样?”番红花关切地问道。
“没问题,保持游牧习俗的传统派还是很好客的。”高登从镜头里望去,牧民询问了几句,便热情地把阿泰二人迎进帐篷。
一个小时以后,雀斑直奔月牙城。彼时城门未开,他用钩索攀爬,绕开呼呼大睡的守卫,悄悄潜入城内。
等到六点城门开启,番红花哼着歌出发了。
烈日高照之际,高登已清除完众人一路留下的痕迹。提着皮箱,他不紧不慢地走向月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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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掮客名叫食尸鬼(上)
“外乡人进城一个铜子,贵族大人免缴,真主信徒免缴。”
三座并排的拱形城门口,几名沙之国的士兵腰悬弯刀,对入城的商旅叫道。真主是沙之国民众信仰的神祗,其信徒主要分布在摩羯域和天蝎域。
作为沙之国的大城,月牙城贸易发达,人稠物穰,进出商队众多。商人们来自五湖四海,人种各异,服饰多样,牵着一队队载满货物的骡子和骆驼。商队护卫骑跨骏马,挂刀执矛,分布队伍四周。
高登打量了护卫几眼,这些人和守门的士兵差不多,只是身强力壮,会一点简单的招式,体内没有丝毫源力。他往钱罐里丢了一枚铜币,信步穿过城门。
砾岩石的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息。当地男子身穿宽大的白色长袍,白巾缠头,额戴黑箍,袍角或绣着一头奔跑的沙狐,或绣着代表其它部落的标志。
道路两旁,栽种着苍翠的椰枣树。后方是平民的住宅区,密密麻麻的石砖屋沿着向上的地势,层层叠叠铺展到视线尽头。
高登走的极慢,从城市宽阔明亮的主干道走进一条条阴暗狭窄的小巷,来回往返,察看是否有人跟踪,同时默记地形:哪些地方是死胡同,哪个角落可以藏身,两旁的建筑物又有多少个出入口。
一路上,高登出众的仪表引得几个当地女郎频频注目,暗送秋\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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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2。她们身裹鲜艳大方巾,薄纱遮脸,只露双眼。几乎所有人都佩戴戒指、项圈、手链、脚镯等首饰,在日光下流丽生辉。
穿过一片低矮民房,高登又转了几个圈子,确定身后没有“尾巴”,便走向市中心的广场集市。此时已近黄昏,庞大的广场廊柱沐浴在酒红色的夕晖中,投下轮廓柔和的剪影。
还未走入集市,高登就听到嘈杂的声浪滚滚而来。沿途车马骈阗,摩肩擦踵,货铺林立,琳琅满目。集市四周还摆着一个个小摊,鳞次栉比,五花八门。一些小女孩挎着竹篮,语声娇脆,吆喝叫卖蜜枣、葡萄干和无花果。
“尊贵的少爷,有活要我干吗?”“高贵的少爷,让我帮您提皮箱吧,只要三十个铜子。”几个脚夫上前向高登揽生意。
“真主保佑您,先生。我识字,我可以为您做很多事!”一个小男孩挤过来,仰着头对高登道。他十岁左右,面黄肌瘦,双眼明亮,腰间围着一条发黄的白毛巾。
高登意外地看了一眼小男孩,瞥见他脖子后有几条很深的褐色刀疤。平民大多不识字,对方或许出身富贵,而今家道破落。“我需要一名向导兼仆人,一天一百枚铜币,雇佣时间是一个月。”高登挥退脚夫,相比之下,孩童更容易控制。
“那您可请对人啦。我熟悉这里的一切:最好玩的酒吧,最漂亮的女奴,连老鼠钻进哪个洞都一清二楚。”小男孩满怀希望地看着高登,“先生,一天真有一百个铜子吗?”
“我可以预付十天的佣金,但你得证明价有所值。”高登从口袋里摸出十枚亮灿灿的银币。自从大议会在各域统一货币,铜币、银币、金币之间都以百进制兑换。
小男孩眼珠一转,小声问:“先生,您想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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